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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察法’新闻 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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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法依然不变…‘特别调查’的现实内乱·金建希·殉职海兵等三大特别检察组之后,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和选管会特别检察组相继成立。尽管事件和规模不同,但聚集人员、调查和公开信息的基本结构相似。我们回顾了各组成立时法律和采访现场所揭示的特别检察官调查规则。 调查记录了吗,举报人得到了保护吗 金建希特别检察组(闵仲基特别检察官)调查后,已故的阳平郡公务员的调查视频没有留下。特别检察组解释称,相关人员未同意录制。刑事诉讼法第244条之2通常将视频录制视为选择项。这也是在强迫调查争议后,难以对比调查记录和实际调查情况的原因。国家人权委员会对强迫特定陈述等问题表示关注。与特别检察组和特别检察助理不同,特别调查员并没有明确适用人权保护调查规则的规定,这一空白也被指出。随后,警方表示缺乏承认强迫调查的证据,因此未予立案。举报人也面临风险。军队指挥控制设备专家金贤锡向国会议员和内乱特别检察组提供了戒严军位置报告设备未使用的情况,但在7月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而遭到搜查。金先生方面表示,由于担心会对公司造成损害,因此选择辞职。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的律师李相熙在当时的记者会上主张,金先生的举报在法律上应受到保护,并需要刑事责任减免程序。在随后的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中,综合特别检察法第26条的刑罚减免与身份·生计保护是两个不同的事项。需要从举报接收、保护机构联动到结束后的继承,建立相应程序。 被告调查记录成了‘经历认证’ 今年5月,综合特别检察组的特别调查员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任命书和被告陈述记录的盖章照片,并发表了通过调查经验提升刑事案件专业性的文章。特别检察组决定对其处以一个月的降级处分。利益冲突导致了负责人的更换。综合特别检察组将过去为李华英·方龙哲辩护的权英彬特别检察助理负责的对北送款调查相关疑虑转交给金志贤特别检察助理。尽管对相关疑虑进行了反驳,但仍表示将消除公正性担忧。内乱·殉职海兵·综合特别检察法的准备期均在20天以内。在确保设施·人员·记录的同时,还需验证工作适合性和利益冲突。因通过警方人脉泄露调查信息而被起诉的案例也存在。综合特别检察组认为,警方犯罪情报科的李昌律通过与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派遣的警官的关系获取调查信息,并将其传递给被告金承范,随后证据被删除。尚未确认有罪事实。再次派遣前特检人员的原因在于连续性和效率。然而,选拔理由和过去事件的参与记录需进行记录,并且个人联系与正式协作的保密标准也应同时运作。 ‘公开决定’变为‘协商中’ 6月1日,综合特别检察组宣布将公开尹锡悦前总统的出席情况,并请求采访人员。由于辩护方反驳称尚未确定,特检组更正为“协商中”并表示歉意。金志美特别检察助理在4月突然出现在YouTube频道“金御准的谦逊是困难的新闻工厂”的“郑俊熙的论”中,回答了关于主要被告传唤的问题,表示“很快会看到您想要的场景”。东德大学的洪元植教授在当时的《媒体今日》采访中指出,应判断出现在媒体上的发言内容是否会对调查方向造成误解。9月29日,当总统社交媒体照片中出现“选管会特别检察”字样时,报告途径引发争议。青瓦台解释称这是因重新检票而导致的警察局治安情况报告,特检组则表示不知文件的经过。尚未确认有非公开的调查报告。选管会特别检察法第13条规定,针对总统·国会的事件处理报告是义务,但第14条关于公众的简报则是酌情的。公开周期和错误更正程序在该条款中并未规定。对官方公告和外部出席的所有内容都应适用审查·更正标准。 团队离开,但记录与费用仍在 金贤锡在综合特别检察组结束前一天,即8月22日接受了约4小时的调查并提交了资料。采访记录中包括了调查记录和视频录制。然而,在最终简报中询问该调查内容时,金正敏特别检察助理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虽然不能断定最终判断被遗漏,但报告·审查的途径需要说明。综合特别检察组将46件·150人移交给国家调查总部。后续机构不仅需要记录,还需未完成的分析和判断依据。应将移交书与负责人的补充说明连接,以减少重复了解案件的负担。综合特别检察法第18条规定,费用支出·活动记录需向总统报告。特检组强调了对果川办公室的租金节省,但节省说明与执行记录的公开是不同的。前大检察厅副厅长具本宣在《国民日报》上建议,市民·法律·会计专家参与的监督机构和结束后的验证应当进行。在下一个特别检察法中,除了调查事件外,还应包含调查记录、举报人保护、纠正与结算公开的责任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03:00:00 -
임이자提议与民主党共同推进民生经济协商机制国民力量政策委员会主席임이자于25日向民主党提议推进民生经济协商机制。他建议先成立两党政策委员会之间的实务协商小组,然后逐步恢复朝野民生经济协商机制。 임主席在当天国会举行的党内对策会议上表示:“人民所希望的不是‘公诉撤销(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而是民生经济协商机制。” 他向民主党提出了以下建议:为减少产业现场的混乱而修订的黄袋法(修订劳动法及劳动关系调整法)、提高民间再开发和重建容积率的城市及居住环境整治法、为解决人工智能(AI)和半导体时代的电力危机而制定的核电产业支持特别法,以及税制改革方案的讨论。 特别是关于黄袋法,임主席指出:“产业现场仍然存在关于谁是使用者、应该谈判到什么程度、可以争议的内容等问题的混乱与冲突。”他表示:“在使用者性判断上,实际上已经到了需要进行‘五审制’的地步。” 他进一步指出:“模糊的法律使得企业的经营判断也被卷入了谈判和争议的漩涡中。”并强调:“企业不知道应该与谁、谈判到什么程度,而劳动界则对被赋予的权利无法行使而感到愤怒。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阵营,都必须修正缺陷。” 임主席呼吁民主党做出负责任的决定,并强调:“不仅要口头上呼喊民生,朝野双方应共同创造人民能够切实感受到的立法成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5 21:48:00 -
张东赫的选举舞弊煽动已超越底线,呼吁7月内处理选举委员会特别检察法共同民主党在26日表示:“张东赫国民力量党首的选举舞弊煽动已超越底线。”同时呼吁停止选举舞弊的煽动,尽快进行重新计票和处理特别检察法。 金成会院内发言人在当天的书面简报中指出:“张党首昨日在大邱声称‘可以随意操控投票率和得票率’,公然散布毫无根据的得票率操控可能性,今天又将为了保障海外公民投票权而讨论的李在明总统电子投票引入问题,污名化为‘选举舞弊’。” 金发言人进一步表示:“国民力量的议员们甚至对党首散布毫无根据的阴谋论感到震惊。” 他特别指出:“选举委员会的投票率虚假输入和投票纸不足的事件,理应进行严肃调查和追责。”并强调:“彻底查明真相的正当要求与张党首的选举舞弊主张,明显是不同的,这种主张正在动摇民主的根基。” 同时,他对张党首严正警告:“如果真心想保护国民的投票权,请立即停止无责任的场外煽动,并配合国会日程。共同民主党将通过公开重新计票和在7月内处理特别检察法,尽全力揭示选举委员会因整体无能和懒惰而导致的此次事件的真相。”
2026-07-27 00:16:00 -
民主党将提交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特别检察法案,警告国民力量不要干扰更불어민주党于6日表示,将在本周提交解决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的特别检察法案,并警告国民力量不要将此事引入政治争斗。 党代表职务代理人兼院内代表韩炳道在当天国会的最高委员会会议上表示:“我们将引入特别检察,揭示事件的实质真相,并追究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结构性无能和内部腐败的责任。”他还补充道:“无论职位高低,所有责任人都应接受法律的审判。” 他指出:“国民力量甚至试图将国民的参政权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民主党在选管会特别检察相关问题上主张应排除政治考量,而国民力量则主张应由在野党主导选任特别检察。 对此,最高委员黄明善当天表示:“国民力量在特别检察推荐中要求排除民主党,试图将此事引入政治争斗。如果没有查明真相的意愿,国民力量就不要阻碍,退后一步。” 同时,黄明善强调:“投票用纸不足事件并非简单的行政失误,而是损害了国民的参政权的问题,绝不会留下任何疑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19:08:00 -
特别检察院请求延长调查期限即将于24日结束调查的权昌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院团队已向国会请求通过修订特别检察法将调查期限延长30天。 3日,法律界消息称,特别检察院团队于1日向国会法制委员会主席、民主党议员徐英桥提交了相关的修法请求。 根据现行特别检察法,特别检察院团队可以将调查期限最多延长两次,每次30天。自2月25日开始调查以来,特别检察院团队已完成90天的首次调查期限,并进行了两次延长。特别检察院团队必须在24日前完成调查。 然而,尽管已经进行了两次调查延长,特别检察院团队仍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延长期限。他们指出,与三大特别检察院(内乱、金建希、蔡相炳)相比,人员较少且调查对象范围广泛,认为150天的调查时间不足以完成计划中的调查并取得成果。 此外,特别检察院团队还请求允许具备律师资格的特别调查官负责公诉工作,以保持调查能力和顺利进行公诉。现行特别检察法规定,公诉只能由检察官进行,他们希望将这一权力扩大至特别调查官。 修法请求中还包括将目前130名的派遣公务员人数增加至150名的内容。他们认为,充分利用经验丰富的司法警察官是绝对必要的,特别检察院的特性要求对各政府部门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因此需要了解内部情况的政府部门派遣公务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4 02:16:00 -
金建希特别检察组将前国土部官员贿赂案移交国数本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民众基特别检察官)已将大法院确认公诉驳回的前国土交通部官员贿赂案移交给警方进行调查。由于法院判断该案不属于特别检察法的调查对象,因此采取了这一措施,以便合法的调查机构能够继续进行调查。 特别检察组在25日的媒体公告中表示,已向国家调查本部提交了与前国土部官员贿赂案相关的调查请求书,该案是依据特别法第9条第6款的规定进行的。 特别检察组解释称:“前一天大法院确认了最终的公诉驳回判决,因此根据特别检察法第9条第6款的优先移交规定,向国家调查本部提交了调查请求书。” 特别检察法第9条第6款规定,特别检察组在调查期间未能完成调查或未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案件,需在调查期满后的3天内移交给国家调查本部。然而,针对公诉驳回案件的处理程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特别检察组考虑到该条款的精神,选择了以调查请求的形式进行移交。 此次案件是在调查金建希女士涉及的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疑云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案件。特别检察组在对当时的核心关系人、前国土部官员金某进行搜查时发现了现金,并追踪资金来源后发现了贿赂嫌疑,随后对其进行了单独起诉。 金前官员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担任原州地方国土管理局道路管理局局长,因帮助建筑公司获得国道护坡工程的服务,收受了该公司代表的现金3500万元和高尔夫用品购物券100万元的贿赂嫌疑。 然而,法院认为该贿赂案件不符合特别检察法规定的调查对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2部(主审法官赵亨宇)在今年1月裁定,考虑到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疑云与金前官员的个人腐败之间的犯罪时间、地点、犯罪种类和人际关联等因素,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合理的关联性,因此驳回了公诉。 二审也认为特别检察组的调查和公诉权利不被认可,大法院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前一天确认了原审判决。 特别检察组表示,公诉驳回并不意味着对本案的有罪或无罪判断,因此即使国数本重新进行调查,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也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此外,金前官员因与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疑云相关的职权滥用等嫌疑,正在接受一审审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6 03:16:00 -
韩国法务部长强调慎重对待检察机关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正在推动检察机关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法务部长郑成浩对此表示应慎重对待。在6日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郑部长回应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关于该法案的提问时表示,基本立法意图可以理解,但权力和调查对象应通过国会讨论决定。郑部长指出,之前的国政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被指控滥用权力,特别是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疑虑,证据难以辩驳,因此需要全面审视。他补充说,希望如李在明总统所言,通过国会讨论决定权力和调查对象。上月30日,民主党提交了一项法案,要求重新审视尹锡悦政府时期检察机关、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的调查和起诉,包括李在明总统涉及的大庄洞开发腐败案和双龙对朝汇款案等12个案件。法案中还包括特别检察官负责接手案件的公诉维持工作,这实际上为特别检察官取消公诉提供了依据。民主党提交法案后,反对派批评这是为李在明总统相关刑事案件提供公诉取消的特别检察官。对此,李在明总统在4日表示,希望民主党通过公众意见收集和讨论来判断特别检察官的具体时间和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7 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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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法依然不变…‘特别调查’的现实内乱·金建希·殉职海兵等三大特别检察组之后,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和选管会特别检察组相继成立。尽管事件和规模不同,但聚集人员、调查和公开信息的基本结构相似。我们回顾了各组成立时法律和采访现场所揭示的特别检察官调查规则。 调查记录了吗,举报人得到了保护吗 金建希特别检察组(闵仲基特别检察官)调查后,已故的阳平郡公务员的调查视频没有留下。特别检察组解释称,相关人员未同意录制。刑事诉讼法第244条之2通常将视频录制视为选择项。这也是在强迫调查争议后,难以对比调查记录和实际调查情况的原因。国家人权委员会对强迫特定陈述等问题表示关注。与特别检察组和特别检察助理不同,特别调查员并没有明确适用人权保护调查规则的规定,这一空白也被指出。随后,警方表示缺乏承认强迫调查的证据,因此未予立案。举报人也面临风险。军队指挥控制设备专家金贤锡向国会议员和内乱特别检察组提供了戒严军位置报告设备未使用的情况,但在7月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而遭到搜查。金先生方面表示,由于担心会对公司造成损害,因此选择辞职。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的律师李相熙在当时的记者会上主张,金先生的举报在法律上应受到保护,并需要刑事责任减免程序。在随后的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中,综合特别检察法第26条的刑罚减免与身份·生计保护是两个不同的事项。需要从举报接收、保护机构联动到结束后的继承,建立相应程序。 被告调查记录成了‘经历认证’ 今年5月,综合特别检察组的特别调查员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任命书和被告陈述记录的盖章照片,并发表了通过调查经验提升刑事案件专业性的文章。特别检察组决定对其处以一个月的降级处分。利益冲突导致了负责人的更换。综合特别检察组将过去为李华英·方龙哲辩护的权英彬特别检察助理负责的对北送款调查相关疑虑转交给金志贤特别检察助理。尽管对相关疑虑进行了反驳,但仍表示将消除公正性担忧。内乱·殉职海兵·综合特别检察法的准备期均在20天以内。在确保设施·人员·记录的同时,还需验证工作适合性和利益冲突。因通过警方人脉泄露调查信息而被起诉的案例也存在。综合特别检察组认为,警方犯罪情报科的李昌律通过与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派遣的警官的关系获取调查信息,并将其传递给被告金承范,随后证据被删除。尚未确认有罪事实。再次派遣前特检人员的原因在于连续性和效率。然而,选拔理由和过去事件的参与记录需进行记录,并且个人联系与正式协作的保密标准也应同时运作。 ‘公开决定’变为‘协商中’ 6月1日,综合特别检察组宣布将公开尹锡悦前总统的出席情况,并请求采访人员。由于辩护方反驳称尚未确定,特检组更正为“协商中”并表示歉意。金志美特别检察助理在4月突然出现在YouTube频道“金御准的谦逊是困难的新闻工厂”的“郑俊熙的论”中,回答了关于主要被告传唤的问题,表示“很快会看到您想要的场景”。东德大学的洪元植教授在当时的《媒体今日》采访中指出,应判断出现在媒体上的发言内容是否会对调查方向造成误解。9月29日,当总统社交媒体照片中出现“选管会特别检察”字样时,报告途径引发争议。青瓦台解释称这是因重新检票而导致的警察局治安情况报告,特检组则表示不知文件的经过。尚未确认有非公开的调查报告。选管会特别检察法第13条规定,针对总统·国会的事件处理报告是义务,但第14条关于公众的简报则是酌情的。公开周期和错误更正程序在该条款中并未规定。对官方公告和外部出席的所有内容都应适用审查·更正标准。 团队离开,但记录与费用仍在 金贤锡在综合特别检察组结束前一天,即8月22日接受了约4小时的调查并提交了资料。采访记录中包括了调查记录和视频录制。然而,在最终简报中询问该调查内容时,金正敏特别检察助理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虽然不能断定最终判断被遗漏,但报告·审查的途径需要说明。综合特别检察组将46件·150人移交给国家调查总部。后续机构不仅需要记录,还需未完成的分析和判断依据。应将移交书与负责人的补充说明连接,以减少重复了解案件的负担。综合特别检察法第18条规定,费用支出·活动记录需向总统报告。特检组强调了对果川办公室的租金节省,但节省说明与执行记录的公开是不同的。前大检察厅副厅长具本宣在《国民日报》上建议,市民·法律·会计专家参与的监督机构和结束后的验证应当进行。在下一个特别检察法中,除了调查事件外,还应包含调查记录、举报人保护、纠正与结算公开的责任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03:00:00 -
임이자提议与民主党共同推进民生经济协商机制国民力量政策委员会主席임이자于25日向民主党提议推进民生经济协商机制。他建议先成立两党政策委员会之间的实务协商小组,然后逐步恢复朝野民生经济协商机制。 임主席在当天国会举行的党内对策会议上表示:“人民所希望的不是‘公诉撤销(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而是民生经济协商机制。” 他向民主党提出了以下建议:为减少产业现场的混乱而修订的黄袋法(修订劳动法及劳动关系调整法)、提高民间再开发和重建容积率的城市及居住环境整治法、为解决人工智能(AI)和半导体时代的电力危机而制定的核电产业支持特别法,以及税制改革方案的讨论。 特别是关于黄袋法,임主席指出:“产业现场仍然存在关于谁是使用者、应该谈判到什么程度、可以争议的内容等问题的混乱与冲突。”他表示:“在使用者性判断上,实际上已经到了需要进行‘五审制’的地步。” 他进一步指出:“模糊的法律使得企业的经营判断也被卷入了谈判和争议的漩涡中。”并强调:“企业不知道应该与谁、谈判到什么程度,而劳动界则对被赋予的权利无法行使而感到愤怒。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阵营,都必须修正缺陷。” 임主席呼吁民主党做出负责任的决定,并强调:“不仅要口头上呼喊民生,朝野双方应共同创造人民能够切实感受到的立法成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5 21:48:00 -
张东赫的选举舞弊煽动已超越底线,呼吁7月内处理选举委员会特别检察法共同民主党在26日表示:“张东赫国民力量党首的选举舞弊煽动已超越底线。”同时呼吁停止选举舞弊的煽动,尽快进行重新计票和处理特别检察法。 金成会院内发言人在当天的书面简报中指出:“张党首昨日在大邱声称‘可以随意操控投票率和得票率’,公然散布毫无根据的得票率操控可能性,今天又将为了保障海外公民投票权而讨论的李在明总统电子投票引入问题,污名化为‘选举舞弊’。” 金发言人进一步表示:“国民力量的议员们甚至对党首散布毫无根据的阴谋论感到震惊。” 他特别指出:“选举委员会的投票率虚假输入和投票纸不足的事件,理应进行严肃调查和追责。”并强调:“彻底查明真相的正当要求与张党首的选举舞弊主张,明显是不同的,这种主张正在动摇民主的根基。” 同时,他对张党首严正警告:“如果真心想保护国民的投票权,请立即停止无责任的场外煽动,并配合国会日程。共同民主党将通过公开重新计票和在7月内处理特别检察法,尽全力揭示选举委员会因整体无能和懒惰而导致的此次事件的真相。”
2026-07-27 00:16:00 -
民主党将提交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特别检察法案,警告国民力量不要干扰更불어민주党于6日表示,将在本周提交解决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的特别检察法案,并警告国民力量不要将此事引入政治争斗。 党代表职务代理人兼院内代表韩炳道在当天国会的最高委员会会议上表示:“我们将引入特别检察,揭示事件的实质真相,并追究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结构性无能和内部腐败的责任。”他还补充道:“无论职位高低,所有责任人都应接受法律的审判。” 他指出:“国民力量甚至试图将国民的参政权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民主党在选管会特别检察相关问题上主张应排除政治考量,而国民力量则主张应由在野党主导选任特别检察。 对此,最高委员黄明善当天表示:“国民力量在特别检察推荐中要求排除民主党,试图将此事引入政治争斗。如果没有查明真相的意愿,国民力量就不要阻碍,退后一步。” 同时,黄明善强调:“投票用纸不足事件并非简单的行政失误,而是损害了国民的参政权的问题,绝不会留下任何疑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19:08:00 -
特别检察院请求延长调查期限即将于24日结束调查的权昌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院团队已向国会请求通过修订特别检察法将调查期限延长30天。 3日,法律界消息称,特别检察院团队于1日向国会法制委员会主席、民主党议员徐英桥提交了相关的修法请求。 根据现行特别检察法,特别检察院团队可以将调查期限最多延长两次,每次30天。自2月25日开始调查以来,特别检察院团队已完成90天的首次调查期限,并进行了两次延长。特别检察院团队必须在24日前完成调查。 然而,尽管已经进行了两次调查延长,特别检察院团队仍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延长期限。他们指出,与三大特别检察院(内乱、金建希、蔡相炳)相比,人员较少且调查对象范围广泛,认为150天的调查时间不足以完成计划中的调查并取得成果。 此外,特别检察院团队还请求允许具备律师资格的特别调查官负责公诉工作,以保持调查能力和顺利进行公诉。现行特别检察法规定,公诉只能由检察官进行,他们希望将这一权力扩大至特别调查官。 修法请求中还包括将目前130名的派遣公务员人数增加至150名的内容。他们认为,充分利用经验丰富的司法警察官是绝对必要的,特别检察院的特性要求对各政府部门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因此需要了解内部情况的政府部门派遣公务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4 02:16:00 -
金建希特别检察组将前国土部官员贿赂案移交国数本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民众基特别检察官)已将大法院确认公诉驳回的前国土交通部官员贿赂案移交给警方进行调查。由于法院判断该案不属于特别检察法的调查对象,因此采取了这一措施,以便合法的调查机构能够继续进行调查。 特别检察组在25日的媒体公告中表示,已向国家调查本部提交了与前国土部官员贿赂案相关的调查请求书,该案是依据特别法第9条第6款的规定进行的。 特别检察组解释称:“前一天大法院确认了最终的公诉驳回判决,因此根据特别检察法第9条第6款的优先移交规定,向国家调查本部提交了调查请求书。” 特别检察法第9条第6款规定,特别检察组在调查期间未能完成调查或未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案件,需在调查期满后的3天内移交给国家调查本部。然而,针对公诉驳回案件的处理程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特别检察组考虑到该条款的精神,选择了以调查请求的形式进行移交。 此次案件是在调查金建希女士涉及的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疑云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案件。特别检察组在对当时的核心关系人、前国土部官员金某进行搜查时发现了现金,并追踪资金来源后发现了贿赂嫌疑,随后对其进行了单独起诉。 金前官员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担任原州地方国土管理局道路管理局局长,因帮助建筑公司获得国道护坡工程的服务,收受了该公司代表的现金3500万元和高尔夫用品购物券100万元的贿赂嫌疑。 然而,法院认为该贿赂案件不符合特别检察法规定的调查对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2部(主审法官赵亨宇)在今年1月裁定,考虑到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疑云与金前官员的个人腐败之间的犯罪时间、地点、犯罪种类和人际关联等因素,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合理的关联性,因此驳回了公诉。 二审也认为特别检察组的调查和公诉权利不被认可,大法院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前一天确认了原审判决。 特别检察组表示,公诉驳回并不意味着对本案的有罪或无罪判断,因此即使国数本重新进行调查,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也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此外,金前官员因与阳平高速公路路线变更疑云相关的职权滥用等嫌疑,正在接受一审审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6 03:16:00 -
韩国法务部长强调慎重对待检察机关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正在推动检察机关操控起诉特别检察法,法务部长郑成浩对此表示应慎重对待。在6日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郑部长回应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关于该法案的提问时表示,基本立法意图可以理解,但权力和调查对象应通过国会讨论决定。郑部长指出,之前的国政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被指控滥用权力,特别是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疑虑,证据难以辩驳,因此需要全面审视。他补充说,希望如李在明总统所言,通过国会讨论决定权力和调查对象。上月30日,民主党提交了一项法案,要求重新审视尹锡悦政府时期检察机关、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的调查和起诉,包括李在明总统涉及的大庄洞开发腐败案和双龙对朝汇款案等12个案件。法案中还包括特别检察官负责接手案件的公诉维持工作,这实际上为特别检察官取消公诉提供了依据。民主党提交法案后,反对派批评这是为李在明总统相关刑事案件提供公诉取消的特别检察官。对此,李在明总统在4日表示,希望民主党通过公众意见收集和讨论来判断特别检察官的具体时间和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7 02: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