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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吴东云强调修订公职处法的紧迫性吴东云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再次强调了修订公职处法的必要性。他指出,组织和人员不足以及相关犯罪调查权的限制,可能导致调查延误。 吴东云处长在15日于政府果川大厦举行的就任两周年记者见面会上表示:“为了继续进行人民所期望的无禁区调查,现行公职处法的修订是必不可少的。” 他进一步指出:“现在公职处正处于超越简单安置,成为引领韩国司法公正的制度性完成的关键时刻。”他表示:“法律的修订并不是为了扩大机构的权力,而是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社会各个角落的恶势力。” 在问答环节中,吴处长具体阐述了修订公职处法的必要性。他指出:“公职处的组织规模太小,难以有效制衡权力滥用和根除高位公职者的腐败。” 他还提到:“调查中存在许多妨碍条款,”并将相关犯罪调查权的限制视为主要问题。吴处长解释道:“特检法或一般法承认相关犯罪的调查权,但公职处法则在高位公职者未涉及的案件上受到法律限制。”他补充道:“在贿赂案件中,必须调查贿赂者如何利用公司资金进行贿赂,但由于调查权的限制,调查受到阻碍。” 他强调,除了扩大组织本身外,还需要法律和制度上的补充,以使公职处能够正确行使其原有的调查权。他补充道:“必须纠正公职处无法正常运作的权能限制,并在制度上给予支持,以发挥调查权。” 吴处长还指出了检察院与公职处之间补充调查程序的空白。他提到,关于审计院干部贿赂案件等,存在立法空白,导致检察院与公职处之间的补充调查责任不明确。 他表示:“刑事程序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在程序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调查可能会导致合法程序的违反。”他建议:“需要单独的规定,允许检察院直接进行补充调查,或要求公职处检察官进行补充调查。” 他指出:“检察院与公职处检察官之间的调查协作出现了一些问题,案件因此延误。”他呼吁立法机构迅速进行补充立法。 关于法律扭曲罪案件的处理方向,吴处长表示,原则上仅涉及法律扭曲罪的案件将移交给国家调查本部。然而,他解释说,涉及法律扭曲罪与职权滥用、职务怠忽的案件可以成为公职处的调查对象。 他表示:“如果仅涉及法律扭曲罪,原则上将移交给国数本;而与职权滥用或职务怠忽一起被控的案件则视为公职处的调查对象。” 关于赵熙大法官的控告案件,他表示:“基本上认为法律扭曲罪是问题,职务怠忽是预备性控告。”他补充说:“需要统一解决,因此最近将其移交给国数本。” 吴处长警惕法律扭曲罪控告的滥用可能导致司法机构工作人员的萎缩。他表示:“需要防止法律扭曲罪的滥用导致司法机构工作人员的萎缩。”他强调:“在给予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机会后,如果未提交材料,应迅速结束调查,以营造一个能够安心工作的氛围。” 关于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的设立等刑事司法体系的改革,吴处长强调了公职处的独立角色。他表示:“即使设立了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公职处作为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机构的初衷依然存在。” 他指出:“公职处拥有对司法机构工作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及警务人员的起诉权。”他强调:“即使检察院和调查机构进行改革,依然有责任在保持政治中立的同时制衡权力滥用。” 对于公职处是否也存在与检察院相同的权力滥用担忧,吴处长回应:“公职处仅调查高位公职者犯罪,且仅针对特定犯罪。”他表示:“权力滥用的问题并未特别发生。” 他还补充道:“公职处是以政治中立为宗旨的机构,将按照设立的初衷履行职责。” 吴处长将过去一年间的主要成就列为12·3内乱案件的调查、全州地方法院法官贿赂案件的起诉以及警务人员贿赂案件的重刑判决等。 他表示:“过去一年是自12·3内乱案件调查结束后,紧张而忙碌的时光。”他指出:“在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基础上,取得了最近动摇司法信任的全州地方法院法官贿赂案件的起诉和警务人员贿赂案件的重刑判决等成就。” 关于内乱调查,他表示:“我认为公职处证明了其在我们政府组织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机构。” 他提到,尹锡悦前总统一审中公职处的调查权和逮捕令的合法性得到了认可。吴处长表示:“尽管调查权、管辖权和逮捕令的合法性都受到质疑,但法院认可了其合法性。”他表示:“公职处在合法程序下履行调查机构的角色,感到自豪。” 关于6·3地方选举的投票权侵犯疑虑,他表示:“正在关注合并调查组的调查,公职处也已接收该案件。”他指出:“由于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政务职务公务员是公职处的调查对象,因此正在审查是否构成犯罪。” 吴处长补充道:“我们正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与指示相关的问题。”
2026-06-15 20:45:00 -
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吴东云:亟需修订公职调查法以实现无禁区调查吴东云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重申:“为了继续进行人民所希望的无禁区调查,现行公职调查法的修订是必不可少的。” 吴处长在15日上午于政府果川大厦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表示:“现在的公职调查处正处于超越简单安置,成为引领韩国司法公正的制度性完成的关键时刻。” 在过去一年中,公职调查处的成果包括对“12·3内乱事件”的调查和主要腐败案件的处理。 他强调:“过去一年是自我们结束对‘12·3内乱事件’调查以来,毫不停歇地奔跑的紧张时光。我们在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基础上,成功起诉了动摇司法信任的全州地方法院法官贿赂案和警察局长贿赂案,获得了重刑判决。” 他接着说:“公职调查处的所有成员都在不断创新,以便在打击韩国高位公职者腐败的最前沿迈出新的一步。虽然我们无法向外界展示所有成果,但在内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活跃,提升了调查能力,建立了不受现有权力和外部压力影响的坚实基础。” 吴处长特别将公职调查法的修订列为首要任务。 他表示:“为了充分发挥我们所证明的动态能力,并继续进行人民所希望的无禁区调查,现行公职调查法的修订是必不可少的。这一法律修订并不是为了扩大机构的权力,而是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社会各个角落的腐败。” 他呼吁:“请倾听实现司法公正的法律修订的紧迫性,并共同努力。” 关于检察改革的讨论,吴处长强调在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新设等调查体系改革过程中,公职调查处的角色至关重要。 他指出:“我们正面临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成立这一司法体系的重大变革。随着环境的剧变,公职调查处的使命愈加明确。” 他补充说:“我们不会被动等待这一变化。在动荡时期,公职调查处将以其强大的实力和动态性,成为国家反腐调查的先锋和坚固的防线。同时,我们将在体系改革过程中确保没有任何调查空白,主动引领未来愿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5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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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吴东云强调修订公职处法的紧迫性吴东云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再次强调了修订公职处法的必要性。他指出,组织和人员不足以及相关犯罪调查权的限制,可能导致调查延误。 吴东云处长在15日于政府果川大厦举行的就任两周年记者见面会上表示:“为了继续进行人民所期望的无禁区调查,现行公职处法的修订是必不可少的。” 他进一步指出:“现在公职处正处于超越简单安置,成为引领韩国司法公正的制度性完成的关键时刻。”他表示:“法律的修订并不是为了扩大机构的权力,而是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社会各个角落的恶势力。” 在问答环节中,吴处长具体阐述了修订公职处法的必要性。他指出:“公职处的组织规模太小,难以有效制衡权力滥用和根除高位公职者的腐败。” 他还提到:“调查中存在许多妨碍条款,”并将相关犯罪调查权的限制视为主要问题。吴处长解释道:“特检法或一般法承认相关犯罪的调查权,但公职处法则在高位公职者未涉及的案件上受到法律限制。”他补充道:“在贿赂案件中,必须调查贿赂者如何利用公司资金进行贿赂,但由于调查权的限制,调查受到阻碍。” 他强调,除了扩大组织本身外,还需要法律和制度上的补充,以使公职处能够正确行使其原有的调查权。他补充道:“必须纠正公职处无法正常运作的权能限制,并在制度上给予支持,以发挥调查权。” 吴处长还指出了检察院与公职处之间补充调查程序的空白。他提到,关于审计院干部贿赂案件等,存在立法空白,导致检察院与公职处之间的补充调查责任不明确。 他表示:“刑事程序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在程序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调查可能会导致合法程序的违反。”他建议:“需要单独的规定,允许检察院直接进行补充调查,或要求公职处检察官进行补充调查。” 他指出:“检察院与公职处检察官之间的调查协作出现了一些问题,案件因此延误。”他呼吁立法机构迅速进行补充立法。 关于法律扭曲罪案件的处理方向,吴处长表示,原则上仅涉及法律扭曲罪的案件将移交给国家调查本部。然而,他解释说,涉及法律扭曲罪与职权滥用、职务怠忽的案件可以成为公职处的调查对象。 他表示:“如果仅涉及法律扭曲罪,原则上将移交给国数本;而与职权滥用或职务怠忽一起被控的案件则视为公职处的调查对象。” 关于赵熙大法官的控告案件,他表示:“基本上认为法律扭曲罪是问题,职务怠忽是预备性控告。”他补充说:“需要统一解决,因此最近将其移交给国数本。” 吴处长警惕法律扭曲罪控告的滥用可能导致司法机构工作人员的萎缩。他表示:“需要防止法律扭曲罪的滥用导致司法机构工作人员的萎缩。”他强调:“在给予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机会后,如果未提交材料,应迅速结束调查,以营造一个能够安心工作的氛围。” 关于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的设立等刑事司法体系的改革,吴处长强调了公职处的独立角色。他表示:“即使设立了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公职处作为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机构的初衷依然存在。” 他指出:“公职处拥有对司法机构工作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及警务人员的起诉权。”他强调:“即使检察院和调查机构进行改革,依然有责任在保持政治中立的同时制衡权力滥用。” 对于公职处是否也存在与检察院相同的权力滥用担忧,吴处长回应:“公职处仅调查高位公职者犯罪,且仅针对特定犯罪。”他表示:“权力滥用的问题并未特别发生。” 他还补充道:“公职处是以政治中立为宗旨的机构,将按照设立的初衷履行职责。” 吴处长将过去一年间的主要成就列为12·3内乱案件的调查、全州地方法院法官贿赂案件的起诉以及警务人员贿赂案件的重刑判决等。 他表示:“过去一年是自12·3内乱案件调查结束后,紧张而忙碌的时光。”他指出:“在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基础上,取得了最近动摇司法信任的全州地方法院法官贿赂案件的起诉和警务人员贿赂案件的重刑判决等成就。” 关于内乱调查,他表示:“我认为公职处证明了其在我们政府组织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机构。” 他提到,尹锡悦前总统一审中公职处的调查权和逮捕令的合法性得到了认可。吴处长表示:“尽管调查权、管辖权和逮捕令的合法性都受到质疑,但法院认可了其合法性。”他表示:“公职处在合法程序下履行调查机构的角色,感到自豪。” 关于6·3地方选举的投票权侵犯疑虑,他表示:“正在关注合并调查组的调查,公职处也已接收该案件。”他指出:“由于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政务职务公务员是公职处的调查对象,因此正在审查是否构成犯罪。” 吴处长补充道:“我们正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与指示相关的问题。”
2026-06-15 20:45:00 -
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吴东云:亟需修订公职调查法以实现无禁区调查吴东云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处长重申:“为了继续进行人民所希望的无禁区调查,现行公职调查法的修订是必不可少的。” 吴处长在15日上午于政府果川大厦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表示:“现在的公职调查处正处于超越简单安置,成为引领韩国司法公正的制度性完成的关键时刻。” 在过去一年中,公职调查处的成果包括对“12·3内乱事件”的调查和主要腐败案件的处理。 他强调:“过去一年是自我们结束对‘12·3内乱事件’调查以来,毫不停歇地奔跑的紧张时光。我们在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基础上,成功起诉了动摇司法信任的全州地方法院法官贿赂案和警察局长贿赂案,获得了重刑判决。” 他接着说:“公职调查处的所有成员都在不断创新,以便在打击韩国高位公职者腐败的最前沿迈出新的一步。虽然我们无法向外界展示所有成果,但在内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活跃,提升了调查能力,建立了不受现有权力和外部压力影响的坚实基础。” 吴处长特别将公职调查法的修订列为首要任务。 他表示:“为了充分发挥我们所证明的动态能力,并继续进行人民所希望的无禁区调查,现行公职调查法的修订是必不可少的。这一法律修订并不是为了扩大机构的权力,而是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社会各个角落的腐败。” 他呼吁:“请倾听实现司法公正的法律修订的紧迫性,并共同努力。” 关于检察改革的讨论,吴处长强调在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新设等调查体系改革过程中,公职调查处的角色至关重要。 他指出:“我们正面临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成立这一司法体系的重大变革。随着环境的剧变,公职调查处的使命愈加明确。” 他补充说:“我们不会被动等待这一变化。在动荡时期,公职调查处将以其强大的实力和动态性,成为国家反腐调查的先锋和坚固的防线。同时,我们将在体系改革过程中确保没有任何调查空白,主动引领未来愿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5 19: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