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加强对银行非存款产品的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将银行非存款产品的消费者保护体系从产品销售后扩展到产品选择和审查阶段。此举旨在防止复杂金融产品导致大规模消费者损失,确保在产品销售前就对风险和消费者适用性进行仔细审查。 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7日召开了由局长李灿镇主持的第四次金融消费者保护咨询委员会,讨论了“银行非存款产品制度改善方案”。 此次改善方案的核心在于加强银行在销售非存款产品前的消费者保护,从而将消费者保护体系从以往的销售和售后管理扩展到产品引入阶段。 首先,明确外部制造产品的制造商与销售商之间的消费者保护责任,对于高风险的金融投资产品或海外替代投资基金等高难度产品,要求外部专家和制造商参与审查。同时,独立部门如风险管理、消费者保护和合规部门的事前审查也将得到加强。 销售后的管理也将得到强化。将具体化结构性存款的损失相关说明,并将高风险产品的定期通知频率缩短至每月至少一次,同时扩大产品信息,如手续费和偿还条件,以提高消费者的比较和选择权。销售非存款产品的员工将需完成制造商的事前培训。 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在征求意见后,于今年下半年将改善方案纳入“银行非存款产品内部控制最佳规范”。 此外,还讨论了打击保险诈骗、应对在线欺诈支付、改善信用卡公司营销同意制度等问题。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在下半年对涉嫌的医院进行保险诈骗专项调查,并动员约100名保险公司保险诈骗特别调查组(SIU)人员,与相关机构协作。 关于在线欺诈支付,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制定支付公司异常交易检测系统(FDS)的最低功能要求,并推动应用基于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的检测模型。同时,考虑引入对高风险交易的多重认证义务等风险基础认证体系。 信用卡公司的营销同意制度将区分与信用卡产品相关的服务和优惠与非信用卡产品和服务的同意,并改善标准同意书格式,使消费者能够轻松识别在营销同意后随时撤回同意或请求停止广告的权利。※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0 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