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需对选举委员会进行根本改革,考虑单项宪法修正
李在明总统强调,针对6·3地方选举投票用纸不足的情况,必须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进行根本改革,甚至提到单项宪法修正的可能性。 李总统在19日青瓦台的简报会上表示:“无论如何,根本改革是必然的。”他还指出:“如果必要的话,在朝野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甚至应该考虑对选举委员会进行单项宪法修正。” 据联合新闻社报道,李总统指出,现行选举委员会的结构使得外部的监督和制衡几乎不可能。他表示:“我们没有任何控制、监督和制衡的权力,甚至连对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形式性任命权都没有。”他批评道:“本应由最公正的最高法院法官担任并公正运营,但结果却发生了荒唐的事情。” 李总统特别指出,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导致了责任感的缺失。他表示:“并不是没有预算,预算都已编制好。”并指出:“作为宪法规定的中立机构,如果不受任何控制,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似乎享有近乎放纵的自由。” 他进一步表示:“外部的监督和制衡在某种程度上是必要的。”并提到:“目前由最高法院院长实际任命的结构是否合适,也需要进行审查。” 李总统还表示,仅通过法律修订可能存在局限性。他指出:“宪法对独立机构的规定过于明确,如果制定监督、控制和制衡机制的法律制度,可能会面临违宪的判决。”因此,他提到修宪的必要性。 他补充道:“如果必要的话,甚至可以由总统提案。”并表示:“政府将根据政治界的讨论过程来决定立场。” 与此同时,李总统对因这一事件而进行的青年群体抗议活动表示积极评价。他表示:“看到年轻人对参政权问题敏感并努力保护这一权利的表现,我感到惊讶,非常感谢。” 然而,对于抗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违法行为,他表示将采取严厉的应对措施。李总统指出:“不应谴责为保障参政权而进行的抗议,反而应予以保护。”但他强调:“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社会混乱或对路人进行检查和搜查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他特别提到封锁出入者和搜查物品等行为,并表示:“(这种行为)本来是山贼所为。”他批评道:“人数众多并不意味着可以阻止他人进行重要工作,这属于以暴力妨碍公务的严重犯罪。” 李总统强调:“不能放任这些行为,已指示进行严厉调查并追究责任。对待应严厉应对的行为要严厉应对,而对待应保护的行为要明确保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0 01: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