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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人事’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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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新设公诉机构首批人事任命,17个地方检察院保持原领导在公诉机构即将成立之际,首批检察官人事任命强调了延续现有领导班子和专业调查干部的经验。在全国18个地方公诉院中,17个地方检察院由原检察院长领导,负责反腐败和金融犯罪调查的检察官将调任负责公诉和调查结果审查的职位。 司法部于29日公布了包括2名新任命和190名调动在内的共192名检察官人事安排。新任命将于10月2日公诉机构正式成立时生效。此次调动还包括因职位名称或部门变更而进行的任命,并非所有人都将更换工作地点。 此次人事安排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主要调查部门的检察官被调任至公诉部。首尔中央检察院反腐败调查1至3部的国元、李相赫、金振勇分别担任首尔中央地方公诉院重大犯罪公诉1至3部的部长。公平交易调查部部长罗希锡、信息技术犯罪调查部部长朴京泽、税务犯罪调查部部长龙泰浩也调任至重大犯罪公诉4至6部。 负责金融犯罪调查的首尔南部检察院的申东焕金融与证券犯罪联合调查部部长、金敏九金融调查1部部长、金勇济虚拟资产犯罪联合调查部部长也分别调任至重大犯罪公诉1至3部。尽管组织进行了以直接调查为中心的重组,但仍保留了具有各领域经验的干部在新的公诉机构中。 地方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更换幅度也较小。包括朴哲宇在内的17位检察院长将继续担任相应地方公诉院的院长。原定调任首尔东部重大犯罪调查院的任恩正检察院长将由法务部法务室长徐正敏接任。这意味着在组织转型期间,责任人的更换被最小化。 不送起诉审查部负责审查警方等不移交给检察院的案件处理结果,共有13名检察官被调任至12个地方公诉院。首尔中央检察院有2名,其他11个公诉院各1名。 首尔中央地方公诉院不送起诉审查1部部长由李时前人权保护部部长担任,2部部长由金正玉公共调查3部部长担任。水原、大田、釜山、光州地方公诉院的人权保护部部长也担任不送起诉审查部部长。首尔南部地方公诉院的金泰兼金融调查2部部长和仁川的柳炳国国际犯罪调查部部长也调任至不送起诉审查部。这是将人权保护与调查实务经验结合的安排。 总部的主要调查领导班子将进行重组。居民哲大检察院反腐败部部长调任为大检察院检察长,公诉机构重大犯罪部部长由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朴振成担任。崔志石大检察院公共调查部部长调任为公诉机构公共安全部部长。金南勋首尔高检刑事部部长和具泰妍首尔高检检察官分别新任命为法务部法务室长和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 此次人事安排是正式人事之前的临时安排。司法部表示,优先进行内部调动,并灵活适用司法研修院的轮次。为了处理即将到期的选举案件等法律附则规定的案件,安排了中层干部以确保在公诉机构成立后的90天内继续履行职务。 司法部表示:“为了确保在成立初期没有工作空缺和组织稳定,尽量减少了人事规模。”此次人事安排在考虑到现有案件的结案与新公诉和审查工作的转型的同时,部门间的工作负担和人力分配是否合理,将成为成立后的检验课题。
2026-09-30 02:56:10 -
法务部首次进行公诉厅人事调整,朴哲宇继续担任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长法务部于10月2日进行首次公诉厅人事调整,现任首尔中央检察长朴哲宇继续担任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长。 根据法务部29日的消息,此次人事调整涉及公诉厅检察官27名、区域公诉厅检察官152名、普通检察官11名,总人数超过190人,其中包括2名新任检察官。 主要人事调整包括李应哲检察局长调任法务部刑事司法局长,崔志石大检公诉部部长和朴振成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分别调任公诉厅公共安全部部长和重大犯罪部部长。 由于任恩正首尔东部检察长调任重大犯罪调查厅,法务部法务室长徐正敏被调任为首尔东部地方公诉厅长。 崔志石大检察厅公诉部部长调任公诉厅公共安全部部长,朴振成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成为重大犯罪部部长。金南勋首尔高检刑事部部长调任法务部法务室长,具泰妍首尔高检检察官担任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 公诉厅的“检察官级检察官”是指在公诉厅内担任比普通检察官更高级别职位的检察官,仍保持检察官的身份和资格,属于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长等指挥和管理级别的检察官。 区域公诉厅方面,△金泰勋大田区域公诉厅长(现任大田高检检察长) △朱敏哲大邱区域公诉厅长(现任大检察厅反腐败部部长) △李钟赫釜山区域公诉厅长(现任釜山高检检察长) △洪完熙釜山区域公诉厅副检察官(现任大检察厅毒品和组织犯罪部部长) △高京顺光州区域公诉厅长(现任光州高检检察长) △张惠英水原区域公诉厅副检察官(现任大检察厅科学调查部部长)将分别担任相关职务。 法务部根据组织调整,依据公诉厅法附则第7条进行人事调整。因此,对于仅更改所属机构名称的情况,如检察厅改为公诉厅,并未进行单独的人事任命。 例如,首尔中央检察院刑事一部部长调任为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刑事一部部长,春川检察院永川支厅长调任为春川地方公诉厅永川支厅长的情况被排除在人事任命之外。 相反,对于职务名称发生变化或新设部门及名称、所属变更的情况,则进行了正式的人事任命。例如,水原检察院检察长调任为水原地方公诉厅长,或大田检察院公判部部长调任为大田地方公诉厅公判诉讼部部长的情况均属于此类。此外,首尔中央检察院犯罪收益追缴部部长的所属副检察长变更(从原来的四副检察长下调至三副检察长下)也进行了任命。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职制调整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的前职等因素,尽量减少人事规模,以防止公诉厅成立初期的工作空白,确保组织稳定。”并指出:“已将能够稳定新刑事司法体系的优秀人才前置。” 他还补充道:“为了确保在开厅后90天内能够顺利处理需要持续履行职务的案件和临近时效的选举案件,已将中层干部合理配置,并在新设的不予起诉审查部任命了经验丰富的部长检察官,以增强专业性。”
2026-09-30 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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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新设公诉机构首批人事任命,17个地方检察院保持原领导在公诉机构即将成立之际,首批检察官人事任命强调了延续现有领导班子和专业调查干部的经验。在全国18个地方公诉院中,17个地方检察院由原检察院长领导,负责反腐败和金融犯罪调查的检察官将调任负责公诉和调查结果审查的职位。 司法部于29日公布了包括2名新任命和190名调动在内的共192名检察官人事安排。新任命将于10月2日公诉机构正式成立时生效。此次调动还包括因职位名称或部门变更而进行的任命,并非所有人都将更换工作地点。 此次人事安排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主要调查部门的检察官被调任至公诉部。首尔中央检察院反腐败调查1至3部的国元、李相赫、金振勇分别担任首尔中央地方公诉院重大犯罪公诉1至3部的部长。公平交易调查部部长罗希锡、信息技术犯罪调查部部长朴京泽、税务犯罪调查部部长龙泰浩也调任至重大犯罪公诉4至6部。 负责金融犯罪调查的首尔南部检察院的申东焕金融与证券犯罪联合调查部部长、金敏九金融调查1部部长、金勇济虚拟资产犯罪联合调查部部长也分别调任至重大犯罪公诉1至3部。尽管组织进行了以直接调查为中心的重组,但仍保留了具有各领域经验的干部在新的公诉机构中。 地方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更换幅度也较小。包括朴哲宇在内的17位检察院长将继续担任相应地方公诉院的院长。原定调任首尔东部重大犯罪调查院的任恩正检察院长将由法务部法务室长徐正敏接任。这意味着在组织转型期间,责任人的更换被最小化。 不送起诉审查部负责审查警方等不移交给检察院的案件处理结果,共有13名检察官被调任至12个地方公诉院。首尔中央检察院有2名,其他11个公诉院各1名。 首尔中央地方公诉院不送起诉审查1部部长由李时前人权保护部部长担任,2部部长由金正玉公共调查3部部长担任。水原、大田、釜山、光州地方公诉院的人权保护部部长也担任不送起诉审查部部长。首尔南部地方公诉院的金泰兼金融调查2部部长和仁川的柳炳国国际犯罪调查部部长也调任至不送起诉审查部。这是将人权保护与调查实务经验结合的安排。 总部的主要调查领导班子将进行重组。居民哲大检察院反腐败部部长调任为大检察院检察长,公诉机构重大犯罪部部长由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朴振成担任。崔志石大检察院公共调查部部长调任为公诉机构公共安全部部长。金南勋首尔高检刑事部部长和具泰妍首尔高检检察官分别新任命为法务部法务室长和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 此次人事安排是正式人事之前的临时安排。司法部表示,优先进行内部调动,并灵活适用司法研修院的轮次。为了处理即将到期的选举案件等法律附则规定的案件,安排了中层干部以确保在公诉机构成立后的90天内继续履行职务。 司法部表示:“为了确保在成立初期没有工作空缺和组织稳定,尽量减少了人事规模。”此次人事安排在考虑到现有案件的结案与新公诉和审查工作的转型的同时,部门间的工作负担和人力分配是否合理,将成为成立后的检验课题。
2026-09-30 02:56:10 -
法务部首次进行公诉厅人事调整,朴哲宇继续担任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长法务部于10月2日进行首次公诉厅人事调整,现任首尔中央检察长朴哲宇继续担任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长。 根据法务部29日的消息,此次人事调整涉及公诉厅检察官27名、区域公诉厅检察官152名、普通检察官11名,总人数超过190人,其中包括2名新任检察官。 主要人事调整包括李应哲检察局长调任法务部刑事司法局长,崔志石大检公诉部部长和朴振成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分别调任公诉厅公共安全部部长和重大犯罪部部长。 由于任恩正首尔东部检察长调任重大犯罪调查厅,法务部法务室长徐正敏被调任为首尔东部地方公诉厅长。 崔志石大检察厅公诉部部长调任公诉厅公共安全部部长,朴振成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成为重大犯罪部部长。金南勋首尔高检刑事部部长调任法务部法务室长,具泰妍首尔高检检察官担任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 公诉厅的“检察官级检察官”是指在公诉厅内担任比普通检察官更高级别职位的检察官,仍保持检察官的身份和资格,属于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长等指挥和管理级别的检察官。 区域公诉厅方面,△金泰勋大田区域公诉厅长(现任大田高检检察长) △朱敏哲大邱区域公诉厅长(现任大检察厅反腐败部部长) △李钟赫釜山区域公诉厅长(现任釜山高检检察长) △洪完熙釜山区域公诉厅副检察官(现任大检察厅毒品和组织犯罪部部长) △高京顺光州区域公诉厅长(现任光州高检检察长) △张惠英水原区域公诉厅副检察官(现任大检察厅科学调查部部长)将分别担任相关职务。 法务部根据组织调整,依据公诉厅法附则第7条进行人事调整。因此,对于仅更改所属机构名称的情况,如检察厅改为公诉厅,并未进行单独的人事任命。 例如,首尔中央检察院刑事一部部长调任为首尔中央地方公诉厅刑事一部部长,春川检察院永川支厅长调任为春川地方公诉厅永川支厅长的情况被排除在人事任命之外。 相反,对于职务名称发生变化或新设部门及名称、所属变更的情况,则进行了正式的人事任命。例如,水原检察院检察长调任为水原地方公诉厅长,或大田检察院公判部部长调任为大田地方公诉厅公判诉讼部部长的情况均属于此类。此外,首尔中央检察院犯罪收益追缴部部长的所属副检察长变更(从原来的四副检察长下调至三副检察长下)也进行了任命。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职制调整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的前职等因素,尽量减少人事规模,以防止公诉厅成立初期的工作空白,确保组织稳定。”并指出:“已将能够稳定新刑事司法体系的优秀人才前置。” 他还补充道:“为了确保在开厅后90天内能够顺利处理需要持续履行职务的案件和临近时效的选举案件,已将中层干部合理配置,并在新设的不予起诉审查部任命了经验丰富的部长检察官,以增强专业性。”
2026-09-30 0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