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金天空被杀案’大田市共同承担责任,部分赔偿获胜
在大田一所小学被教师杀害的故金天空的遗属,针对肇事教师及大田市提起的赔偿诉讼中获得部分胜诉。法院认为肇事者名재完和大田市均需承担赔偿责任。 大田地方法院民事20单独审判(审判长宋炫直)于11日对金天空遗属针对名재完、大田市及校长提起的赔偿诉讼作出部分胜诉的判决。 法院判决名재完和大田市共同向金天空的父母各支付1亿900万韩元,向其弟弟支付1800万韩元。但对校长的赔偿请求则未予支持。 此前,遗属于去年提起了4亿韩元的赔偿诉讼。遗属方面主张肇事者名재完及其管理监督的校长,以及学校的设立和运营主体大田市均应承担责任。 遗属指出,名재完的异常行为在事前已被观察到,但未采取适当措施以阻止犯罪。对名재完提起了不法行为责任的诉讼,对大田市则提出了国家赔偿责任的要求。 而大田市方面则主张,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国家赔偿责任的认定应另行判断,并表示学校安全共济会已支付的赔偿金已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损失。 法院部分采纳了遗属的主张,承认名재完和大田市的共同赔偿责任,但驳回了对校长的请求。 金天空于去年2月在大田西区的一所小学,结束课后照顾班后,在校内视听室附近被名재完持刀刺伤致死。 名재完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法被起诉,并于今年4月在大法院被判处无期徒刑。事件发生后,他被解雇,警方在去年经过信息公开审议委员会的决定,公开了他的姓名、年龄和面貌等信息。 此外,名재完在此次赔偿诉讼过程中未出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2 0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