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
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