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题目交易’现宇镇一审无罪…法院称“合法私人交易”
因向在职教师提供大学入学考试相关题目并支付4亿余元而被起诉的“数学一流讲师”现宇镇在一审中被判无罪。法院认为,现宇镇支付的款项是与题目价值相符的报酬,并非禁止请托法所禁止的财物,而是私人交易下的债务履行。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0单独法官李在旭于26日对因违反禁止请托法而被起诉的现宇镇宣判无罪。向现宇镇提供题目的两名在职教师及教材开发公司相关人员也均被判无罪。 现宇镇当天提交了缺席理由书,未出庭。检方此前对被告人分别请求判处1年监禁。 现宇镇与相关人员共谋,自2020年3月至2023年5月期间,因使用自制教材而向两名在职教师支付了总计3亿4600万元。此外,他还被指控向另一名在职教师的配偶名义账户汇款7500万元。起诉书中提到的支付总额为4亿2100万元。 提供题目的教师均被认为具有EBS教材编写团队或高考、模拟考试出题委员会的经历。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现宇镇支付给教师的款项是否属于禁止请托法所规定的“禁止收受的财物”。禁止请托法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因职务相关性向同一人收受超过100万元的财物,或在每个会计年度内收受超过300万元的财物。然而,因私人交易导致的债务履行等正当权源下提供的财物不在处罚范围内。 法院认为,现宇镇支付的款项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对价,属于禁止请托法所规定的私人交易例外。 对此,法院指出:“即使具备私人交易的形式,如果支付的财物明显超过对价的价值,也只能视为形式上的债务履行。但如果公职人员提供的对价相应的财物被支付,则不在禁止收受的财物之列。” 现宇镇方面认为,他不仅从在职教师处获得题目,还通过专业公司和面向公众的征集获取题目,这一事实成为判断依据。支付给专业公司等的金额与支付给教师的金额相似,甚至更多,且调查显示,只有被实际采用的题目才支付了报酬。 每道题目的支付金额,模拟考试教材的平均为20万元,一般教材为10万元。法院还考虑到教师们提供的题目并未在他们工作的学校的考试中出题。基于在职教师的身份或出题委员会的经历,认为不应支付额外的报酬。 检方主张,教师们在未获得所属机构负责人兼任许可的情况下出售题目,认为该交易不合法。然而,法院认为,在适用禁止请托法的例外条款时,无法考虑私人交易本身的合法性。 法院指出,兼任义务的违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判断,仅凭该交易可能引发的公职执行公正性疑虑,无法成立禁止请托法的违反罪。 李法官表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刑事处罚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他指出:“即使公职人员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也不应全部进行刑事处罚,这既不可行也不应当。” 他强调:“为了防止‘只要不受刑事处罚就可以’的非道德逻辑盛行,仍需保留道德和伦理的领域。” 现职教师的律师在宣判后表示:“由于以‘教育培训卡特尔’为名的报道持续,调查机构似乎过于宽泛地看待案件并进行了不当起诉,感谢审判庭的公正判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7 02: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