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将尹锡悦移交检方,因其否认金建希涉德意志汽车股票操控
警方因金建希女士在2022年总统选举过程中涉及德意志汽车股票操控的指控而否认其关联,已将尹锡悦前总统移交给检方。尽管检方最初认为难以成立罪名,但警方最近基于尹前总统在其他公职选举法违规案件中的有罪判决,决定进行移交。 根据30日的法律界消息,警方特别调查组于前一天将尹前总统因公职选举法下的虚假信息发布罪移交至首尔中央检察院,采取不拘留措施。特别调查组综合审查了相关事实和判例法理,认为罪名成立。 尹前总统被指控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的国民力量党总统初选和大选期间,否认金建希女士与德意志汽车股票操控的关联。 具体而言,在2021年10月15日国民力量党候选人辩论会上,尹前总统提到被指控为股票操控“主力”的李正必,称金女士因亏损而与其断绝关系。次年2月,他再次声称金女士没有参与股票操控。 警方认为,若从整体语境和选民的普遍理解来看,尹前总统的发言被解读为对金女士股票操控指控的全面否认。 然而,检方对此持不同意见。首尔中央检察院在与警方的事前协商中指出,问题发言仅限于金女士在2010年上半年将账户交给李某后所产生的亏损,因此认为难以成立罪名。 检方认为,必须区分金女士亏损发生的时间与随后被认定有罪的股票操控期间。对此,警方曾一度考虑不移交的可能性。 警方最终决定移交的原因被解读为受到了27日尹前总统在另一公职选举法违规案件一审判决的影响。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1部(主审法官赵顺表)认定尹前总统在大选期间对尹宇镇前龙山税务署长的律师介绍事实及与全盛培的相识经过进行了虚假陈述,成立了虚假信息发布罪。 法庭在判断虚假信息发布罪成立时,认为应基于发言时的情况和整体语境,而非事后分析个别语句,考量一般选民的理解。 特别是“介绍律师”的表述并不限于实际聘请,还包括将对方联系或介绍的行为。警方似乎将这一判断标准也适用于德意志汽车相关的发言。 此前,警方根据调查准则,于上月向检方传达了对选举事件的移交意见。尽管检方提出反对意见,但警方在进一步审查了最近的判决后,维持了原有立场。 金女士的德意志汽车股票操控部分在上诉审中被认定有罪,目前正等待大法院的全体合议庭判断。 争议的焦点在于检方是否会起诉。公职选举法违规的公诉时效为选举日后6个月,但尹前总统自2022年5月10日就职以来,由于宪法规定的不可追诉特权,时效被暂停。检方也表示,2022年时德意志汽车相关的虚假信息发布事件的公诉时效在其任期内暂停。 该事件随后被移交至金建希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闵仲基)。金建希特检法第4条规定,自法律公布之日起至特检调查期结束,法律规定的调查对象事件的公诉时效应视为暂停。 在三大特检结束后,剩余案件的调查与综合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权昌英)的活动相结合,公诉时效被进一步暂停。综合特检的调查期限最近第三次延长至下月23日。调查机构认为,除去尹前总统任期和特检调查期间,该事件的公诉时效将在9月到期。 检方是否会维持原有的不立案意见,或是否会接受警方适用的最近法院判决,将尹前总统进一步移交至审判,值得关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31 0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