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无故离岗而被停职两个月的韩国军官
因多次延迟处理下属士兵的休假和外出申请,并在工作时间内多次无故离岗,韩国一名军官被判处停职两个月的处分是合理的,法院作出了这样的裁决。 根据联合新闻的报道,釜山地方法院行政1-3部(法官许俊瑞)于15日驳回了该名军官A某对其所属部队长提起的停职处分取消诉讼。 A某于2014年入伍,曾担任某旅总部中队长,因接受监察调查后因违反诚实义务、维护形象义务和无故离岗等原因被处以停职两个月的处分。 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A某延迟批准总部中队26名士兵的698件外出、外泊和休假申请,导致士兵们无法及时购买享受免费铁路运输的车票,交通费用只能自理。 在申请休假时,A某曾用“这里是居委会吗,滚开”这样的粗言秽语回应,甚至对因腰痛请求调岗的士兵说“那点小病不能退伍,精神病就可以”。 此外,因枪械保养不当,A某在10天的周末和个人维护时间内强制要求士兵进行枪械保养,并在射击日未能保证射击训练,导致士兵无法晋升。 A某在工作期间也多次无故离岗。在10个月内,他在工作日使用个人车辆64次离开部队。法院指出,他没有申请外出或请假,也没有向指挥官报告,因此认定其为无故离岗。 值班人员表示,A某因“要喂蜥蜴”、“要洗车”等理由频繁离开部队。 法院指出:“根据军队纪律规定,考虑到违规程度,可能会被解雇,而在多项违规情况下甚至可以决定开除。相比之下,停职两个月的处分显然较轻。” 法院还表示:“通过处分所要实现的军队纪律、秩序维护以及恢复公众对军队的信任等公益,显然大于原告所承受的个人不利。”※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17: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