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父亲性侵继女虐待亲女,二审维持10年刑期
一名40多岁的男子因多次性侵继女和虐待亲生女儿,在二审中被判处10年监禁。大田高等法院刑事3部驳回了被告A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被告所提的量刑不当理由不成立,并重申了罪行的严重性。A某在忠南锦山的一处公寓内与妻子和三个女儿共同生活,他被指控多次性侵10多岁的继女B某。调查显示,他在犯罪过程中试图威胁B某不要告知母亲,称可以解释为教育。A某的罪行不仅限于继女,他还因两岁小女儿吃饭时吐食而对其进行严重的身体虐待,甚至导致女儿摔倒。不到10岁的二女儿也遭受了暴力。一审法院认定A某的大部分罪行成立,判处其10年监禁,并命令5年信息公开和5年保护观察。A某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认为没有改变原判的理由。此判决显示出司法系统对家庭内部反人伦犯罪的严厉惩罚。法律界人士分析称,被告利用亲属关系的优势长期犯罪,受害儿童承受了极大的精神和身体痛苦,这些都是重刑判决的主要因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18 23: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