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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重工选择共赢方案,公平交易委员会启动同意决议程序

权晟珍 기자 2026-06-10 10:03
 
政府世宗大厦2栋公平交易委员会。2023年10月13日[摄影=尤大吉记者 dbeorlf123@ajunews.com]
政府世宗大厦2栋公平交易委员会。2023年10月13日[摄影=尤大吉记者 dbeorlf123@ajunews.com]
公平交易机关已就三星重工涉嫌违反分包法的113亿韩元共赢方案启动同意决议程序。

10日,相关部门表示,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在调查三星重工在委托内部合作公司进行船体结构物装载所需的船舶加工工作时,供货商在开始工作后延迟发放合同的情况。

三星重工与在造船厂内设有办公室的分包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基本分包合同,并一直在执行。三星重工在基本合同期间向供货商提供工作图纸及相关设施和材料,供货商则在适当时机进行相应工作。

问题在于,在个别合同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书面合同延迟发放的行为。分包法第3条规定,原承包商在委托供货商进行制造、修理、施工等时,必须在达成核心合同条件后,及时发放分包合同。

三星重工为改善与供货商的交易关系,并促进与供货商的共赢合作,于去年12月向公平交易委员会申请启动同意决议程序。该程序允许涉嫌违法的企业提出自我整改方案,若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可,则案件将被终结。

三星重工提出了约30亿韩元的支持金增加、约53亿韩元的节假日返乡费和假期费新设等113亿韩元的共赢方案。同时,还包括合同管理系统的改善、全面使用标准分包合同及对员工和合作公司的培训等交易秩序改善方案。

因此,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三星重工的整改方案符合启动同意决议程序的条件,决定启动该程序。

在公平交易委员会启动程序后,经过意见征集程序,若同意决议方案最终确定,则不会对其处以罚款等制裁。与分包法第3条相关的同意决议程序自去年5月以来,继哈伊夫、SM等五家娱乐公司之后,这是第二次启动。当时,五家娱乐公司同意引入标准合同,并设立10亿韩元的支持金和共赢合作基金。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尽快与三星重工具体化整改方案,准备临时同意决议方案,并计划在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及与相关机构协商后,将最终方案提交委员会。”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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