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名轮堂’新闻 3个
-
名轮堂向会长家族拥有的14家贷款公司低息借款2983亿,公正会罚款148亿并提起诉讼名轮真师烤肉的加盟总部名轮堂向会长家族拥有的14家贷款公司低息借款约3000亿韩元,因而受到公正机构的制裁。这些公司从名轮堂以年利率2.3%至4.6%融资,再以年利率12%至18%向加盟店主提供创业资金,获得约195亿韩元的利息收益。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8日表示,针对名轮堂的不当支持行为,已对其处以104亿7200万韩元的罚款,并将名轮堂及会长李钟根提起诉讼。同时,依据加盟事业法,对其虚假和欺骗性信息提供行为也处以44亿韩元的罚款。 名轮堂自2021年12月至今年4月的4年3个月内,向会长及亲属持有大部分股份的14家贷款公司以年利率2.3%或4.6%共计借出2983亿韩元。2983亿韩元是各公司在100亿至150亿韩元的额度内自由提取和偿还的累计金额。 公平交易委员会通过27家银行、储蓄银行和资本公司计算出这些公司的正常融资利率为年利率8.73%至13%。如果按照正常利率计算,需支付的利息约316亿韩元,而实际支付金额仅约99亿韩元。委员会认为差额217亿韩元是因不当支持而获得的经济利益。 公平交易委员会常任委员李顺美表示:“14家贷款公司的利息收益在会计上约为195亿韩元,扣除费用后的营业利润约为56亿韩元。”她还解释称,名轮堂从贷款公司以4.6%利率获得的利息收益也基于有息贷款期间约为111亿韩元。 名轮堂最初于2018年至2021年底期间,向加盟店主提供无息创业资金的“天使投资协议”。随后,名轮堂将方式改为有息贷款,并将会长家族控制的贷款公司纳入资金支持结构。 贷款公司于2021年成立1家,2022年成立2家,2023年成立10家,2024年成立1家。大多数公司没有独立的常驻员工,董事长也为名轮堂或其关联公司的前后任员工。在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时,发现有公司注册地址仅为名轮堂总部附近一平米大小的共享办公室。 李顺美委员指出:“实际加盟店主并未亲自前往一平米的办公室进行贷款咨询,而是名轮堂或其相关办公室的员工进行了加盟咨询和贷款合同的签署。”她表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些公司如同一个整体运作。” 名轮堂还与加盟店主签订了代位偿还协议,若店主无法偿还贷款,名轮堂将代为偿还。当店主购买必需品时,平均每箱需额外支付约3万6000至3万8000韩元以偿还本金和利息,名轮堂再将此金额结算给贷款公司。这种结构下,实际未能偿还贷款的案例仅有8起。 14家公司的2025年贷款债权余额合计在国内8203家贷款公司中排名第27位,达到前0.33%的水平。 不过,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并未认为加盟店主适用的年利率12%至18%本身违法。李顺美委员指出:“资本公司的利率也有12%至14%的情况,因此无法客观判断利率是高还是低。”她强调:“以低利率融资后以高利率贷款给加盟店主的行为本身并不是此次不当支持违法性的焦点。” 公平交易委员会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提供。名轮堂通过特定关系的贷款公司提供和推荐创业资金贷款时,在信息公开书的“信用提供及推荐等事项”中标注“无相关事项”。贷款公司为会长家族所有的事实、贷款利率、偿还方式以及加盟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关联性也未得到充分告知。 李顺美委员表示:“如果了解这些信息,加盟希望者就能判断是否签订加盟合同及贷款合同的利率是否合理。”她指出:“加盟合同、贷款合同、代位偿还和债权转让、物品偿还等信息之间的关联性并未得到充分提供。” 目前,该贷款结构已基本得到整理。自去年11月国政审查提出问题后,14家贷款公司已偿还借款给名轮堂的资金,加盟店主适用的贷款利率也从年利率12%至18%降至4.6%。目前新贷款已暂停,仅管理现有的贷款债权。 名轮堂及李会长被提起诉讼的原因也考虑了不当支持的规模及李会长的参与程度。李顺美委员表示:“以不当低利率提供的金额为2983亿韩元,支持金额也达到217亿韩元,规模相当可观。”她指出:“李钟根会长在制定商业模式和决定利率等大部分过程中均有参与,并且他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因此决定提起诉讼。”※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21:04:10 -
名轮堂因向旗下大额贷款公司提供低利率贷款被指控不当支持217亿韩元名轮堂因向其设立的14家大额贷款公司以低利率提供资金,涉嫌提供超过200亿韩元的经济利益,现已被公平当局提起审查。 名轮堂通过调配工业银行的政策资金,向新成立的14家大额贷款公司每家贷款最高达100亿韩元。这些贷款公司再将资金以贷款形式提供给加盟商。 公平交易委员会办公室于6日表示,已将名轮堂及其14家大额贷款公司的《独占规制及公平交易法》违反嫌疑的审查报告送达相关方,并提交给委员会。 审查报告是公平委员会审查员在调查过程中掌握的违法行为事实及制裁意见的文件。随着审查报告的送达,公平委员会的正式制裁审查程序已开始。 根据审查员的说法,名轮堂自2021年至2024年间,逐步设立了14家大额贷款公司。 在2021年12月至今年4月的约4年3个月期间,名轮堂以远低于正常利率的条件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 当时,这些大额贷款公司处于初创阶段,独立融资困难。名轮堂以年利率4.6%的水平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 审查员认为,这些大额贷款公司在支付的利息低于正常应支付的利息的情况下,获得了约217亿韩元的经济利益。原本难以独立融资的新成立子公司,通过母公司以低利率借款,大幅降低了金融成本。 公平交易法规定,向特殊关系人或其他公司以极为有利的条件提供资金等行为,给予过度经济利益的行为被视为不当支持行为。 审查员认为,名轮堂的资金支持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法中禁止不当支持行为的规定,属于“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建议对名轮堂及相关个人进行整改命令和罚款,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 不过,审查报告中的内容仅为审查员的判断,公平委员会的最终结论尚未确定。未来将通过全体会议审议,最终决定是否违反法律及制裁力度。 名轮堂在收到审查报告后,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查阅和复印证据材料。在公平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也将保障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公平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被审方提交书面意见、申请查阅和复印证据材料、提供意见陈述机会等程序,充分保障被审方的辩护权,并计划通过全体会议审议作出最终判断。”同时表示:“将持续监测向子公司不当提供低利率资金的行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21:08:00 -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名轮真沙肋涉嫌非法高利贷及强制交易展开审查公平交易委员会已对运营名轮真沙肋的加盟总部名轮堂涉嫌高利贷及对加盟店强制交易的行为展开制裁程序。此举是基于其被指控强迫加盟店主使用特定公司并隐瞒贷款相关信息的判断。 公平交易委员会办公室于8日向被调查的名轮堂发送了关于其涉嫌违反《加盟事业公平化法》的审查报告,报告中详细记录了行为事实、违法性及处理意见,并于10日提交给委员会。 名轮堂被指控自工业银行获得低利贷款后,通过其设立的贷款公司以高利率向加盟店主提供贷款,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 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名轮堂通过其大股东所拥有的贷款公司,以高利率向加盟店主提供与加盟店开设相关的资金,且未充分考虑加盟店主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在加盟店主开设店铺时,名轮堂要求其承担实际支付金额以上的费用,用于室内装修公司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和销售。 调查还发现名轮堂实际上强迫加盟店主使用特定公司进行交易。名轮堂指定了开设加盟店所需的室内装修公司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和销售公司,要求加盟店主与其进行交易。 此外,尽管名轮堂向加盟店主提供信用或协助金融机构贷款,但在信息公开书中却将信用提供及协助等必要事项标注为“无相关事项”。 审查员认为名轮堂的这些行为属于不当提供不利待遇、不当限制交易对方、虚假及欺骗性信息提供,因而提出了整改命令、征收罚款及控告意见。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保障被调查人的书面意见提交、证据材料的查阅及复印申请等充分的辩护权利”,并表示“委员会将在审议后作出最终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0 21:10:22
-
名轮堂向会长家族拥有的14家贷款公司低息借款2983亿,公正会罚款148亿并提起诉讼名轮真师烤肉的加盟总部名轮堂向会长家族拥有的14家贷款公司低息借款约3000亿韩元,因而受到公正机构的制裁。这些公司从名轮堂以年利率2.3%至4.6%融资,再以年利率12%至18%向加盟店主提供创业资金,获得约195亿韩元的利息收益。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8日表示,针对名轮堂的不当支持行为,已对其处以104亿7200万韩元的罚款,并将名轮堂及会长李钟根提起诉讼。同时,依据加盟事业法,对其虚假和欺骗性信息提供行为也处以44亿韩元的罚款。 名轮堂自2021年12月至今年4月的4年3个月内,向会长及亲属持有大部分股份的14家贷款公司以年利率2.3%或4.6%共计借出2983亿韩元。2983亿韩元是各公司在100亿至150亿韩元的额度内自由提取和偿还的累计金额。 公平交易委员会通过27家银行、储蓄银行和资本公司计算出这些公司的正常融资利率为年利率8.73%至13%。如果按照正常利率计算,需支付的利息约316亿韩元,而实际支付金额仅约99亿韩元。委员会认为差额217亿韩元是因不当支持而获得的经济利益。 公平交易委员会常任委员李顺美表示:“14家贷款公司的利息收益在会计上约为195亿韩元,扣除费用后的营业利润约为56亿韩元。”她还解释称,名轮堂从贷款公司以4.6%利率获得的利息收益也基于有息贷款期间约为111亿韩元。 名轮堂最初于2018年至2021年底期间,向加盟店主提供无息创业资金的“天使投资协议”。随后,名轮堂将方式改为有息贷款,并将会长家族控制的贷款公司纳入资金支持结构。 贷款公司于2021年成立1家,2022年成立2家,2023年成立10家,2024年成立1家。大多数公司没有独立的常驻员工,董事长也为名轮堂或其关联公司的前后任员工。在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时,发现有公司注册地址仅为名轮堂总部附近一平米大小的共享办公室。 李顺美委员指出:“实际加盟店主并未亲自前往一平米的办公室进行贷款咨询,而是名轮堂或其相关办公室的员工进行了加盟咨询和贷款合同的签署。”她表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些公司如同一个整体运作。” 名轮堂还与加盟店主签订了代位偿还协议,若店主无法偿还贷款,名轮堂将代为偿还。当店主购买必需品时,平均每箱需额外支付约3万6000至3万8000韩元以偿还本金和利息,名轮堂再将此金额结算给贷款公司。这种结构下,实际未能偿还贷款的案例仅有8起。 14家公司的2025年贷款债权余额合计在国内8203家贷款公司中排名第27位,达到前0.33%的水平。 不过,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并未认为加盟店主适用的年利率12%至18%本身违法。李顺美委员指出:“资本公司的利率也有12%至14%的情况,因此无法客观判断利率是高还是低。”她强调:“以低利率融资后以高利率贷款给加盟店主的行为本身并不是此次不当支持违法性的焦点。” 公平交易委员会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提供。名轮堂通过特定关系的贷款公司提供和推荐创业资金贷款时,在信息公开书的“信用提供及推荐等事项”中标注“无相关事项”。贷款公司为会长家族所有的事实、贷款利率、偿还方式以及加盟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关联性也未得到充分告知。 李顺美委员表示:“如果了解这些信息,加盟希望者就能判断是否签订加盟合同及贷款合同的利率是否合理。”她指出:“加盟合同、贷款合同、代位偿还和债权转让、物品偿还等信息之间的关联性并未得到充分提供。” 目前,该贷款结构已基本得到整理。自去年11月国政审查提出问题后,14家贷款公司已偿还借款给名轮堂的资金,加盟店主适用的贷款利率也从年利率12%至18%降至4.6%。目前新贷款已暂停,仅管理现有的贷款债权。 名轮堂及李会长被提起诉讼的原因也考虑了不当支持的规模及李会长的参与程度。李顺美委员表示:“以不当低利率提供的金额为2983亿韩元,支持金额也达到217亿韩元,规模相当可观。”她指出:“李钟根会长在制定商业模式和决定利率等大部分过程中均有参与,并且他本人也承认这一点,因此决定提起诉讼。”※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21:04:10 -
名轮堂因向旗下大额贷款公司提供低利率贷款被指控不当支持217亿韩元名轮堂因向其设立的14家大额贷款公司以低利率提供资金,涉嫌提供超过200亿韩元的经济利益,现已被公平当局提起审查。 名轮堂通过调配工业银行的政策资金,向新成立的14家大额贷款公司每家贷款最高达100亿韩元。这些贷款公司再将资金以贷款形式提供给加盟商。 公平交易委员会办公室于6日表示,已将名轮堂及其14家大额贷款公司的《独占规制及公平交易法》违反嫌疑的审查报告送达相关方,并提交给委员会。 审查报告是公平委员会审查员在调查过程中掌握的违法行为事实及制裁意见的文件。随着审查报告的送达,公平委员会的正式制裁审查程序已开始。 根据审查员的说法,名轮堂自2021年至2024年间,逐步设立了14家大额贷款公司。 在2021年12月至今年4月的约4年3个月期间,名轮堂以远低于正常利率的条件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 当时,这些大额贷款公司处于初创阶段,独立融资困难。名轮堂以年利率4.6%的水平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 审查员认为,这些大额贷款公司在支付的利息低于正常应支付的利息的情况下,获得了约217亿韩元的经济利益。原本难以独立融资的新成立子公司,通过母公司以低利率借款,大幅降低了金融成本。 公平交易法规定,向特殊关系人或其他公司以极为有利的条件提供资金等行为,给予过度经济利益的行为被视为不当支持行为。 审查员认为,名轮堂的资金支持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法中禁止不当支持行为的规定,属于“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建议对名轮堂及相关个人进行整改命令和罚款,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 不过,审查报告中的内容仅为审查员的判断,公平委员会的最终结论尚未确定。未来将通过全体会议审议,最终决定是否违反法律及制裁力度。 名轮堂在收到审查报告后,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查阅和复印证据材料。在公平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也将保障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公平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被审方提交书面意见、申请查阅和复印证据材料、提供意见陈述机会等程序,充分保障被审方的辩护权,并计划通过全体会议审议作出最终判断。”同时表示:“将持续监测向子公司不当提供低利率资金的行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21:08:00 -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名轮真沙肋涉嫌非法高利贷及强制交易展开审查公平交易委员会已对运营名轮真沙肋的加盟总部名轮堂涉嫌高利贷及对加盟店强制交易的行为展开制裁程序。此举是基于其被指控强迫加盟店主使用特定公司并隐瞒贷款相关信息的判断。 公平交易委员会办公室于8日向被调查的名轮堂发送了关于其涉嫌违反《加盟事业公平化法》的审查报告,报告中详细记录了行为事实、违法性及处理意见,并于10日提交给委员会。 名轮堂被指控自工业银行获得低利贷款后,通过其设立的贷款公司以高利率向加盟店主提供贷款,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接受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 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名轮堂通过其大股东所拥有的贷款公司,以高利率向加盟店主提供与加盟店开设相关的资金,且未充分考虑加盟店主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在加盟店主开设店铺时,名轮堂要求其承担实际支付金额以上的费用,用于室内装修公司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和销售。 调查还发现名轮堂实际上强迫加盟店主使用特定公司进行交易。名轮堂指定了开设加盟店所需的室内装修公司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和销售公司,要求加盟店主与其进行交易。 此外,尽管名轮堂向加盟店主提供信用或协助金融机构贷款,但在信息公开书中却将信用提供及协助等必要事项标注为“无相关事项”。 审查员认为名轮堂的这些行为属于不当提供不利待遇、不当限制交易对方、虚假及欺骗性信息提供,因而提出了整改命令、征收罚款及控告意见。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保障被调查人的书面意见提交、证据材料的查阅及复印申请等充分的辩护权利”,并表示“委员会将在审议后作出最终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0 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