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宣布,《促进地方主导科技创新法案》于23日通过国会全体会议。该法案旨在制度化以地方为中心的科技政策体系,将研发权力和资金下放到地方,以提升地方创新能力。
法案的核心包括:建立地方主导的科技治理和专门机构、推动区域自主研发和超广域研发、加强地方研究能力、扩大对地方科技发展的投资和支持。
引入增强地方自主性的研发体系。政府将根据国家研发项目与地方政策的关联性,指定地方研发项目,并制定相应的评估体系。市、道可以推动自身研发项目及与邻近地区合作的超广域研发项目。
支持措施也将扩大,以加强地方研究能力。包括培育地方公共研究机构,指定重点研究机构,并为地方大学和企业附属研究所提供支持。还将促进研发特区等科技集聚区的活跃及其间的联系与合作。
法案还包括鼓励地方政府自发扩大投资的措施。市、道知事可根据财政状况设定并公布地方研发投资目标,政府将对目标达成度高或项目成果优秀的地方政府提供行政和财政支持。
法案将在国务会议决议和公布后,于2027年1月1日实施,政府计划通过制定实施细则等后续程序支持制度落地。
副总理兼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裴景勋表示:“此次法案的制定使地方政府能够自主设定研发投资方向。政府将在制定下位法令和各项政策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及现场紧密沟通,支持地方从长远角度培育战略产业并引领创新。”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