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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产业促进特别法》通过,但“首都圈输电线遥遥无期”

金成贤 기자 2026-05-14 19:29
特例仅限于非首都圈…申请中67%与首都圈“背道而驰” 核心标准由总统令委托…“需等实施令出台才能知晓”
正在建设中的人工智能专用数据中心‘皮奇 PFV 数据中心’的照片
正在建设中的人工智能专用数据中心‘皮奇 PFV 数据中心’的照片 [照片=那宣惠记者]


韩国国会于5月7日通过了《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产业促进特别法》(AIDC法),但业界对此法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称其为“名存实亡的特例法”。
 
根据IT行业的消息,从2024年8月到2025年6月,全国共接收了290件数据中心用电申请,其中67%(195件)集中在首都圈。
 
尽管首都圈的AIDC电力使用申请数量众多,但在首都圈附近建设的超大规模AIDC项目均未获得输电线和输电塔的安装许可。气候能源部和地方自治团体是许可的主管部门,尽管AIDC法已通过,业界人士表示对解决输电和配电问题并没有任何期待。
 
在AIDC建设中,最大的现实障碍是电力基础设施。超大规模AIDC需要24小时稳定供应数十到数百兆瓦(MW)的电力。为此,输电线和变电站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IT行业的多家AIDC施工公司和运营商表示,当前相关部门的政策明确表明“非地方不予许可”。业界普遍认为,实际获得超大规模输电许可的地区仅限于包括偏远地区在内的非首都圈。就系统冗余容量而言,首都圈已经接近饱和,且可用电力也集中在非首都圈。
 
首都圈的AIDC问题更加严重。《AIDC法》第19条规定,仅对非首都圈的项目给予“分散能源激活特别法”下电力系统影响评估的豁免。首都圈的项目无法享受这一豁免。首都圈的运营商仍需经过超过150天的电力系统影响评估,即使评估完成,若部门的许可政策不变,仍无实质利益可言。
 
《AIDC法》第24条的AI数据中心特区指定也仅限于非首都圈。被指定为特区后,可以享受替代森林资源创建费、农地保护负担金、交通诱发负担金减免及信用担保基金优先担保等多项优惠,但首都圈的运营商被排除在外。这与全国数据中心电力使用申请中67%集中在首都圈的现实形成了直接冲突。
 
同法第4条明确规定“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第20条包含允许可再生能源电力直接交易的条款,但这并不替代输电线和输电塔的安装许可程序。
 
与输电相关的实质性权力仍然保留在《电源开发促进法》和《电力事业法》领域。即使AIDC法将电力直接交易的路径法制化,如果没有输电线的许可,直接交易合同也毫无意义。
 
可再生能源的直接交易由于每千瓦时超过200韩元的供应价格,导致运营亏损不可避免。
 
该法案的另一个盲点是核心内容大部分委托给总统令。支持对象的AIDC最低规模标准、非首都圈电力系统评估豁免的电力容量上限、特区指定标准均由实施令决定。这意味着实际受益范围将取决于实施令的内容。由于实施日期为公布后9个月,因此该法的实际效力将在今年年底之后才会生效。业界也担心,如果实施令的支持对象规模标准设定过高,中小型AIDC将再次陷入盲区。
 
业界普遍认为,要解决首都圈AIDC的电力问题,需要在AIDC法之外寻找解决方案。建议包括通过修订《电源开发促进法》简化AIDC电力设施的安装程序、强制要求韩国电力公司进行系统连接、允许核电电力直接交易等。现行法律体系中,《AIDC法》、《电源开发促进法》和《电力事业法》分别由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气候能源部和产业部分散管理,这被认为是首都圈AIDC投资的结构性瓶颈。
 
负责首都圈AIDC施工的相关人士指出:“建筑和输电许可可以获得,但无法铺设电线,因此AIDC法实际上毫无意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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