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韩国庆尚北道议员朴昌旭因公职贿赂罪被判刑一年
在2022年地方选举前,前庆尚北道议员朴昌旭因利用他人名义账户筹集贿赂金而被判刑一年。虽然他承认向“建真法师”前成培支付了1亿韩元的现金作为公职推荐的回报,但法院认为前成培不符合政治资金法中“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的定义,因此对政治资金法的指控判决无罪。 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吴石俊)于9月2日确认了对朴昌旭因违反政治资金法和金融实名制法而判处的1年监禁的原审判决。 朴昌旭在2022年4月通过中介金某向前成培提出“如果能获得道议员的推荐,将支付1亿韩元”的请求,因而被起诉。 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闵仲基)表示,金某在收到朴昌旭的提议后,向前成培发送了“道议员是个大项目,请通过新人发掘来处理”的信息。朴昌旭在同年5月确认公职推荐后,向前成培赠送了高档和牛礼品和1亿韩元现金。 朴昌旭还因与配偶设某一起向朋友借款1亿韩元时,为了隐瞒资金来源而将资金分散到5个居民的账户中并以现金形式提取而受到指控。 一审认为朴昌旭利用他人名义账户进行金融交易违反了金融实名制法,判处其1年监禁。法庭认为,朴昌旭为了逃避公职推荐和支付回报的刑事处罚,分散资金到多个账户并以现金形式提取。 然而,政治资金法的指控被判无罪。虽然朴昌旭承认向前成培支付了1亿韩元现金作为公职推荐的回报,但法院认为前成培不符合政治资金法中“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的定义,也不应将该款项视为“政治资金”。 特别检察组主张前成培在尹锡悦当时的总统候选人竞选团队中担任“网络总部顾问”,因此应视为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法院则认为缺乏证据证明前成培在2022年地方选举中以正式或非正式方式参与了特定候选人的选举活动。 二审维持了相同的判断。朴昌旭和特别检察组分别提出上诉,但大法院驳回了所有上诉,认为“原审对政治资金法中‘其他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及政治资金等法律的理解没有错误”。 与朴昌旭一同被起诉的设某因违反金融实名制法被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2年。 中介金某在与公职推荐相关的政治资金法指控中被判无罪,但因通过前成培承接农协发包工程而收受贿赂,被判处1年4个月监禁。 金某在一审中被判处1年6个月监禁,并被要求追缴8200万韩元。二审认为部分证据是非法收集的,且难以明确指认收受金额,因此减轻了刑期并撤销了追缴命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01: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