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下,外卖食品存放1小时为安全极限
如果你在桌子上放着剩下的外卖,比如炸鸡、披萨或猪蹄,睡觉后第二天最好不要再吃。这是因为即使气味和味道没有变化,导致食物中毒的致病菌也可能已经繁殖。 食品药品安全处建议消费者只订购足够吃的外卖,并立即食用。收到外卖时,还需检查外卖容器和包装是否被污染或损坏。未立即食用的热食应保持在60度以上,冷食则应保持在5度以下。 即使在空调环境中也不能掉以轻心。需要考虑食物放置地点的实际温度和放置时间。在阳光直射的厨房、阳台或没有空调的房间,食物的温度可能会迅速升高。 美国农业部建议,对于易腐食品,如肉类、家禽和鸡蛋,如果在室温下放置超过2小时,应予以丢弃。在周围气温超过华氏90度(约32度)时,这一标准缩短为1小时。 这一标准不仅适用于户外野餐或露营地,也适用于高温环境下的汽车内部和没有空调的室内。收到外卖后,如果没有立即食用或用餐后有剩余食物,应尽快放入冰箱。 在保存剩余食物时,最好将其分装在多个浅容器中,而不是放在一个大容器里。汤、炖菜和肉类等大量食物的中心部分会慢慢降温,容易停留在适合细菌繁殖的温度。 食品药品安全处建议在冷藏熟食时,将其分装在多个容器中,快速冷却后保持在5度以下。切勿因要冷却而长时间将热食放在桌子上。 将外卖容器直接放入冰箱不如转移到有盖的干净储存容器中。多人用筷子夹取的食物可能混入唾液或餐具上的微生物,因此用餐后应尽快冷藏。 冰箱内也不应过于拥挤。冷空气无法正常循环,即使放入冰箱,食物也可能无法迅速降温。 冷藏的炸鸡、猪蹄和卤肉等肉类食品在再次食用时,必须加热至内部充分热透。食品药品安全处建议肉类和家禽的中心温度应加热至75度以上,持续1分钟。汤或炖菜在加热过程中应不断搅拌,以确保内部均匀加热。 超出室温放置标准的食物,即使通过微波炉或空气炸锅重新加热,也无法保证安全。某些细菌产生的毒素在加热后仍可能存在,因此如果不清楚食物在室温下放置的时间,最好不要食用。 对于如紫菜包饭、寿司、沙拉和奶油甜点等无需重新加热的食物,尤其要小心。含有鸡蛋、肉类、海鲜和乳制品的食物也应在剩余后立即冷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8 20: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