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提醒:亲属公司交易所得也需缴纳赠与税,务必于本月底前申报
国税局于8日发布通知,提醒通过利益集中和利益分配等特殊关系法人之间交易获利的纳税人,务必在本月底前进行赠与税申报。 国税局表示,2025财年中,若特殊关系法人向受益法人提供工作或商业机会,导致受益法人获得利益的控股股东及亲属股东将成为赠与税申报的对象。 利益集中赠与税是指特殊关系法人向特定公司集中提供工作,导致受益公司利益增加时,控股股东等所获得的间接利益需缴纳的税款。利益分配赠与税则是指特殊关系法人提供商业机会,导致受益法人获得利益时,控股股东等所获得的利益需缴纳的税款。 国税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向预计需申报的2503名受益人发送了手机通知。同时,向相关的2000家受益法人邮寄了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手册。 对于12月结算的法人,需在30日前完成申报和缴纳。若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可享受3%的申报税额减免。未申报或逾期缴纳将面临20%的未申报罚款及延迟缴纳罚款。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国税局在各税务所指定了专门的咨询人员,并分发了申报指南手册。手册中包含了税收条件判断标准、赠与利益计算方法及主要错误案例等内容。特别指出,常见的七种错误案例包括中小企业判断错误、股权持有比例计算错误、亲属股东申报遗漏等,提醒纳税人注意。 国税局表示,申报截止后,将对未申报者和不诚实申报者进行详细分析和严格审核。 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我们提供多种纳税支持服务,以确保申报对象能够按时如实申报,避免产生罚款。”※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8 2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