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负责2023年7月19日发生的海军陆战队士兵蔡秀根殉职事件而被起诉的前海军陆战队1师师长任成根,近日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
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2部(赵亨宇法官)以过失致死及违反军法命令的罪名,判处任成根3年监禁。这一判决比特别检察组对其提出的5年监禁的请求轻了2年。
与其一同被起诉的前第7旅团团长朴相贤和前炮兵大队长崔振圭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监禁,前炮兵大队长李勇民被判处10个月监禁,而现场指挥官张秀满则被判处8个月监禁,缓刑2年。
任成根在担任海军陆战队1师师长期间,被指控未向部队成员提供救生衣等安全装备,导致蔡秀根等人在水中进行搜寻,违反了安全注意义务。
当天,法庭对任成根的主要指控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指出:“如果被告通过朴前团长简单地提到‘不要下水’,海军陆战队员就不会进行水中搜寻,如果装备齐全,受害者也能迅速获救。”法庭认为“被告的过失与事件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得到了充分认可”。
法庭表示:“任成根在作战权移交后仍实际行使作战指挥权,拥有保护所属军人生命和安全的监督权。”并指出“‘不是道路侦查,而是下去戳疑点’的积极和进攻性的搜寻强调,实际上被下级指挥官视为实质性指示”。
法庭批评道:“被告在意识到水中搜寻的事实后,未加以禁止或未确保安全装备,导致了惨痛的事故,完全忽视了队员的生命和安全。”
此外,法庭在解释量刑理由时指出:“以往在军人殉职事件中,责任往往只追究低级指挥官,但本案中,上级指挥官明知具体危险仍下达加重指示。”特别强调任成根在事故后试图将责任推给下属并销毁证据,给遗属带来了巨大伤害,因此必须严惩。
相对而言,法庭对与任成根一同被起诉的张秀满则表示:“其处于难以违抗上级不合理指示的位置,且遗属方面也不希望受到处罚。”
本案是特别检察组成立后首次提起的案件,也是海军陆战队特别检察组调查的主要案件中,首次作出一审结论的案例。
尽管任成根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但由于量刑轻于特别检察组的请求,海军陆战队预备役团对此表示遗憾。海军陆战队预备役团在判决后于法庭前召开记者会,表示:“考虑到逝者及遗属无法弥补的损失,以及公众的愤怒、海军陆战队的名誉受损和国防信任的破坏,这一判决绝对不能算重。”
他们还表示:“海军陆战队之所以被公众信任,是因为不抛弃战友。如果海军陆战队对下属的死亡推卸责任,试图单独生存,甚至出卖同事,那么我们不再想成为海军陆战队。海军陆战队司令部应对此丢脸的事件进行深刻反省和诚恳道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