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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昌英’新闻 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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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检察官派遣及尹锡悦即刻上诉放弃的指控均被否认因涉嫌指挥检察官派遣及放弃对尹锡悦前总统的拘留取消决定的即刻上诉,审武正前检察总长在首次审判中全盘否认了所有指控。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崔永角、张成镇、郑秀英法官)于30日召开了审武正与全武坤前大检察厅计划局长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及职权滥用权利行使妨碍的案件首次公审准备会议。 审武正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我们全盘否认公诉事实。”全武坤的辩护律师也同样否认了所有指控。 双方均表示正在“审查庞大的证据记录”,具体的反驳将在后续提出。审武正的辩护方指出:“证据超过1000份,需要时间进行审查和书面提交。”全武坤的辩护方也表示:“包括附录在内的记录约有4万页,需要进一步审查。” 全武坤的辩护方要求明确其被指控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的具体行为。公诉中列出了三项主要行为,辩护方希望明确是全部参与还是仅对部分行为负责。特别检察组表示将对此进行整理并在后续作出回应。 法庭将下次公审准备会议定于10月23日下午2时召开。双方辩护律师需在同月20日前提交关于公诉事实争议的理由、主要证据的同意情况及需要传唤的证人等意见书。特别检察组也需审查辩护律师的意见,整理出需传唤的证人及预计的询问时间等。 公审准备会议是在正式审理前整理争议和证据调查计划的程序,被告不必出席。当天,两名被告均未出庭。 审武正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至次日凌晨,接受前法务部长朴成宰的指示,整理派遣检察官至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的程序,并编制检察官名单。 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认为,审武正还指示编写关于对违反公告令者的调查和起诉的管辖审查文件,并考虑组建检察内部专门调查团队。特别检察组认为,这使其参与了内乱的重要任务,并滥用职权使大检察厅的检察官从事不必要的工作。 审武正还因去年3月法院支持尹前总统的拘留取消请求后,指挥放弃即刻上诉及释放而被指控职权滥用。特别检察组认为,在此过程中,审武正妨碍了特别调查本部检察官行使即刻上诉权。 全武坤被指控与审武正共谋,要求大检察厅计划局的检察官审查违反公告令者的调查和起诉的管辖及程序,并编写和报告相关文件。※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30 20:52:00 -
综合特检起诉案件9月开庭…‘内乱参与’有罪证明考验负责调查三大特检留下的疑虑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起诉案件将于下月正式进入法庭审判。随着紧急戒严参与、军方黑名单、殉职海军陆战队调查信息泄露等主要案件的审理日期相继确定,综合特检的有罪证明能力也面临考验。 25日,法律界消息称,法院将于9月接连进行综合特检起诉案件的公判和公判准备期。特检法第11条规定,特检起诉的案件一审判决应在公诉之日起6个月内宣判。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崔永角、张成镇、郑秀英法官)将于下月9日举行李恩宇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的内乱宣传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 李前院长被指控自2024年12月3日至13日反复播出主张紧急戒严和公告令正当性的新闻,并屏蔽和删除批评紧急戒严的内容。特检认为内乱结束的时间点不是戒严解除日,而是尹锡悦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同月14日,因此将该广播行为构成一项内乱宣传嫌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同日还将进行海洋警察厅金钟旭前厅长和安成植前计划协调官的职权滥用权利行使妨碍及内乱共谋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他们被指控在戒严期间增派联合调查总部海警人员,并准备提供拘留设施。 下月10日,余仁亨前国军防谍司令的军方黑名单疑虑审判将开始。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柳京镇法官)将举行余前司令的职权滥用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 余前司令被指控根据与现任执政党人事的亲密关系、出身地区和学校等对军方将领进行分类并用于人事安排。还涉嫌编制与前共同民主党议员崔强旭有工作关系的30多名军方法官和检察官的名单。 该审判庭同日还将进行因在故陈秀根上等兵死亡事件调查期间泄露警方的搜查计划而被起诉的李时元前总统室公职纪律秘书和任基勋前国家安全室国防秘书的首次公判准备期。特检认为,庆北警察厅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搜查计划是通过李前秘书、任前秘书和国防部相关人员传递给海军陆战队的。 洪昌植国防部法务管理官的职务怠忽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将于下月15日举行。洪管理官被指控在戒严期间未向金永贤国防部长和副部长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1部(张成镇、郑秀英、崔永角法官)将于下月16日进行尹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的首次公判准备期。 尹前总统被指控在戒严后指示国家安全室和外交部公务员向美国、英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友好国家传达正当化戒严的信息。申前室长则因与尹前总统、金泰效前安全室一处长串通,共同谋划内乱的正当性和对外支持而被起诉。 下月17日,消防厅和法务部矫正本部的紧急戒严参与案件首次公判将接连举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1部(张成勋、吴昌燮、柳昌成法官)将审理消防厅许石坤前厅长和李永八前副厅长的内乱重要任务参与嫌疑。 两人被指控接到李相敏前行政安全部长的指示,向下级机构传达媒体停电和停水的指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3部(柳昌成、张成勋、吴昌燮法官)同日也将举行申永海前法务部矫正本部长的内乱重要任务参与嫌疑首次公判。 申前本部长被指控在接到朴成宰前法务部长的指示后,检查首都圈矫正设施的收容能力,以备对公告令违反者的拘留,并指示紧急假释的审查。 随着特检调查的结束,案件的重心已转向公诉维持和法院判断。在内乱案件中,被告是否意识到参与行为的目的在于破坏国宪,将成为核心争议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6 02:20:00 -
46起未结案件移交国数本…公诉维持成考验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经过180天的调查,取得了起诉58人的成果,但评价却褒贬不一。在总统官邸迁移疑云中,从权力中心到掩盖审计的犯罪结构得以厘清,而与内乱及调查掩盖相关的核心案件则仍未完成。 特别检察官于24日表示,调查期间共接收152起案件,处理了126起。特别检察官对7人进行了逮捕起诉,包括1家法人在内的51人被不逮捕起诉。未能完成的46起案件及150名嫌疑人已移交给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 由晋乙钟特别检察官负责的官邸迁移疑云成果最为显著。特别检察官认为,金建希女士向无资质公司21克拉提出官邸工程建议,并要求国民力量议员尹汉洪进行公司选择。因此,二人及前总统室管理秘书长金吴镇等共犯被起诉。 金女士的要求导致工程费用从原预算的1.4亿韩元增加至4.1亿韩元,且确认总统室指示行政安全部非法挪用预算的情况。由此,前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长尹在顺被逮捕起诉。通过21克拉提供的迪奥服装及审计委员尤炳浩的审计掩盖疑云,揭示了从公司选择到预算挪用、贿赂、审计掩盖的结构。 然而,尽管特别检察法修订将调查期限延长至180天,仍未能结案的有“罗相元笔记”和首尔·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统一教远征赌博调查掩盖疑云等。 在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的笔记中,确认了利用爆炸物和毒物进行主要人物暗杀的构想及准备囚禁设施的情况。特别检察官对延坪岛和五音里一带设施进行了现场验证,但由于核心嫌疑人拒绝作证及时间不足,案件已移交给国数本。 首尔·阳平高速公路疑云方面,尽管对前国土交通部部长原熙龙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11次搜查,仍未能确认上层是否介入。统一教事件也经过12次搜查和相关人员调查,但未能厘清警方高层是否介入。 总统室对水原地检大北送款调查介入的疑云被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特别检察官表示捕捉到了总统室的介入迹象,但法院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调查对象,因而两次驳回了搜查令,未能对主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接连被驳回的逮捕令也成为负担。对前联合参谋本部议长金明洙和前地面作战司令官姜浩弼等的逮捕令因嫌疑不明或法律争议的理由被驳回。特别检察官将这些人不逮捕起诉,面临在本案审判中证明嫌疑的任务。 关于行使起诉权的法律扭曲罪举报争议也浮出水面。前首尔市议员李钟培对适用于国民力量议员那庆元、金基贤、尹相贤、权永镇的特殊公职执行妨碍罪表示难以成立,已向大检察厅举报权特别检察官。国民力量则将对这四名议员的起诉定性为“政治性、针对性起诉”,并表示将进行举报。 在对军刑法中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的过程中,内部出现了分歧。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认为,违宪的军队指挥权行使无效,因此叛乱罪可以成立,但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则表示根据现有判例不成立。特别检察官认为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已对相同事实进行了起诉,因此得出没有单独公诉权的结论。 在调查结束前获得的“戒严军指挥网绕行”资料是否得到充分审查也留下疑问。据《亚洲经济》报道,举报人金贤锡于22日在特别检察官处接受了约4小时的视频录制调查并撰写了笔录,陈述了正规指挥体系的脱离及叛乱罪适用的可能性,并提交了戒严军移动的资料。 然而,负责该案件的金特别检察官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在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束的情况下,笔录审查结果及资料是否已传达给国数本和国防部也未得到说明。 公诉维持的人力构成尚未完成。特别检察官在结果发布当天进行了律师面试,并预计派遣检察官的名额也难以填满。由于与原调查团队不同的人力可能负责审判,因此记录移交和公诉维持的连续性仍然是一个课题。 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表示:“对特别检察官的初步评估由法院进行,最终由国民和历史进行评判。”在官邸迁移疑云中厘清了犯罪结构,但在其他案件中留下了未完成的调查和法律争议。58人的起诉最终结果将在法庭上揭晓。
2026-08-25 01:36:00 -
58人被起诉,但重大疑点仍未解决…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调查180天结束三大特检未能解开的疑点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进行调查,180天的调查于23日结束。特检团队截至当天共起诉58人,包括前总统尹锡悦和金建希女士。特检团队表示,其中7人被拘留起诉,51人不拘留起诉(包括法人)。根据调查末期集中处理案件的“重尾战略”,在过去两周内将40多人移交法庭。显著成果之一是对尹锡悦政府官邸迁移的疑点。特检团队在6月首次将涉嫌非法挪用和执行国家预算的李相敏前行政安全部长、金大基前总统秘书室长、尹在勋前总务秘书和金五镇前管理秘书等人移交法庭,随后又起诉了金女士、尹汉洪国民力量议员、金泰永21克代表等人。因涉嫌掩盖审计院调查的李炳浩审计委员及审计院高层也被移交法庭。特检团队在接手金建希特检团队的官邸迁移特惠疑点后,深入调查总统府和行政安全部的国家预算非法挪用疑点以及审计院的“放水审计”疑点,扩大了调查范围。因涉嫌指示向美国等友好国家传播12·3紧急戒严正当化信息的前总统尹锡悦、前国家安全室长申元植和前安全室第一副室长金泰效也被移交法庭。因涉嫌泄露“蔡相兵事件”相关调查内容的前总统府公职纪律秘书李时元,以及因掩盖“VIP愤怒说”的前国军防谍司令黄裕成和前海军陆战队司令部防谍部队长文延哲等人也被起诉。然而,关于罗相元笔记及尹锡悦政府总统府介入水原地检调查的疑点、首尔-阳平高速公路的疑点等重大疑点仍未得出结论。尽管这是历届最大规模、最长时间的特检团队,但仍留下了许多未解决的案件,法律界对此表示“最终是半吊子的调查”的批评。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的疑点,特检团队对原前部长实施了出境禁令,并两次传唤,甚至进行了手机取证,但最终未能确认嫌疑,决定将案件重新移交给国数本。关于“罗相元笔记”的疑点,特检团队曾乘直升机前往标注为“收集所”的延坪部队收容设施进行现场验证,并对前国防部长金永贤进行了叛乱目的杀人预备及阴谋嫌疑的调查,但未能获取罗前司令的证言,无法证明嫌疑。关于尹政府总统府介入水原地检调查的疑点,特检团队在3月确认了总统府试图介入双方大北送金事件调查的迹象,向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任务组(TF)请求移交,4月被移交并被定性为“国家权力引发的超大型国政干扰疑似事件”,但未有实质进展,已知将继续移交。与叛乱相关的主要人士的处理结果出现了反转,引发关注。特检团队起诉了曾揭露尹前总统指示“全部抓起来”的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洪章元,以及在紧急戒严期间对前往国会的部队下达“不要越过西江大桥”指示并因此获奖的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部第一警备团长赵成贤(大校)叛乱参与嫌疑。这些人是叛乱特检团队调查期间,帮助证明尹前总统等人叛乱嫌疑的关键证人。在这两人起诉过程中,由于两特检团队之间存在冲突,因此在公诉维持过程中也可能会继续争论。综合特检团队计划于24日上午在京畿道果川市的办公室举行最终简报,公布调查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4 04:40: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综合特检对尹锡悦和申元植提起诉讼,申请与金泰孝案合并审理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以试图为12·3紧急戒严正当化的罪名,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提起诉讼。虽然对申元植适用与金泰孝前安全室第一副室长相同的内乱重要任务嫌疑,但因其参与程度较低,决定不予拘留起诉,从而在共犯间责任上有所区分。 特别检察组于12日以职权滥用和妨碍职权行使的罪名,分别对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尹锡悦前总统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至次日,指示向美国、英国、日本和欧盟等主要友好国家传播正当化戒严的信息。特别检察组认为,尹前总统的指示通过申元植和金泰孝等人传达至总统府和外交部。 特别检察组认为,申元植与尹前总统、金泰孝之间逐步共谋,向部分国家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行为,已超出简单的职权滥用,构成内乱参与行为。特别检察组判断其在确保内乱的正当性和外部支持方面执行了重要任务。 然而,在对待申元植的处理上,特别检察组有所不同。对同一事件的共犯金泰孝于上月29日以内乱重要任务和职权滥用的罪名被拘留起诉。虽然对申元植也适用相同的罪名,但因其参与程度相对较轻,决定不拘留起诉。虽然认为其参与了相同的犯罪结构,但在具体角色和责任上有所区别。 对尹锡悦前总统并未单独适用内乱重要任务的罪名。考虑到尹前总统因紧急戒严已在接受内乱首领的审判,因此此次仅适用职权滥用的罪名。 此次起诉引人注目的是,特别检察组将紧急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视为内乱的延续。特别检察组认为,内乱的结束时点应为2024年12月14日尹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时点,而非12月4日的戒严解除。因此,紧急戒严宣布后向海外传播正当性的行为也被纳入内乱重要任务的适用范围。 这与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认为应将戒严解除时点视为内乱结束时点的判断存在差异。未来的审判中,申元植的具体参与程度以及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是否也能被评估为内乱行为,将成为主要的法律争议点。 综合特检已向法院申请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的案件与已提起诉讼的金泰孝案件合并审理。此举旨在在同一审判中证明三人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过程和共谋关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3 18:12: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因紧急戒严核心线索延迟4个月后接收并展开调查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涉及军指挥控制系统(C4I)异常的公益举报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成立初期就已提交,但确认直到4个月后才被正式接收。举报者在向警察厅正式提交举报的当天,特检便接收了案件并分配了负责的特别检察官。 根据27日《亚洲经济》的报道,金贤锡自3月特检成立初期起,就要求调查紧急戒严期间卫星定位报告设备(PRE)未使用及军指挥控制系统脱离的相关疑云,并表示愿意提交相关资料。 特检方面对此举报回应称“将于特检会议上讨论”。然而,随着调查程序未能推进,金先生将部分资料传递给了民主党议员办公室,并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进行了相同内容的举报。 金先生于20日亲自前往位于京畿道果川市的综合特检办公室,试图提交证据资料,但因接收程序的混乱未能成功。办公室方面表示,由于国家调查本部已在调查相关内容,因此接收困难,并未接受其要求留下接收记录。 特检方面随后表示,如果通过邮寄提交资料将进行审核,但在21日通过快递送达的资料也未能立即接收。 情况随之发生变化。金先生于24日向警察厅电子提交了对尹锡悦前总统等的军刑法叛乱嫌疑的举报,基于PRE未使用的迹象及特种战司令部的相关资料、通信记录等请求调查。 特检公报室在同日下午5时左右致电金先生,要求解释资料。金先生简要说明后表示“能详细说明的人实际上只有我自己”,再次表达了提交资料的意愿,并请求尽快调查。 然而,金先生从特检方面得知“时间紧迫,金正民特别检察官尚未收到邮寄资料”。对此,金先生表示“从成立初期就表示要提交资料,特检会议上也说过会讨论,不是吗?” 约1小时后,特检正式接收了该案件,并分配给负责军方调查的金正民特别检察官。 金先生是一名参与军通信系统开发近30年的民间工程师,他声称在紧急戒严后的技术支持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军方人士的说明,指出部分戒严军未使用PRE,并掌握了相关资料。 基于这些内容,金先生向国会议员办公室和特检进行了公益举报,但反而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被国数本列为嫌疑人,并遭到搜查。 某议员办公室出于对紧急戒严相关内乱事件的审查目的,将金先生的证据资料转交给内乱特检,但特检未能及时完成调查,期限已到。因此,转交给国数本的证据资料反而使金先生成为被调查对象。 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于23日召开记者会,向国家权益委员会申请对金先生的公益举报人保护措施,并呼吁对综合特检和国数本对PRE未使用指示的经过进行彻底调查。 金先生表示:“自首次表示要提交资料以来已近5个月,亲自前往也尝试过接收,但案件却迟迟未被接收。现在仍需基于相关资料查明当时军指挥体系为何未能正常运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19:40:00 -
检察官朴相勇公开出国禁令延长通知,称“3个月未接受调查”因涉嫌介入双胞胎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仁川地检副检察官朴相勇公开了出国禁令延长通知,并声称“3个月来未接受过一次调查”。 朴检察官在6日于其社交媒体上发布了法务部的出国禁令延长通知及相关报道照片。 根据朴检察官公开的通知,法务部于上个月5日将对其的出国禁令延长至本月6日,延长理由为“案件调查”,请求机构为“权英彬特别检察官室”。 朴检察官表示:“今天是特检所称的‘超大型国政干预’事件出国禁令的最后一天”,并指出“在此期间没有进行任何调查或审讯,出国禁令却不断被延长”。 他进一步表示:“在这段时间内,唯一可以称之为调查的就是出国禁令”,并称特检所关于因公正性争议更换特检的解释也是谎言。 此外,他指出:“如果有超大型国政干预的实质却不进行调查,那就是职务怠忽;如果没有实质却以此为理由实施出国禁令,那就是职权滥用”,并要求特检对“超大型国政干预”的表述道歉,并立即解除出国禁令。 朴检察官正因尹锡悦政府总统府涉嫌介入双胞胎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而接受第二次综合特检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的调查。权特检团队于今年4月将朴检察官转为嫌疑人身份,并实施了出国禁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22:40:00 -
尹锡悦被捕阻碍疑云引发政治争议国民力量的罗京元、金基贤、尹相铉和权영진议员于1日就尹锡悦前总统被捕阻碍的疑云发表声明,称其为“无耻的政治恐怖”。 他们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表示:“权昌英综合特别检察团队将国民力量议员的政治表达转化为‘妨碍公务’的重罪”,并强调“这一事件连当时严厉的‘内乱特别检察’都未采取任何措施”。 他们指出:“李在明总统的真正罪行被‘撤诉’轻易抹去,而对发出批评声音的在野党议员却制造出不存在的罪名,这是一种卑劣的报复性调查”。 此外,他们还指责综合特别检察团队通过媒体进行舆论战,称这属于“披露被告事实”的犯罪行为,并批评其借口书面调查进行非法的别项调查。最后,他们警告称,如果综合特别检察团队对他们提起诉讼,将对所有相关人员提起“法律扭曲罪”的控诉。 金基贤议员在记者会结束后对记者表示:“(特别检察院)似乎充满了想通过忠诚竞争来出人头地的心态”,并称“他们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而在此之前将首先受到法律扭曲罪的审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2 00:00: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对‘1号知情事件’部分制动,因金明洙逮捕令被驳回而面临调查压力负责12·3紧急戒严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在成立以来首次直接知情的事件中未能成功拘留核心嫌疑人。特别检察组指控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嫌疑的顶尖人物金明洙前联合参谋本部主席的逮捕令被驳回,预计将对后续的调查和起诉策略带来不小的压力。 16日,法律界消息称,负责内乱逮捕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部长法官在15日晚驳回了对金前主席的逮捕令。部长法官表示:“主要犯罪嫌疑存在争议,保障辩护权的必要性,以及没有逃跑和毁灭证据的顾虑。” 然而,与金前主席一起接受逮捕令审理的郑振发前联合参谋副主席、李在植前联合参谋战备检查处长和金兴俊前陆军总部政策室长则因“存在毁灭证据的顾虑”而被批准逮捕。 此次事件是特别检察组在调查启动后首次直接知情的案件。特别检察组在今年3月以金前主席等6人涉嫌内乱重要任务从事为由立案,经过约3个月的相关调查。由于从成立初期就集中调查该事件,因此金前主席的逮捕令被驳回被视为相当大的打击。 特别检察组认为,金前主席作为紧急戒严期间拥有军令权的联合参谋长,明知紧急戒严的宣布和国会兵力投放过程的违法性,却未加以制止。在调查过程中,金前主席曾多次收到参谋们的意见,称“戒严宣布程序存在问题”,“应撤回投放到国会的兵力”,并且也获得了“即使戒严宣布,军令权仍在联合参谋部”的法律审查内容的证言。 此外,特别检察组还认为金前主席向特种部队司令部和首都防卫司令部下达了“优先处理戒严事务”的简短命令,并参与了戒严司令部的构成。在逮捕令审理过程中,还强调了他无视国会投放兵力的撤回建议,支持戒严的执行。 相对而言,金前主席方面则全面否认了指控。他们主张,紧急戒严宣布后,国防部长指挥和控制戒严军,而他在决策过程中被排除,无法实际行使作战指挥权。对于所谓的“二次戒严”准备的指控,他们也反驳称,后方部队可用兵力的现状掌握并非为了追加兵力投放,而是为了监视戒严司令部的任意兵力运用。 最终,法院在现阶段判断金前主席的主要指控存在争议。特别检察组提出的内乱参与逻辑与金前主席方面的指挥权缺失主张在本案审理中需要进一步争论。 法律界分析认为,特别检察组在此次事件中未能成功拘留金前主席这一核心人物,调查策略不得不进行调整。因为以拘留调查为前提的调查和施压调查受到限制,且法院在逮捕令阶段对特别检察组的核心法律理论提出了一定的质疑。现在需要集中精力获取证据,以证明金前主席是否实际行使了指挥权以及参与戒严的程度。 然而,特别检察组已成功拘留了郑前副主席、李前副主席和金前室长等实务线人员,因此并非完全失去调查动力。这些人被指控在国会通过紧急戒严解除要求案后仍参与了二次戒严的准备。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李前副主席指示陆军第二快速反应师准备出动的情况,以及金前室长确认防卫司令部出动可用人力的情况。 特别检察组预计将通过对被拘留人员的进一步调查和证言获取,来加强对金前主席的指控。在分析法院指出的逮捕令驳回理由后,将决定是否重新申请逮捕令,或在不拘留的情况下起诉,以便在本案审理中争论指控。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6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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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检察官派遣及尹锡悦即刻上诉放弃的指控均被否认因涉嫌指挥检察官派遣及放弃对尹锡悦前总统的拘留取消决定的即刻上诉,审武正前检察总长在首次审判中全盘否认了所有指控。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崔永角、张成镇、郑秀英法官)于30日召开了审武正与全武坤前大检察厅计划局长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及职权滥用权利行使妨碍的案件首次公审准备会议。 审武正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我们全盘否认公诉事实。”全武坤的辩护律师也同样否认了所有指控。 双方均表示正在“审查庞大的证据记录”,具体的反驳将在后续提出。审武正的辩护方指出:“证据超过1000份,需要时间进行审查和书面提交。”全武坤的辩护方也表示:“包括附录在内的记录约有4万页,需要进一步审查。” 全武坤的辩护方要求明确其被指控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的具体行为。公诉中列出了三项主要行为,辩护方希望明确是全部参与还是仅对部分行为负责。特别检察组表示将对此进行整理并在后续作出回应。 法庭将下次公审准备会议定于10月23日下午2时召开。双方辩护律师需在同月20日前提交关于公诉事实争议的理由、主要证据的同意情况及需要传唤的证人等意见书。特别检察组也需审查辩护律师的意见,整理出需传唤的证人及预计的询问时间等。 公审准备会议是在正式审理前整理争议和证据调查计划的程序,被告不必出席。当天,两名被告均未出庭。 审武正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至次日凌晨,接受前法务部长朴成宰的指示,整理派遣检察官至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的程序,并编制检察官名单。 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认为,审武正还指示编写关于对违反公告令者的调查和起诉的管辖审查文件,并考虑组建检察内部专门调查团队。特别检察组认为,这使其参与了内乱的重要任务,并滥用职权使大检察厅的检察官从事不必要的工作。 审武正还因去年3月法院支持尹前总统的拘留取消请求后,指挥放弃即刻上诉及释放而被指控职权滥用。特别检察组认为,在此过程中,审武正妨碍了特别调查本部检察官行使即刻上诉权。 全武坤被指控与审武正共谋,要求大检察厅计划局的检察官审查违反公告令者的调查和起诉的管辖及程序,并编写和报告相关文件。※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30 20:52:00 -
综合特检起诉案件9月开庭…‘内乱参与’有罪证明考验负责调查三大特检留下的疑虑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起诉案件将于下月正式进入法庭审判。随着紧急戒严参与、军方黑名单、殉职海军陆战队调查信息泄露等主要案件的审理日期相继确定,综合特检的有罪证明能力也面临考验。 25日,法律界消息称,法院将于9月接连进行综合特检起诉案件的公判和公判准备期。特检法第11条规定,特检起诉的案件一审判决应在公诉之日起6个月内宣判。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崔永角、张成镇、郑秀英法官)将于下月9日举行李恩宇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的内乱宣传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 李前院长被指控自2024年12月3日至13日反复播出主张紧急戒严和公告令正当性的新闻,并屏蔽和删除批评紧急戒严的内容。特检认为内乱结束的时间点不是戒严解除日,而是尹锡悦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同月14日,因此将该广播行为构成一项内乱宣传嫌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3部同日还将进行海洋警察厅金钟旭前厅长和安成植前计划协调官的职权滥用权利行使妨碍及内乱共谋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他们被指控在戒严期间增派联合调查总部海警人员,并准备提供拘留设施。 下月10日,余仁亨前国军防谍司令的军方黑名单疑虑审判将开始。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柳京镇法官)将举行余前司令的职权滥用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 余前司令被指控根据与现任执政党人事的亲密关系、出身地区和学校等对军方将领进行分类并用于人事安排。还涉嫌编制与前共同民主党议员崔强旭有工作关系的30多名军方法官和检察官的名单。 该审判庭同日还将进行因在故陈秀根上等兵死亡事件调查期间泄露警方的搜查计划而被起诉的李时元前总统室公职纪律秘书和任基勋前国家安全室国防秘书的首次公判准备期。特检认为,庆北警察厅的海军陆战队第一师搜查计划是通过李前秘书、任前秘书和国防部相关人员传递给海军陆战队的。 洪昌植国防部法务管理官的职务怠忽嫌疑首次公判准备期将于下月15日举行。洪管理官被指控在戒严期间未向金永贤国防部长和副部长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8-1部(张成镇、郑秀英、崔永角法官)将于下月16日进行尹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的首次公判准备期。 尹前总统被指控在戒严后指示国家安全室和外交部公务员向美国、英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友好国家传达正当化戒严的信息。申前室长则因与尹前总统、金泰效前安全室一处长串通,共同谋划内乱的正当性和对外支持而被起诉。 下月17日,消防厅和法务部矫正本部的紧急戒严参与案件首次公判将接连举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1部(张成勋、吴昌燮、柳昌成法官)将审理消防厅许石坤前厅长和李永八前副厅长的内乱重要任务参与嫌疑。 两人被指控接到李相敏前行政安全部长的指示,向下级机构传达媒体停电和停水的指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7-3部(柳昌成、张成勋、吴昌燮法官)同日也将举行申永海前法务部矫正本部长的内乱重要任务参与嫌疑首次公判。 申前本部长被指控在接到朴成宰前法务部长的指示后,检查首都圈矫正设施的收容能力,以备对公告令违反者的拘留,并指示紧急假释的审查。 随着特检调查的结束,案件的重心已转向公诉维持和法院判断。在内乱案件中,被告是否意识到参与行为的目的在于破坏国宪,将成为核心争议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6 02:20:00 -
46起未结案件移交国数本…公诉维持成考验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经过180天的调查,取得了起诉58人的成果,但评价却褒贬不一。在总统官邸迁移疑云中,从权力中心到掩盖审计的犯罪结构得以厘清,而与内乱及调查掩盖相关的核心案件则仍未完成。 特别检察官于24日表示,调查期间共接收152起案件,处理了126起。特别检察官对7人进行了逮捕起诉,包括1家法人在内的51人被不逮捕起诉。未能完成的46起案件及150名嫌疑人已移交给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 由晋乙钟特别检察官负责的官邸迁移疑云成果最为显著。特别检察官认为,金建希女士向无资质公司21克拉提出官邸工程建议,并要求国民力量议员尹汉洪进行公司选择。因此,二人及前总统室管理秘书长金吴镇等共犯被起诉。 金女士的要求导致工程费用从原预算的1.4亿韩元增加至4.1亿韩元,且确认总统室指示行政安全部非法挪用预算的情况。由此,前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长尹在顺被逮捕起诉。通过21克拉提供的迪奥服装及审计委员尤炳浩的审计掩盖疑云,揭示了从公司选择到预算挪用、贿赂、审计掩盖的结构。 然而,尽管特别检察法修订将调查期限延长至180天,仍未能结案的有“罗相元笔记”和首尔·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统一教远征赌博调查掩盖疑云等。 在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的笔记中,确认了利用爆炸物和毒物进行主要人物暗杀的构想及准备囚禁设施的情况。特别检察官对延坪岛和五音里一带设施进行了现场验证,但由于核心嫌疑人拒绝作证及时间不足,案件已移交给国数本。 首尔·阳平高速公路疑云方面,尽管对前国土交通部部长原熙龙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11次搜查,仍未能确认上层是否介入。统一教事件也经过12次搜查和相关人员调查,但未能厘清警方高层是否介入。 总统室对水原地检大北送款调查介入的疑云被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特别检察官表示捕捉到了总统室的介入迹象,但法院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调查对象,因而两次驳回了搜查令,未能对主要嫌疑人进行调查。 接连被驳回的逮捕令也成为负担。对前联合参谋本部议长金明洙和前地面作战司令官姜浩弼等的逮捕令因嫌疑不明或法律争议的理由被驳回。特别检察官将这些人不逮捕起诉,面临在本案审判中证明嫌疑的任务。 关于行使起诉权的法律扭曲罪举报争议也浮出水面。前首尔市议员李钟培对适用于国民力量议员那庆元、金基贤、尹相贤、权永镇的特殊公职执行妨碍罪表示难以成立,已向大检察厅举报权特别检察官。国民力量则将对这四名议员的起诉定性为“政治性、针对性起诉”,并表示将进行举报。 在对军刑法中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处理的过程中,内部出现了分歧。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认为,违宪的军队指挥权行使无效,因此叛乱罪可以成立,但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则表示根据现有判例不成立。特别检察官认为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已对相同事实进行了起诉,因此得出没有单独公诉权的结论。 在调查结束前获得的“戒严军指挥网绕行”资料是否得到充分审查也留下疑问。据《亚洲经济》报道,举报人金贤锡于22日在特别检察官处接受了约4小时的视频录制调查并撰写了笔录,陈述了正规指挥体系的脱离及叛乱罪适用的可能性,并提交了戒严军移动的资料。 然而,负责该案件的金特别检察官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在叛乱嫌疑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束的情况下,笔录审查结果及资料是否已传达给国数本和国防部也未得到说明。 公诉维持的人力构成尚未完成。特别检察官在结果发布当天进行了律师面试,并预计派遣检察官的名额也难以填满。由于与原调查团队不同的人力可能负责审判,因此记录移交和公诉维持的连续性仍然是一个课题。 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表示:“对特别检察官的初步评估由法院进行,最终由国民和历史进行评判。”在官邸迁移疑云中厘清了犯罪结构,但在其他案件中留下了未完成的调查和法律争议。58人的起诉最终结果将在法庭上揭晓。
2026-08-25 01:36:00 -
58人被起诉,但重大疑点仍未解决…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调查180天结束三大特检未能解开的疑点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进行调查,180天的调查于23日结束。特检团队截至当天共起诉58人,包括前总统尹锡悦和金建希女士。特检团队表示,其中7人被拘留起诉,51人不拘留起诉(包括法人)。根据调查末期集中处理案件的“重尾战略”,在过去两周内将40多人移交法庭。显著成果之一是对尹锡悦政府官邸迁移的疑点。特检团队在6月首次将涉嫌非法挪用和执行国家预算的李相敏前行政安全部长、金大基前总统秘书室长、尹在勋前总务秘书和金五镇前管理秘书等人移交法庭,随后又起诉了金女士、尹汉洪国民力量议员、金泰永21克代表等人。因涉嫌掩盖审计院调查的李炳浩审计委员及审计院高层也被移交法庭。特检团队在接手金建希特检团队的官邸迁移特惠疑点后,深入调查总统府和行政安全部的国家预算非法挪用疑点以及审计院的“放水审计”疑点,扩大了调查范围。因涉嫌指示向美国等友好国家传播12·3紧急戒严正当化信息的前总统尹锡悦、前国家安全室长申元植和前安全室第一副室长金泰效也被移交法庭。因涉嫌泄露“蔡相兵事件”相关调查内容的前总统府公职纪律秘书李时元,以及因掩盖“VIP愤怒说”的前国军防谍司令黄裕成和前海军陆战队司令部防谍部队长文延哲等人也被起诉。然而,关于罗相元笔记及尹锡悦政府总统府介入水原地检调查的疑点、首尔-阳平高速公路的疑点等重大疑点仍未得出结论。尽管这是历届最大规模、最长时间的特检团队,但仍留下了许多未解决的案件,法律界对此表示“最终是半吊子的调查”的批评。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的疑点,特检团队对原前部长实施了出境禁令,并两次传唤,甚至进行了手机取证,但最终未能确认嫌疑,决定将案件重新移交给国数本。关于“罗相元笔记”的疑点,特检团队曾乘直升机前往标注为“收集所”的延坪部队收容设施进行现场验证,并对前国防部长金永贤进行了叛乱目的杀人预备及阴谋嫌疑的调查,但未能获取罗前司令的证言,无法证明嫌疑。关于尹政府总统府介入水原地检调查的疑点,特检团队在3月确认了总统府试图介入双方大北送金事件调查的迹象,向首尔高检人权侵害检查任务组(TF)请求移交,4月被移交并被定性为“国家权力引发的超大型国政干扰疑似事件”,但未有实质进展,已知将继续移交。与叛乱相关的主要人士的处理结果出现了反转,引发关注。特检团队起诉了曾揭露尹前总统指示“全部抓起来”的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洪章元,以及在紧急戒严期间对前往国会的部队下达“不要越过西江大桥”指示并因此获奖的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部第一警备团长赵成贤(大校)叛乱参与嫌疑。这些人是叛乱特检团队调查期间,帮助证明尹前总统等人叛乱嫌疑的关键证人。在这两人起诉过程中,由于两特检团队之间存在冲突,因此在公诉维持过程中也可能会继续争论。综合特检团队计划于24日上午在京畿道果川市的办公室举行最终简报,公布调查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4 04:40: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综合特检对尹锡悦和申元植提起诉讼,申请与金泰孝案合并审理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以试图为12·3紧急戒严正当化的罪名,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提起诉讼。虽然对申元植适用与金泰孝前安全室第一副室长相同的内乱重要任务嫌疑,但因其参与程度较低,决定不予拘留起诉,从而在共犯间责任上有所区分。 特别检察组于12日以职权滥用和妨碍职权行使的罪名,分别对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尹锡悦前总统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至次日,指示向美国、英国、日本和欧盟等主要友好国家传播正当化戒严的信息。特别检察组认为,尹前总统的指示通过申元植和金泰孝等人传达至总统府和外交部。 特别检察组认为,申元植与尹前总统、金泰孝之间逐步共谋,向部分国家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行为,已超出简单的职权滥用,构成内乱参与行为。特别检察组判断其在确保内乱的正当性和外部支持方面执行了重要任务。 然而,在对待申元植的处理上,特别检察组有所不同。对同一事件的共犯金泰孝于上月29日以内乱重要任务和职权滥用的罪名被拘留起诉。虽然对申元植也适用相同的罪名,但因其参与程度相对较轻,决定不拘留起诉。虽然认为其参与了相同的犯罪结构,但在具体角色和责任上有所区别。 对尹锡悦前总统并未单独适用内乱重要任务的罪名。考虑到尹前总统因紧急戒严已在接受内乱首领的审判,因此此次仅适用职权滥用的罪名。 此次起诉引人注目的是,特别检察组将紧急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视为内乱的延续。特别检察组认为,内乱的结束时点应为2024年12月14日尹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时点,而非12月4日的戒严解除。因此,紧急戒严宣布后向海外传播正当性的行为也被纳入内乱重要任务的适用范围。 这与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认为应将戒严解除时点视为内乱结束时点的判断存在差异。未来的审判中,申元植的具体参与程度以及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是否也能被评估为内乱行为,将成为主要的法律争议点。 综合特检已向法院申请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的案件与已提起诉讼的金泰孝案件合并审理。此举旨在在同一审判中证明三人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过程和共谋关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3 18:12: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因紧急戒严核心线索延迟4个月后接收并展开调查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涉及军指挥控制系统(C4I)异常的公益举报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成立初期就已提交,但确认直到4个月后才被正式接收。举报者在向警察厅正式提交举报的当天,特检便接收了案件并分配了负责的特别检察官。 根据27日《亚洲经济》的报道,金贤锡自3月特检成立初期起,就要求调查紧急戒严期间卫星定位报告设备(PRE)未使用及军指挥控制系统脱离的相关疑云,并表示愿意提交相关资料。 特检方面对此举报回应称“将于特检会议上讨论”。然而,随着调查程序未能推进,金先生将部分资料传递给了民主党议员办公室,并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进行了相同内容的举报。 金先生于20日亲自前往位于京畿道果川市的综合特检办公室,试图提交证据资料,但因接收程序的混乱未能成功。办公室方面表示,由于国家调查本部已在调查相关内容,因此接收困难,并未接受其要求留下接收记录。 特检方面随后表示,如果通过邮寄提交资料将进行审核,但在21日通过快递送达的资料也未能立即接收。 情况随之发生变化。金先生于24日向警察厅电子提交了对尹锡悦前总统等的军刑法叛乱嫌疑的举报,基于PRE未使用的迹象及特种战司令部的相关资料、通信记录等请求调查。 特检公报室在同日下午5时左右致电金先生,要求解释资料。金先生简要说明后表示“能详细说明的人实际上只有我自己”,再次表达了提交资料的意愿,并请求尽快调查。 然而,金先生从特检方面得知“时间紧迫,金正民特别检察官尚未收到邮寄资料”。对此,金先生表示“从成立初期就表示要提交资料,特检会议上也说过会讨论,不是吗?” 约1小时后,特检正式接收了该案件,并分配给负责军方调查的金正民特别检察官。 金先生是一名参与军通信系统开发近30年的民间工程师,他声称在紧急戒严后的技术支持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军方人士的说明,指出部分戒严军未使用PRE,并掌握了相关资料。 基于这些内容,金先生向国会议员办公室和特检进行了公益举报,但反而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被国数本列为嫌疑人,并遭到搜查。 某议员办公室出于对紧急戒严相关内乱事件的审查目的,将金先生的证据资料转交给内乱特检,但特检未能及时完成调查,期限已到。因此,转交给国数本的证据资料反而使金先生成为被调查对象。 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于23日召开记者会,向国家权益委员会申请对金先生的公益举报人保护措施,并呼吁对综合特检和国数本对PRE未使用指示的经过进行彻底调查。 金先生表示:“自首次表示要提交资料以来已近5个月,亲自前往也尝试过接收,但案件却迟迟未被接收。现在仍需基于相关资料查明当时军指挥体系为何未能正常运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19:40:00 -
检察官朴相勇公开出国禁令延长通知,称“3个月未接受调查”因涉嫌介入双胞胎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仁川地检副检察官朴相勇公开了出国禁令延长通知,并声称“3个月来未接受过一次调查”。 朴检察官在6日于其社交媒体上发布了法务部的出国禁令延长通知及相关报道照片。 根据朴检察官公开的通知,法务部于上个月5日将对其的出国禁令延长至本月6日,延长理由为“案件调查”,请求机构为“权英彬特别检察官室”。 朴检察官表示:“今天是特检所称的‘超大型国政干预’事件出国禁令的最后一天”,并指出“在此期间没有进行任何调查或审讯,出国禁令却不断被延长”。 他进一步表示:“在这段时间内,唯一可以称之为调查的就是出国禁令”,并称特检所关于因公正性争议更换特检的解释也是谎言。 此外,他指出:“如果有超大型国政干预的实质却不进行调查,那就是职务怠忽;如果没有实质却以此为理由实施出国禁令,那就是职权滥用”,并要求特检对“超大型国政干预”的表述道歉,并立即解除出国禁令。 朴检察官正因尹锡悦政府总统府涉嫌介入双胞胎对北送款事件的调查而接受第二次综合特检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的调查。权特检团队于今年4月将朴检察官转为嫌疑人身份,并实施了出国禁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22:40:00 -
尹锡悦被捕阻碍疑云引发政治争议国民力量的罗京元、金基贤、尹相铉和权영진议员于1日就尹锡悦前总统被捕阻碍的疑云发表声明,称其为“无耻的政治恐怖”。 他们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表示:“权昌英综合特别检察团队将国民力量议员的政治表达转化为‘妨碍公务’的重罪”,并强调“这一事件连当时严厉的‘内乱特别检察’都未采取任何措施”。 他们指出:“李在明总统的真正罪行被‘撤诉’轻易抹去,而对发出批评声音的在野党议员却制造出不存在的罪名,这是一种卑劣的报复性调查”。 此外,他们还指责综合特别检察团队通过媒体进行舆论战,称这属于“披露被告事实”的犯罪行为,并批评其借口书面调查进行非法的别项调查。最后,他们警告称,如果综合特别检察团队对他们提起诉讼,将对所有相关人员提起“法律扭曲罪”的控诉。 金基贤议员在记者会结束后对记者表示:“(特别检察院)似乎充满了想通过忠诚竞争来出人头地的心态”,并称“他们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而在此之前将首先受到法律扭曲罪的审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2 00:00: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对‘1号知情事件’部分制动,因金明洙逮捕令被驳回而面临调查压力负责12·3紧急戒严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在成立以来首次直接知情的事件中未能成功拘留核心嫌疑人。特别检察组指控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嫌疑的顶尖人物金明洙前联合参谋本部主席的逮捕令被驳回,预计将对后续的调查和起诉策略带来不小的压力。 16日,法律界消息称,负责内乱逮捕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部长法官在15日晚驳回了对金前主席的逮捕令。部长法官表示:“主要犯罪嫌疑存在争议,保障辩护权的必要性,以及没有逃跑和毁灭证据的顾虑。” 然而,与金前主席一起接受逮捕令审理的郑振发前联合参谋副主席、李在植前联合参谋战备检查处长和金兴俊前陆军总部政策室长则因“存在毁灭证据的顾虑”而被批准逮捕。 此次事件是特别检察组在调查启动后首次直接知情的案件。特别检察组在今年3月以金前主席等6人涉嫌内乱重要任务从事为由立案,经过约3个月的相关调查。由于从成立初期就集中调查该事件,因此金前主席的逮捕令被驳回被视为相当大的打击。 特别检察组认为,金前主席作为紧急戒严期间拥有军令权的联合参谋长,明知紧急戒严的宣布和国会兵力投放过程的违法性,却未加以制止。在调查过程中,金前主席曾多次收到参谋们的意见,称“戒严宣布程序存在问题”,“应撤回投放到国会的兵力”,并且也获得了“即使戒严宣布,军令权仍在联合参谋部”的法律审查内容的证言。 此外,特别检察组还认为金前主席向特种部队司令部和首都防卫司令部下达了“优先处理戒严事务”的简短命令,并参与了戒严司令部的构成。在逮捕令审理过程中,还强调了他无视国会投放兵力的撤回建议,支持戒严的执行。 相对而言,金前主席方面则全面否认了指控。他们主张,紧急戒严宣布后,国防部长指挥和控制戒严军,而他在决策过程中被排除,无法实际行使作战指挥权。对于所谓的“二次戒严”准备的指控,他们也反驳称,后方部队可用兵力的现状掌握并非为了追加兵力投放,而是为了监视戒严司令部的任意兵力运用。 最终,法院在现阶段判断金前主席的主要指控存在争议。特别检察组提出的内乱参与逻辑与金前主席方面的指挥权缺失主张在本案审理中需要进一步争论。 法律界分析认为,特别检察组在此次事件中未能成功拘留金前主席这一核心人物,调查策略不得不进行调整。因为以拘留调查为前提的调查和施压调查受到限制,且法院在逮捕令阶段对特别检察组的核心法律理论提出了一定的质疑。现在需要集中精力获取证据,以证明金前主席是否实际行使了指挥权以及参与戒严的程度。 然而,特别检察组已成功拘留了郑前副主席、李前副主席和金前室长等实务线人员,因此并非完全失去调查动力。这些人被指控在国会通过紧急戒严解除要求案后仍参与了二次戒严的准备。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李前副主席指示陆军第二快速反应师准备出动的情况,以及金前室长确认防卫司令部出动可用人力的情况。 特别检察组预计将通过对被拘留人员的进一步调查和证言获取,来加强对金前主席的指控。在分析法院指出的逮捕令驳回理由后,将决定是否重新申请逮捕令,或在不拘留的情况下起诉,以便在本案审理中争论指控。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6 17: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