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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总统:为消防员和军人牺牲付出一切,愿他们早日康复国民力量:李在明事件停滞,职务怠忽,首尔高等法院院长回应 首尔高等法院院长金大雄对国民力量提出的关于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事件的审判中止是否构成职务怠忽的质疑表示:“这并不构成犯罪。” 国民力量的议员金泰圭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对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国政审查时提到:“现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正在暂停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的再审案件,原因是日期推测。”并询问:“这是否可以视为职务怠忽,或者是滥用诉讼指挥权?” 对此,金院长回应:“我了解到是根据宪法第84条的规定暂停审判。”宪法第84条规定:“总统在任期间,除非犯有内乱或外患罪,不得受到刑事起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6:36:00 -
国民力量党指责李在明事件停滞为职务怠忽,首尔高等法院院长回应称“并非犯罪”金大雄首尔高等法院院长对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案件的重审暂停提出的职务怠忽等违法质疑表示:“并非构成犯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泰圭在16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对首尔高等法院等进行的国政审查中提到:“目前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暂停了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重审案件,原因是日期推测”,并询问:“这是否可以视为职务怠忽或滥用诉讼指挥权?”日期推测是指在变更、延期或继续审理时不指定下次审理日期。负责审理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根据宪法第84条,自去年6月李总统就职后进行了日期推测。对此,金院长回应:“我了解到是基于宪法第84条暂停审理的状态。”宪法第84条规定:“总统在任期间,除非犯有内乱或外患罪,不受刑事起诉。”对此,民主党议员金汉圭询问:“审判部没有宣布中止,而选择了推迟指定日期,这合法吗?”金院长表示:“我认为并不构成犯罪,并且是利用现行制度下的方式。”当被问及是否有意恢复对现任总统的审判时,金院长表示:“审判中院长无法干预,也不参与,尊重各个审判部的决定。”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询问:“未来何时会指定日期?”金院长回答:“这是审判部决定的事项,作为院长我也无法得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2:20:00 -
法制委员会就'李在明审判中止'展开争论...执政党称'总统被束缚',在野党称'职务怠忽'朝野在16日国会法制委员会的国会审查中,就李在明总统的审判中止及赵熙大大法官的'拒绝再提请'争论展开了激烈交锋。执政的国民力量党在当天针对首尔高等法院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国会审查中,声称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审判和大长洞事件审判中止是“审判机构的职务怠忽”。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泰圭指出:“我国并没有审判中止制度,但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案件却被暂停,理由是'日期推定',这要么是审判机构的职务怠忽,要么是滥用诉讼指挥权。”国民力量党议员郭圭泽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判程序中止的理由有两种,分别是被告人精神失常或生病,必须听取检察官和辩护人的意见后决定。然而,个别法官却决定'因为被告是总统,所以审判中止',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他补充道:“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请求中止是因为精神失常或生病,或者根据宪法第84条,应该提出'因为成为总统所以请求中止'的宪法诉讼。”相对而言,民主党则反驳称总统的审判中止是符合宪法的正当程序,并呼吁停止对总统的束缚。民主党议员金汉圭表示:“根据宪法第84条,负责审判的法官在除非涉及叛乱和外患罪的情况下,应该为了公益不对现任总统提起公诉,已提起的审判也应当中止,这是各个法官的判断。”他接着说:“国民力量党可能会在五年内不断主张(审判恢复),所以我想在五年内都要说不是。”并对法院表示:“不要被这种政治性主张所左右。”宪法第84条规定“总统在任期间,除非犯有叛乱或外患罪,不得受到刑事起诉。”同党议员朴均泽指出:“宪法规定对现任总统的起诉是禁止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解释。起诉被称为起诉,而起诉的进行被称为诉讼,这属于审判的范畴。诉讼的概念包括起诉和审判的进行。”民主党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徐英敎表示:“诉讼是指起诉后进入审判,因此(宪法规定)意味着一切都被中止。”她说:“在总统处理国事时,旁边不断干扰和束缚,今天最好对此进行整理。”朝野双方还就赵大法官拒绝再提请的争论继续交锋。民主党议员金东雅指出:“这样(大法官职位)空缺最终会影响到国民。”而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则反问:“大法官表示找不到(再提请的)宪法依据和具体理由,但青瓦台却表示'总统的任命权最重要,因此支持大法官的再提请权'。在自由民主共和国中,这是否合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1:24:00 -
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因参与内乱被判25年监禁,法庭当庭拘留因参与12·3紧急戒严而被起诉的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在一审中被判处重刑并当庭拘留。 2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李振官法官)对朴成宰因内乱重要任务参与、职权滥用等罪名判处其25年监禁。此前,特别检察官团队在4月的结案辩论中对朴成宰请求判处20年监禁。 法庭当天认定朴成宰的内乱参与和职权滥用罪名均成立。法庭指出,尹锡悦前总统宣布的12·3紧急戒严及其后发布的公告、动用军警对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控制行为,明显符合刑法第87条规定的内乱行为。 法庭表示:“此次事件是由人民选出的权力者尹前总统及其追随者主导,轻视宪法和法律,否认民主基本秩序的内乱,具有所谓的亲卫政变性质。”并指出:“这种形式的内乱蕴含着对人民民主和法治信念的巨大风险。” 法庭还批评道:“考虑到过去50年韩国民主发展的结构,不能轻易适用过去对下层暴动的内乱事件标准来轻判此次事件。” 法庭认为,尽管紧急戒严在10小时内结束且没有人员伤亡,但这并非被告自发努力的结果,而是由于人民以赤手保护国会和拒绝违宪命令或消极应对的部分军警公务员的宪法维护意志所致。 此外,法庭认为12·3内乱并非即兴决定,而是自2023年起系统性准备的情况通过相关人员的笔记和手机备忘录等明确显示。法庭特别指出,朴成宰在内乱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事件成功与否的关键前提。 根据判决,朴成宰在紧急戒严宣布前后,曾指示法务部所属干部对公告令违反者进行出境禁止团队待命、确保首尔拘留所及首都圈矫正设施内的收容空间、协助派遣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合本部)检察官人力等。 在之前的公判中,朴成宰辩称并未下达此类指示,也没有国宪乱的目的,但法庭认为相关公务员的具体且一致的证言和客观情况得到了确认,因此不接受朴成宰的主张。 法庭特别认为,前出入境及外国人政策本部长裴相业的证言具有可信性。裴前本部长在政权更替后因担心报复,初期未能如实作证,但后来一致证实受到了指示,实际在夜间召回无值班义务的出境禁止负责员工等情况支持了这一点。 此外,前矫正本部长申龙海为首都圈地区的收容能力审查报告撰写并传达给朴成宰,也被认为是因朴成宰有具体命令以忠实执行总统府的指示才得以实现。 法庭指出:“法务部长应承担维护国家法治和人权的最重责任,然而被告却选择参与并忽视内乱可能成功的想法。”并强调:“压制政治反对势力和阻止国会解除戒严的行为,罪责绝非轻微。” 即使在内乱失败后,朴成宰仍滥用职权,指使检察局公务员撰写有关紧急戒严的正当性和不可避免性的文件,加深了国民的分裂,这也对量刑产生了不利影响。尽管考虑到朴成宰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了30年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并未作为有利情节予以考虑。 另一方面,法庭对朴成宰的贿赂禁止法违反指控予以驳回。 朴成宰因在2024年5月接受金建希女士关于奢侈品包包收受疑云的检察专门调查团队组建情况的请求而被特别检察官起诉。 然而法庭表示:“该指控与12·3内乱犯罪时间上相隔约10个月,法律性质完全不同,难以视为特别检察法规定的相关事件。”法庭认为,仅因特别检察官通过逮捕令获得的手机中发现的证据,便无限制扩展调查对象,违反了宪法上合法程序原则和刑事程序法定主义。 当天宣判结束后,法庭以“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为由,命令对朴成宰进行法庭拘留。朴成宰辩称:“我从未拒绝出庭或缺席审判。”但未被法庭接受。 与此同时,法庭对李完圭前法制处长的作伪证指控也认为特别检察官没有调查和起诉权,因而驳回起诉。 李前处长因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作证时对总统官邸聚会的性质和参与者作出虚假证言而受到指控。特别检察官在结案辩论中对李前处长请求判处3年监禁。 法庭认为,李前处长所作证的聚会本身缺乏足够的资料来认定为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内乱、外患犯罪或其隐瞒、妨碍犯罪,因此该伪证也无法成为特别检察的调查对象。 此外,李前处长申请的违宪法律审判请求也因起诉被驳回而失去审判前提,予以驳回。※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3 01:40:00 -
地方选举结束后检察改革重启…补充调查权成最大争议随着6月3日地方选举的结束,政府和执政党推迟的检察改革后续立法预计将正式启动。国务总理办公室下属的检察改革推进团计划在本月公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而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存废成为检察改革第二阶段的最大争议点。 4日,法律界消息称,检察改革推进团计划在本月内发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考虑到地方选举和即将于8月举行的共同民主党大会,原本推迟的检察改革讨论预计将重新加速。 目前,最大的争议点是检察的补充调查权。检察机关担心,如果补充调查权被废止,警方等第一调查机构移交的案件将只能在没有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判断是否起诉,这可能导致案件处理延迟和调查空白。大检察厅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至4月,检察处置的案件中有45.6%经过了补充调查,强调了维持该制度的必要性。 而执政党内的强硬派则主张,补充调查权也是检察调查权的延续,为了实现调查与起诉分离的原则,必须废止补充调查权。他们认为,若允许检察机关进行补充调查,未来可能再次扩大其权力。 虽然补充调查权的替代方案——补充调查权也被提及,但争议不少。补充调查权更接近于行政调查的概念,在审判过程中难以被认可为证据能力,并且在保障被告的辩护权方面,如拒绝作证权和律师参与等方面也存在局限性。 法律事务所华宇在当天发布的《6·3地方选举结果对企业监管环境的展望》报告中,将补充调查权的存废视为检察改革的核心变量。华宇分析称:“公诉厅检察官的补充调查(要求)权问题将成为检察改革实质性成败的最大争议。” 检察改革第二阶段的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的转型讨论也预计将活跃。正在准备于10月成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将负责腐败、经济、国防工业、毒品、内乱外患、网络犯罪等六大重大犯罪的调查。因此,检察机关负责的证券、金融、公平交易、企业犯罪的许多调查也可能会转交给重大犯罪调查厅。 华宇指出,企业应关注的是调查机构的多元化,而非检察权的缩小。报告预测,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成立后,警方和特别司法警察的加入将使企业面临多个调查机构的应对环境。 执政党推动的所谓“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的讨论也可能在地方选举后重新启动。民主党在4月提出了特别检察法案,旨在查明在尹锡悦政府时期检察机关、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的操控调查和操控起诉的疑虑。该法案中规定特别检察官可以决定移交案件的公诉维持与否,引发了在野党关于“自我免责”的争议。 与检察改革一起,企业监管立法也被视为下半年定期国会的主要课题。华宇指出,平台法的制定和专属举报权的废止将成为公平交易领域的核心变量。报告指出,平台法将包含对大型平台经营者优待自家商品、捆绑销售、要求最惠待遇等行为的监管,外卖应用的手续费上限制订讨论也可能被纳入其中。 专属举报权的废止同样引起企业的关注。华宇预测,公平交易案件的刑事化可能加速,并提及未经过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直接公诉和地方自治团体的举报权扩大的可能性。 在劳动领域,延长退休年龄至65岁和退休养老金的强制化被视为主要立法课题。华宇预计:“政府和执政党很可能推动延长退休年龄、扩大劳动法适用范围和退休养老金的强制化。”尤其是在“黄袋法”实施后,关于原承包商的责任和集体谈判范围的争议也可能增加。 法律界认为,下半年定期国会将成为检察改革和监管立法的分水岭。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补充调查权争议开始,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转型、平台法、专属举报权废止、劳动立法等将接连讨论,企业的司法与监管风险应对将变得更加重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5 00:30:00 -
内乱首脑上诉案开庭,专门法庭合宪性争议与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脑指控的上诉案于27日开庭。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1部当天举行了尹前总统内乱首脑指控的上诉案第一次公判准备期。与尹一起被起诉的还有前国防部长金用贤、前警察厅长赵志浩等7名军警高层的审判也同时开始。公判准备期被告无须出庭,尹前总统未现身,出庭的被告中只有前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调查企划协调官尹承英和前首尔警察厅国会警卫队长穆贤泰。法庭在准备期前提到尹前总统等人申请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尹前总统等人于21日申请了关于内乱、外患、叛乱相关刑事程序特例法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认为根据特例法组成的内乱专门法庭违宪。法庭宣布将于下月7日继续进行第二次准备期,具体化证据调查的顺序和方法。此前,尹前总统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金前部长被判30年,前国军情报司令官卢尚元被判18年,赵前厅长被判12年,前首尔警察厅长金奉植被判10年,穆前国会警卫队长被判3年。前第三野战军司令部宪兵队长金用军和尹前国家调查本部调查企划协调官被判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8 05:12:00 -
尹锡悦因平壤无人机事件被求刑30年特检组以涉嫌为宣布12·3紧急戒严制造借口向平壤派遣无人机为由,要求对前总统尹锡悦判处30年监禁。此案涉及外患性质,特检组指控其试图制造战争状态。内乱特检组24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对尹锡悦判刑30年,对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判刑25年。特检组称此案为“国军统帅和国防部长试图在半岛制造战争状态的反国家、反人民犯罪”。特检组指出,尹锡悦作为国军统帅主导了犯罪行为,而金勇贤则从策划到执行全程参与。特检组还考虑了被告的调查和审判态度。事件的核心在于“平壤无人机”是否仅为军事行动,还是为制造紧急戒严借口的“北风”策略。特检组认为,尹锡悦等人曾多次指示在2024年10月向平壤派遣无人机,试图加剧军事紧张。特检组认为无人机坠毁导致军事机密泄露,构成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即使没有与敌国共谋,只要损害军事利益或为敌国提供利益即可成立。特检组强调此案是与紧急戒严相关的“前阶段犯罪”。在尹锡悦的内乱首犯案中,曾被求刑死刑,而金勇贤的内乱重要任务案中被求刑无期徒刑。相关案件中也有重刑求刑。特检组曾于10日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吕仁亨求刑20年,对前无人机作战司令官金勇大求刑5年。当天的结案公审因军事机密原因不公开进行,但宣判公审将依宪法公开进行。此案在一审判决前的最后程序中,法院对“戒严名分”和“一般叛国罪成立与否”的判断备受关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5 00:36:00 -
宪法法院受理尹锡悦关于内乱专门审判法的宪法诉讼尹锡悦前总统就内乱专门审判法提出的宪法诉讼已被宪法法院正式受理。据法律界22日消息,宪法法院已将尹锡悦方针对内乱、外患、叛乱犯罪特例法的宪法诉讼提交正式审理。宪法法院通过三名法官组成的指定审判庭判断宪法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若无法律瑕疵,将移交九名法官组成的全体审判庭审理。尹锡悦方于上月31日向宪法法院申请对内乱专门审判法进行宪法审查,称该法对专门审判庭的组成、庭审直播、身份识别措施等程序不公,侵犯了公平审判权、平等权和肖像权。内乱专门审判法于去年12月由共同民主党主导通过,并于今年1月实施,要求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设立专门审判庭。首尔高等法院通过全体法官会议随机抽签,将刑事1部和刑事12部指定为内乱专门审判庭,尹锡悦的内乱案二审由刑事12部审理。首审判决尹锡悦无期徒刑。此外,尹锡悦方对特别检察官法相关条款的宪法诉讼也已通过初审,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2 22:42:00 -
首尔高等法院:尹锡悦内乱案上诉审需加快进程首尔高等法院对尹锡悦前总统内乱案上诉审的延迟发表了意见。22日,新闻官柳济民在记者会上表示,内乱特检法规定特别检察官提起公诉的案件,上诉理由书提交期限从20天缩短至7天。他解释称,虽然判决日的规定不适用,但特例法仍然适用。由于被告人数众多且律师送达程序必不可少,可能导致日期指定延迟,但法院正尽力在期限到期前制定证明计划。自2月19日一审判决以来,尹锡悦内乱案尚未指定首个日期,引发公众关注。首尔高等法院表示,该案将于27日至下月7日进行公判准备,并计划在下月14日后指定公判日期。柳济民还详细介绍了自2月23日成立的内乱专案庭的运营情况。该庭旨在快速公正处理特检及内乱相关案件,法院集中所有资源以确保效率。内乱专案庭根据2016年1月公布的《内乱·外患案件刑事审理特例法》设立,首尔高等法院需设立至少两个专案庭,并通过全体法官会议选拔成员。法院通过随机抽签确保透明性,并将刑事庭从14个增至16个,其中2个为内乱专案庭,以免影响其他刑事案件。目前,内乱专案庭正在审理4起案件。首尔高等法院强调,并非所有特检调查的案件都会移交专案庭。为提高审判效率,法院增加了行政支持,专案庭人员是普通庭的两倍,速记员从1人增至4人。每个重要日期安排4至6名警卫,并设立中继法庭,满足公众知情权。法院通过YouTube直播主要审判过程,并添加字幕以帮助观众理解。关于上诉审判决书的公开范围,法院表示正在综合考虑匿名化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下周起,主要特检案件的判决将集中进行,27日金建熙女士相关判决将成为焦点。首尔高等法院表示,内乱专案庭的运营不会影响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将全力确保公正快速的审判结果。
2026-04-22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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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总统:为消防员和军人牺牲付出一切,愿他们早日康复国民力量:李在明事件停滞,职务怠忽,首尔高等法院院长回应 首尔高等法院院长金大雄对国民力量提出的关于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事件的审判中止是否构成职务怠忽的质疑表示:“这并不构成犯罪。” 国民力量的议员金泰圭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对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国政审查时提到:“现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正在暂停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的再审案件,原因是日期推测。”并询问:“这是否可以视为职务怠忽,或者是滥用诉讼指挥权?” 对此,金院长回应:“我了解到是根据宪法第84条的规定暂停审判。”宪法第84条规定:“总统在任期间,除非犯有内乱或外患罪,不得受到刑事起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6:36:00 -
国民力量党指责李在明事件停滞为职务怠忽,首尔高等法院院长回应称“并非犯罪”金大雄首尔高等法院院长对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案件的重审暂停提出的职务怠忽等违法质疑表示:“并非构成犯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泰圭在16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对首尔高等法院等进行的国政审查中提到:“目前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暂停了李在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重审案件,原因是日期推测”,并询问:“这是否可以视为职务怠忽或滥用诉讼指挥权?”日期推测是指在变更、延期或继续审理时不指定下次审理日期。负责审理李总统公职选举法违犯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部根据宪法第84条,自去年6月李总统就职后进行了日期推测。对此,金院长回应:“我了解到是基于宪法第84条暂停审理的状态。”宪法第84条规定:“总统在任期间,除非犯有内乱或外患罪,不受刑事起诉。”对此,民主党议员金汉圭询问:“审判部没有宣布中止,而选择了推迟指定日期,这合法吗?”金院长表示:“我认为并不构成犯罪,并且是利用现行制度下的方式。”当被问及是否有意恢复对现任总统的审判时,金院长表示:“审判中院长无法干预,也不参与,尊重各个审判部的决定。”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询问:“未来何时会指定日期?”金院长回答:“这是审判部决定的事项,作为院长我也无法得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2:20:00 -
法制委员会就'李在明审判中止'展开争论...执政党称'总统被束缚',在野党称'职务怠忽'朝野在16日国会法制委员会的国会审查中,就李在明总统的审判中止及赵熙大大法官的'拒绝再提请'争论展开了激烈交锋。执政的国民力量党在当天针对首尔高等法院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国会审查中,声称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审判和大长洞事件审判中止是“审判机构的职务怠忽”。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泰圭指出:“我国并没有审判中止制度,但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案件却被暂停,理由是'日期推定',这要么是审判机构的职务怠忽,要么是滥用诉讼指挥权。”国民力量党议员郭圭泽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判程序中止的理由有两种,分别是被告人精神失常或生病,必须听取检察官和辩护人的意见后决定。然而,个别法官却决定'因为被告是总统,所以审判中止',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他补充道:“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请求中止是因为精神失常或生病,或者根据宪法第84条,应该提出'因为成为总统所以请求中止'的宪法诉讼。”相对而言,民主党则反驳称总统的审判中止是符合宪法的正当程序,并呼吁停止对总统的束缚。民主党议员金汉圭表示:“根据宪法第84条,负责审判的法官在除非涉及叛乱和外患罪的情况下,应该为了公益不对现任总统提起公诉,已提起的审判也应当中止,这是各个法官的判断。”他接着说:“国民力量党可能会在五年内不断主张(审判恢复),所以我想在五年内都要说不是。”并对法院表示:“不要被这种政治性主张所左右。”宪法第84条规定“总统在任期间,除非犯有叛乱或外患罪,不得受到刑事起诉。”同党议员朴均泽指出:“宪法规定对现任总统的起诉是禁止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解释。起诉被称为起诉,而起诉的进行被称为诉讼,这属于审判的范畴。诉讼的概念包括起诉和审判的进行。”民主党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徐英敎表示:“诉讼是指起诉后进入审判,因此(宪法规定)意味着一切都被中止。”她说:“在总统处理国事时,旁边不断干扰和束缚,今天最好对此进行整理。”朝野双方还就赵大法官拒绝再提请的争论继续交锋。民主党议员金东雅指出:“这样(大法官职位)空缺最终会影响到国民。”而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则反问:“大法官表示找不到(再提请的)宪法依据和具体理由,但青瓦台却表示'总统的任命权最重要,因此支持大法官的再提请权'。在自由民主共和国中,这是否合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1:24:00 -
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因参与内乱被判25年监禁,法庭当庭拘留因参与12·3紧急戒严而被起诉的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在一审中被判处重刑并当庭拘留。 2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李振官法官)对朴成宰因内乱重要任务参与、职权滥用等罪名判处其25年监禁。此前,特别检察官团队在4月的结案辩论中对朴成宰请求判处20年监禁。 法庭当天认定朴成宰的内乱参与和职权滥用罪名均成立。法庭指出,尹锡悦前总统宣布的12·3紧急戒严及其后发布的公告、动用军警对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控制行为,明显符合刑法第87条规定的内乱行为。 法庭表示:“此次事件是由人民选出的权力者尹前总统及其追随者主导,轻视宪法和法律,否认民主基本秩序的内乱,具有所谓的亲卫政变性质。”并指出:“这种形式的内乱蕴含着对人民民主和法治信念的巨大风险。” 法庭还批评道:“考虑到过去50年韩国民主发展的结构,不能轻易适用过去对下层暴动的内乱事件标准来轻判此次事件。” 法庭认为,尽管紧急戒严在10小时内结束且没有人员伤亡,但这并非被告自发努力的结果,而是由于人民以赤手保护国会和拒绝违宪命令或消极应对的部分军警公务员的宪法维护意志所致。 此外,法庭认为12·3内乱并非即兴决定,而是自2023年起系统性准备的情况通过相关人员的笔记和手机备忘录等明确显示。法庭特别指出,朴成宰在内乱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事件成功与否的关键前提。 根据判决,朴成宰在紧急戒严宣布前后,曾指示法务部所属干部对公告令违反者进行出境禁止团队待命、确保首尔拘留所及首都圈矫正设施内的收容空间、协助派遣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合本部)检察官人力等。 在之前的公判中,朴成宰辩称并未下达此类指示,也没有国宪乱的目的,但法庭认为相关公务员的具体且一致的证言和客观情况得到了确认,因此不接受朴成宰的主张。 法庭特别认为,前出入境及外国人政策本部长裴相业的证言具有可信性。裴前本部长在政权更替后因担心报复,初期未能如实作证,但后来一致证实受到了指示,实际在夜间召回无值班义务的出境禁止负责员工等情况支持了这一点。 此外,前矫正本部长申龙海为首都圈地区的收容能力审查报告撰写并传达给朴成宰,也被认为是因朴成宰有具体命令以忠实执行总统府的指示才得以实现。 法庭指出:“法务部长应承担维护国家法治和人权的最重责任,然而被告却选择参与并忽视内乱可能成功的想法。”并强调:“压制政治反对势力和阻止国会解除戒严的行为,罪责绝非轻微。” 即使在内乱失败后,朴成宰仍滥用职权,指使检察局公务员撰写有关紧急戒严的正当性和不可避免性的文件,加深了国民的分裂,这也对量刑产生了不利影响。尽管考虑到朴成宰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了30年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并未作为有利情节予以考虑。 另一方面,法庭对朴成宰的贿赂禁止法违反指控予以驳回。 朴成宰因在2024年5月接受金建希女士关于奢侈品包包收受疑云的检察专门调查团队组建情况的请求而被特别检察官起诉。 然而法庭表示:“该指控与12·3内乱犯罪时间上相隔约10个月,法律性质完全不同,难以视为特别检察法规定的相关事件。”法庭认为,仅因特别检察官通过逮捕令获得的手机中发现的证据,便无限制扩展调查对象,违反了宪法上合法程序原则和刑事程序法定主义。 当天宣判结束后,法庭以“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为由,命令对朴成宰进行法庭拘留。朴成宰辩称:“我从未拒绝出庭或缺席审判。”但未被法庭接受。 与此同时,法庭对李完圭前法制处长的作伪证指控也认为特别检察官没有调查和起诉权,因而驳回起诉。 李前处长因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作证时对总统官邸聚会的性质和参与者作出虚假证言而受到指控。特别检察官在结案辩论中对李前处长请求判处3年监禁。 法庭认为,李前处长所作证的聚会本身缺乏足够的资料来认定为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内乱、外患犯罪或其隐瞒、妨碍犯罪,因此该伪证也无法成为特别检察的调查对象。 此外,李前处长申请的违宪法律审判请求也因起诉被驳回而失去审判前提,予以驳回。※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3 01:40:00 -
地方选举结束后检察改革重启…补充调查权成最大争议随着6月3日地方选举的结束,政府和执政党推迟的检察改革后续立法预计将正式启动。国务总理办公室下属的检察改革推进团计划在本月公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而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存废成为检察改革第二阶段的最大争议点。 4日,法律界消息称,检察改革推进团计划在本月内发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考虑到地方选举和即将于8月举行的共同民主党大会,原本推迟的检察改革讨论预计将重新加速。 目前,最大的争议点是检察的补充调查权。检察机关担心,如果补充调查权被废止,警方等第一调查机构移交的案件将只能在没有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判断是否起诉,这可能导致案件处理延迟和调查空白。大检察厅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至4月,检察处置的案件中有45.6%经过了补充调查,强调了维持该制度的必要性。 而执政党内的强硬派则主张,补充调查权也是检察调查权的延续,为了实现调查与起诉分离的原则,必须废止补充调查权。他们认为,若允许检察机关进行补充调查,未来可能再次扩大其权力。 虽然补充调查权的替代方案——补充调查权也被提及,但争议不少。补充调查权更接近于行政调查的概念,在审判过程中难以被认可为证据能力,并且在保障被告的辩护权方面,如拒绝作证权和律师参与等方面也存在局限性。 法律事务所华宇在当天发布的《6·3地方选举结果对企业监管环境的展望》报告中,将补充调查权的存废视为检察改革的核心变量。华宇分析称:“公诉厅检察官的补充调查(要求)权问题将成为检察改革实质性成败的最大争议。” 检察改革第二阶段的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的转型讨论也预计将活跃。正在准备于10月成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将负责腐败、经济、国防工业、毒品、内乱外患、网络犯罪等六大重大犯罪的调查。因此,检察机关负责的证券、金融、公平交易、企业犯罪的许多调查也可能会转交给重大犯罪调查厅。 华宇指出,企业应关注的是调查机构的多元化,而非检察权的缩小。报告预测,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成立后,警方和特别司法警察的加入将使企业面临多个调查机构的应对环境。 执政党推动的所谓“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的讨论也可能在地方选举后重新启动。民主党在4月提出了特别检察法案,旨在查明在尹锡悦政府时期检察机关、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的操控调查和操控起诉的疑虑。该法案中规定特别检察官可以决定移交案件的公诉维持与否,引发了在野党关于“自我免责”的争议。 与检察改革一起,企业监管立法也被视为下半年定期国会的主要课题。华宇指出,平台法的制定和专属举报权的废止将成为公平交易领域的核心变量。报告指出,平台法将包含对大型平台经营者优待自家商品、捆绑销售、要求最惠待遇等行为的监管,外卖应用的手续费上限制订讨论也可能被纳入其中。 专属举报权的废止同样引起企业的关注。华宇预测,公平交易案件的刑事化可能加速,并提及未经过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直接公诉和地方自治团体的举报权扩大的可能性。 在劳动领域,延长退休年龄至65岁和退休养老金的强制化被视为主要立法课题。华宇预计:“政府和执政党很可能推动延长退休年龄、扩大劳动法适用范围和退休养老金的强制化。”尤其是在“黄袋法”实施后,关于原承包商的责任和集体谈判范围的争议也可能增加。 法律界认为,下半年定期国会将成为检察改革和监管立法的分水岭。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补充调查权争议开始,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体制转型、平台法、专属举报权废止、劳动立法等将接连讨论,企业的司法与监管风险应对将变得更加重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5 00:30:00 -
内乱首脑上诉案开庭,专门法庭合宪性争议与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脑指控的上诉案于27日开庭。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1部当天举行了尹前总统内乱首脑指控的上诉案第一次公判准备期。与尹一起被起诉的还有前国防部长金用贤、前警察厅长赵志浩等7名军警高层的审判也同时开始。公判准备期被告无须出庭,尹前总统未现身,出庭的被告中只有前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调查企划协调官尹承英和前首尔警察厅国会警卫队长穆贤泰。法庭在准备期前提到尹前总统等人申请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尹前总统等人于21日申请了关于内乱、外患、叛乱相关刑事程序特例法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认为根据特例法组成的内乱专门法庭违宪。法庭宣布将于下月7日继续进行第二次准备期,具体化证据调查的顺序和方法。此前,尹前总统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金前部长被判30年,前国军情报司令官卢尚元被判18年,赵前厅长被判12年,前首尔警察厅长金奉植被判10年,穆前国会警卫队长被判3年。前第三野战军司令部宪兵队长金用军和尹前国家调查本部调查企划协调官被判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8 05:12:00 -
尹锡悦因平壤无人机事件被求刑30年特检组以涉嫌为宣布12·3紧急戒严制造借口向平壤派遣无人机为由,要求对前总统尹锡悦判处30年监禁。此案涉及外患性质,特检组指控其试图制造战争状态。内乱特检组24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对尹锡悦判刑30年,对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判刑25年。特检组称此案为“国军统帅和国防部长试图在半岛制造战争状态的反国家、反人民犯罪”。特检组指出,尹锡悦作为国军统帅主导了犯罪行为,而金勇贤则从策划到执行全程参与。特检组还考虑了被告的调查和审判态度。事件的核心在于“平壤无人机”是否仅为军事行动,还是为制造紧急戒严借口的“北风”策略。特检组认为,尹锡悦等人曾多次指示在2024年10月向平壤派遣无人机,试图加剧军事紧张。特检组认为无人机坠毁导致军事机密泄露,构成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即使没有与敌国共谋,只要损害军事利益或为敌国提供利益即可成立。特检组强调此案是与紧急戒严相关的“前阶段犯罪”。在尹锡悦的内乱首犯案中,曾被求刑死刑,而金勇贤的内乱重要任务案中被求刑无期徒刑。相关案件中也有重刑求刑。特检组曾于10日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吕仁亨求刑20年,对前无人机作战司令官金勇大求刑5年。当天的结案公审因军事机密原因不公开进行,但宣判公审将依宪法公开进行。此案在一审判决前的最后程序中,法院对“戒严名分”和“一般叛国罪成立与否”的判断备受关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5 00:36:00 -
宪法法院受理尹锡悦关于内乱专门审判法的宪法诉讼尹锡悦前总统就内乱专门审判法提出的宪法诉讼已被宪法法院正式受理。据法律界22日消息,宪法法院已将尹锡悦方针对内乱、外患、叛乱犯罪特例法的宪法诉讼提交正式审理。宪法法院通过三名法官组成的指定审判庭判断宪法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若无法律瑕疵,将移交九名法官组成的全体审判庭审理。尹锡悦方于上月31日向宪法法院申请对内乱专门审判法进行宪法审查,称该法对专门审判庭的组成、庭审直播、身份识别措施等程序不公,侵犯了公平审判权、平等权和肖像权。内乱专门审判法于去年12月由共同民主党主导通过,并于今年1月实施,要求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设立专门审判庭。首尔高等法院通过全体法官会议随机抽签,将刑事1部和刑事12部指定为内乱专门审判庭,尹锡悦的内乱案二审由刑事12部审理。首审判决尹锡悦无期徒刑。此外,尹锡悦方对特别检察官法相关条款的宪法诉讼也已通过初审,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2 22:42:00 -
首尔高等法院:尹锡悦内乱案上诉审需加快进程首尔高等法院对尹锡悦前总统内乱案上诉审的延迟发表了意见。22日,新闻官柳济民在记者会上表示,内乱特检法规定特别检察官提起公诉的案件,上诉理由书提交期限从20天缩短至7天。他解释称,虽然判决日的规定不适用,但特例法仍然适用。由于被告人数众多且律师送达程序必不可少,可能导致日期指定延迟,但法院正尽力在期限到期前制定证明计划。自2月19日一审判决以来,尹锡悦内乱案尚未指定首个日期,引发公众关注。首尔高等法院表示,该案将于27日至下月7日进行公判准备,并计划在下月14日后指定公判日期。柳济民还详细介绍了自2月23日成立的内乱专案庭的运营情况。该庭旨在快速公正处理特检及内乱相关案件,法院集中所有资源以确保效率。内乱专案庭根据2016年1月公布的《内乱·外患案件刑事审理特例法》设立,首尔高等法院需设立至少两个专案庭,并通过全体法官会议选拔成员。法院通过随机抽签确保透明性,并将刑事庭从14个增至16个,其中2个为内乱专案庭,以免影响其他刑事案件。目前,内乱专案庭正在审理4起案件。首尔高等法院强调,并非所有特检调查的案件都会移交专案庭。为提高审判效率,法院增加了行政支持,专案庭人员是普通庭的两倍,速记员从1人增至4人。每个重要日期安排4至6名警卫,并设立中继法庭,满足公众知情权。法院通过YouTube直播主要审判过程,并添加字幕以帮助观众理解。关于上诉审判决书的公开范围,法院表示正在综合考虑匿名化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下周起,主要特检案件的判决将集中进行,27日金建熙女士相关判决将成为焦点。首尔高等法院表示,内乱专案庭的运营不会影响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将全力确保公正快速的审判结果。
2026-04-22 2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