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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新闻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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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离婚前分居实质婚期不足5年,无法领取分割养老金近日,法院裁定在离婚前分居且实质婚期不足5年的情况下,无法领取分割养老金。 根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部(法官:霍成浩)在A女士对国民养老金公团提起的“撤销养老金金额变更拒绝处分”的诉讼中,作出了原告败诉的判决。 A女士于1992年与B先生结婚,并于2000年协议离婚。A女士在1989年至2015年期间加入国民养老金,自2018年起开始领取养老金。 B先生于2024年向公团申请分割A女士的养老金。公团认定他们的婚姻期间为83个月,并将养老金分割比例定为50%,要求A女士支付分割养老金。 然而,A女士对此不服,向国民养老金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委员会认为在已认可的婚姻期间中,有约3个月的时间实质上没有婚姻关系,因此将其排除在分割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之外。 A女士认为这一决定不符合事实,因此提起了行政诉讼。 根据国民养老金法,离婚时婚姻期间需超过5年,且前配偶为养老金领取者,才能在60岁时领取前配偶的退休养老金分割。此时,因分居、出走等原因导致的实质婚姻关系缺失的期间应从婚姻期间中排除。 A女士主张自1992年结婚以来与B先生同居,直到1995年B先生出走后开始分居,因此婚姻期间不足5年。 法庭支持了A女士的观点,认为B先生不具备分割养老金的资格。 法庭表示:“综合居民登记资料和双方主张,可以确认他们在1995年左右开始分居,至少从1996年3月起没有同居事实,且没有维持婚姻关系的交流。因此,从1996年3月到2000年2月协议离婚期间,实质婚姻关系并不存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7 23:44:00 -
法院维持莫斯·坦出国禁令,称其出国后不再入境的可能性较大因散布关于李在明总统的虚假信息而被起诉的韩裔美国人莫斯·坦(韩国名:单贤明)曾向法务部申请取消出国禁令,但未获批准。法院认为,考虑到坦教授出国后不再入境的可能性及刑事审判的必要性,出国禁令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及维护国家刑罚权的公共利益。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三单独法官金泰焕于31日对坦教授针对法务部长提出的出国禁令延长取消诉讼作出裁定,驳回了7月1日作出的第二次出国禁令请求,并驳回了第三次禁令的取消请求。 坦教授最初请求取消在调查阶段作出的第二次出国禁令。随后,检方对其进行不拘留起诉,法务部因刑事审判持续而重新作出第三次出国禁令,坦教授扩大了请求内容。 法院认为,第二次禁令已被解除,故请求取消没有法律上的利益。法务部在坦教授于16日被起诉后,解除针对其的第二次禁令,并于下月15日前限制其出国的第三次禁令。 法院认为,第二次禁令和第三次禁令在法律依据和目的上是不同的行政处分,二者并非连续或合并形成一个法律效果的关系。 关于第三次禁令,法院认为符合出国禁令的条件,法务部并未超越或滥用裁量权。法院判断坦教授作为外籍人士,正处于刑事审判中。 法院还指出,坦教授拒绝接收调查机关的出席要求,并在被调查时未对指控作出明确解释或陈述。考虑到其态度及刑事程序的进展,法院认为出国后再入境的可能性难以排除。 法院表示:“考虑到原告的海外逃避可能性等多种情况,原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难以超过通过该处分实现国家刑罚权的维护和实质真相发现等公共利益的必要性。” 坦教授方面主张出国禁令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也被驳回。法院解释称,出国禁令是限制正在进行刑事审判的外籍人士出国自由的行政处分,不能视为以有罪为前提的社会谴责或惩罚性制裁。 坦教授申请暂时中止第三次禁令的请求也被驳回。法院承认出国禁令可能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及其紧急必要性,但认为如果中止该处分的效力,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坦教授的出国禁令将维持至下月15日。 坦教授方面在宣判后表示将提起上诉。其代理人表示:“对一名不拘留状态下被起诉的人实施约三个月的出国禁令,属于过度限制基本权利。”并表示将尽快上诉,并对错误的出国禁令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坦教授因在去年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记者会上,声称李总统在青少年时期因卷入谋杀案而被关入少年院,导致未能完成中学教育,因而被指控散布虚假言论。 警方在坦教授入境后未应出席要求,向法务部请求出国禁令。随后,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并不拘留移送检方,首尔中央检察院刑事一部(李周熙主任检察官)于16日以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的名誉毁损及刑法名誉毁损的罪名对其不拘留起诉。首次开庭定于9月11日举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31 23:44:00 -
法院驳回莫斯坦延长第二次出国禁令的申请因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损害李在明总统名誉的莫斯坦(韩国名:单现明)前美国自由大学教授向法院申请停止第二次出国禁令的效力,但未被接受。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单独法官金泰焕于6日驳回了单教授针对法务部长提出的出国禁令延长处分的执行停止申请。 单教授申请停止处分效力,理由是希望在本案“第二次出国禁令取消诉讼”判决宣告日后的30天内停止该处分的效力。 法庭表示:“第二次出国禁令可能会对单教授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因此有必要紧急停止其效力以防止这种损害”,但同时指出:“如果停止处分效力,可能会影响公共福利。” 单教授在去年美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李总统在青少年时期因涉及一起谋杀事件而被关押在少年院,因此未能完成中学和高中学业。”警方因此以名誉毁损的罪名对单教授立案。 警方于5月28日单教授入境时要求其出席,但其未应召,随后向法务部申请了出国禁令。 此后,警方于1日以信息通信网络法下的名誉毁损等罪名对单教授进行了不拘留移送,法务部因此下达了新的出国禁令,延长至31日。 单教授此前也对第一次出国禁令提出了不服诉讼和执行停止申请,但执行停止申请被驳回,单教授方面已提出了即刻上诉。 此外,单教授向审理第一次出国禁令执行停止案件的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单独法官魏志贤提出了回避申请,理由是“无法期待公正审判”,但该申请未被接受,单教授随即提出了上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22:40:00 -
正尤美强降职争议获胜,法院称人事措施不当批评大长洞上诉放弃的正尤美检察长在对法务部提起的人事处分取消诉讼中胜诉。 11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李正元法官)对正检察长针对法务部长郑成浩提起的人事命令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 法庭认为“(正检察长的调任)是非常不寻常的人事,从以往检察人事惯例来看,法务部长似乎是诱导正检察长自愿辞职”,并指出“人事裁量权存在越权和滥用”。 此前,正检察长于去年12月在检察高层人事中被调任为大检察厅检察官,实际上是从检察长级降职为高检检察官(副检察长、部长级)。因此,法律界普遍认为这是具有惩戒性质的措施。 正检察长在检察改革、检察院废止等问题上,以及对大长洞上诉放弃等重大事项上,均发表了批评意见。 正检察长在人事公告次日向郑部长提起了人事命令处分取消诉讼,并申请了执行停止。法院驳回了正检察长的执行停止申请。 法务部在今年4月通过《检察人事及相关委员会规定》制定了法务研究院研究员(检察长级)任期限制为1年,并为降职提供了依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2 00:30:00 -
法院裁定对郑梦奎的重罚要求合法,足协败诉法院裁定,文化体育观光部对韩国足球协会会长郑梦奎的重罚要求是合法的。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驳回了足球协会针对文体部提出的取消特定审计结果通知及措施要求的诉讼。法院表示,虽然有些指控不当,但这并不意味着文体部的要求不合法,认为重罚要求在合理的裁量范围内。文体部在2024年11月的审计中,要求对郑会长等人进行资格停职以上的重罚,审计发现包括国家队教练任命不当在内的27项违规行为。此前,文体部因洪明甫教练任命争议,于同年7月对足协进行特定审计。文体部要求对郑会长及其他高管进行重罚,并要求足协在一个月内通报结果,但足协申请复审被驳回。足协不服,向法院申请取消该决定并请求停止执行。去年2月,法院批准了停止执行申请,郑会长得以参选并成功连任。法院认为,执行该决定可能对足协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而停止执行不会对公共福利产生重大影响。这一裁决在去年9月的最高法院重审中得到维持。随着本案诉讼的败诉,文体部对郑会长的重罚要求恢复效力。郑会长在去年2月的第55届足协选举中,以156票成功连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4 0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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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离婚前分居实质婚期不足5年,无法领取分割养老金近日,法院裁定在离婚前分居且实质婚期不足5年的情况下,无法领取分割养老金。 根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部(法官:霍成浩)在A女士对国民养老金公团提起的“撤销养老金金额变更拒绝处分”的诉讼中,作出了原告败诉的判决。 A女士于1992年与B先生结婚,并于2000年协议离婚。A女士在1989年至2015年期间加入国民养老金,自2018年起开始领取养老金。 B先生于2024年向公团申请分割A女士的养老金。公团认定他们的婚姻期间为83个月,并将养老金分割比例定为50%,要求A女士支付分割养老金。 然而,A女士对此不服,向国民养老金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委员会认为在已认可的婚姻期间中,有约3个月的时间实质上没有婚姻关系,因此将其排除在分割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之外。 A女士认为这一决定不符合事实,因此提起了行政诉讼。 根据国民养老金法,离婚时婚姻期间需超过5年,且前配偶为养老金领取者,才能在60岁时领取前配偶的退休养老金分割。此时,因分居、出走等原因导致的实质婚姻关系缺失的期间应从婚姻期间中排除。 A女士主张自1992年结婚以来与B先生同居,直到1995年B先生出走后开始分居,因此婚姻期间不足5年。 法庭支持了A女士的观点,认为B先生不具备分割养老金的资格。 法庭表示:“综合居民登记资料和双方主张,可以确认他们在1995年左右开始分居,至少从1996年3月起没有同居事实,且没有维持婚姻关系的交流。因此,从1996年3月到2000年2月协议离婚期间,实质婚姻关系并不存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7 23:44:00 -
法院维持莫斯·坦出国禁令,称其出国后不再入境的可能性较大因散布关于李在明总统的虚假信息而被起诉的韩裔美国人莫斯·坦(韩国名:单贤明)曾向法务部申请取消出国禁令,但未获批准。法院认为,考虑到坦教授出国后不再入境的可能性及刑事审判的必要性,出国禁令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及维护国家刑罚权的公共利益。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三单独法官金泰焕于31日对坦教授针对法务部长提出的出国禁令延长取消诉讼作出裁定,驳回了7月1日作出的第二次出国禁令请求,并驳回了第三次禁令的取消请求。 坦教授最初请求取消在调查阶段作出的第二次出国禁令。随后,检方对其进行不拘留起诉,法务部因刑事审判持续而重新作出第三次出国禁令,坦教授扩大了请求内容。 法院认为,第二次禁令已被解除,故请求取消没有法律上的利益。法务部在坦教授于16日被起诉后,解除针对其的第二次禁令,并于下月15日前限制其出国的第三次禁令。 法院认为,第二次禁令和第三次禁令在法律依据和目的上是不同的行政处分,二者并非连续或合并形成一个法律效果的关系。 关于第三次禁令,法院认为符合出国禁令的条件,法务部并未超越或滥用裁量权。法院判断坦教授作为外籍人士,正处于刑事审判中。 法院还指出,坦教授拒绝接收调查机关的出席要求,并在被调查时未对指控作出明确解释或陈述。考虑到其态度及刑事程序的进展,法院认为出国后再入境的可能性难以排除。 法院表示:“考虑到原告的海外逃避可能性等多种情况,原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难以超过通过该处分实现国家刑罚权的维护和实质真相发现等公共利益的必要性。” 坦教授方面主张出国禁令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也被驳回。法院解释称,出国禁令是限制正在进行刑事审判的外籍人士出国自由的行政处分,不能视为以有罪为前提的社会谴责或惩罚性制裁。 坦教授申请暂时中止第三次禁令的请求也被驳回。法院承认出国禁令可能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及其紧急必要性,但认为如果中止该处分的效力,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坦教授的出国禁令将维持至下月15日。 坦教授方面在宣判后表示将提起上诉。其代理人表示:“对一名不拘留状态下被起诉的人实施约三个月的出国禁令,属于过度限制基本权利。”并表示将尽快上诉,并对错误的出国禁令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坦教授因在去年美国华盛顿特区举行的记者会上,声称李总统在青少年时期因卷入谋杀案而被关入少年院,导致未能完成中学教育,因而被指控散布虚假言论。 警方在坦教授入境后未应出席要求,向法务部请求出国禁令。随后,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并不拘留移送检方,首尔中央检察院刑事一部(李周熙主任检察官)于16日以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的名誉毁损及刑法名誉毁损的罪名对其不拘留起诉。首次开庭定于9月11日举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31 23:44:00 -
法院驳回莫斯坦延长第二次出国禁令的申请因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损害李在明总统名誉的莫斯坦(韩国名:单现明)前美国自由大学教授向法院申请停止第二次出国禁令的效力,但未被接受。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单独法官金泰焕于6日驳回了单教授针对法务部长提出的出国禁令延长处分的执行停止申请。 单教授申请停止处分效力,理由是希望在本案“第二次出国禁令取消诉讼”判决宣告日后的30天内停止该处分的效力。 法庭表示:“第二次出国禁令可能会对单教授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因此有必要紧急停止其效力以防止这种损害”,但同时指出:“如果停止处分效力,可能会影响公共福利。” 单教授在去年美国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李总统在青少年时期因涉及一起谋杀事件而被关押在少年院,因此未能完成中学和高中学业。”警方因此以名誉毁损的罪名对单教授立案。 警方于5月28日单教授入境时要求其出席,但其未应召,随后向法务部申请了出国禁令。 此后,警方于1日以信息通信网络法下的名誉毁损等罪名对单教授进行了不拘留移送,法务部因此下达了新的出国禁令,延长至31日。 单教授此前也对第一次出国禁令提出了不服诉讼和执行停止申请,但执行停止申请被驳回,单教授方面已提出了即刻上诉。 此外,单教授向审理第一次出国禁令执行停止案件的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单独法官魏志贤提出了回避申请,理由是“无法期待公正审判”,但该申请未被接受,单教授随即提出了上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6 22:40:00 -
正尤美强降职争议获胜,法院称人事措施不当批评大长洞上诉放弃的正尤美检察长在对法务部提起的人事处分取消诉讼中胜诉。 11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李正元法官)对正检察长针对法务部长郑成浩提起的人事命令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 法庭认为“(正检察长的调任)是非常不寻常的人事,从以往检察人事惯例来看,法务部长似乎是诱导正检察长自愿辞职”,并指出“人事裁量权存在越权和滥用”。 此前,正检察长于去年12月在检察高层人事中被调任为大检察厅检察官,实际上是从检察长级降职为高检检察官(副检察长、部长级)。因此,法律界普遍认为这是具有惩戒性质的措施。 正检察长在检察改革、检察院废止等问题上,以及对大长洞上诉放弃等重大事项上,均发表了批评意见。 正检察长在人事公告次日向郑部长提起了人事命令处分取消诉讼,并申请了执行停止。法院驳回了正检察长的执行停止申请。 法务部在今年4月通过《检察人事及相关委员会规定》制定了法务研究院研究员(检察长级)任期限制为1年,并为降职提供了依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2 00:30:00 -
法院裁定对郑梦奎的重罚要求合法,足协败诉法院裁定,文化体育观光部对韩国足球协会会长郑梦奎的重罚要求是合法的。首尔行政法院行政5部驳回了足球协会针对文体部提出的取消特定审计结果通知及措施要求的诉讼。法院表示,虽然有些指控不当,但这并不意味着文体部的要求不合法,认为重罚要求在合理的裁量范围内。文体部在2024年11月的审计中,要求对郑会长等人进行资格停职以上的重罚,审计发现包括国家队教练任命不当在内的27项违规行为。此前,文体部因洪明甫教练任命争议,于同年7月对足协进行特定审计。文体部要求对郑会长及其他高管进行重罚,并要求足协在一个月内通报结果,但足协申请复审被驳回。足协不服,向法院申请取消该决定并请求停止执行。去年2月,法院批准了停止执行申请,郑会长得以参选并成功连任。法院认为,执行该决定可能对足协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而停止执行不会对公共福利产生重大影响。这一裁决在去年9月的最高法院重审中得到维持。随着本案诉讼的败诉,文体部对郑会长的重罚要求恢复效力。郑会长在去年2月的第55届足协选举中,以156票成功连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4 00: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