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1日表示,将制定《关于对违反公平交易法等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奖励的规定》修订案,并在下月10日前进行为期20天的行政预告。
此次修订案旨在积极引导内部人员举报串通等不公平交易行为,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最终增强企业的法律遵守意识,建立公平的市场经济。
首先,取消奖励的支付上限。目前,奖励的支付上限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设定在1亿至30亿韩元之间,这使得举报者在面临举报风险时,所获得的奖励不足以弥补其风险,因此导致他们不愿意积极举报。
尤其是企业间的串通行为往往隐秘进行,若没有内部举报,发现违法行为或证明嫌疑将非常困难。此外,现有的奖励计算方式复杂,举报者难以预测奖励金额,且奖励与罚款金额的比例关系也不够明确。
奖励支付的时机也将进行调整。目前的制度规定,奖励需在违法决定后3个月内支付,这导致在罚款相关的最终法律关系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奖励就已先行支付。
未来,罚款首次缴入国库后,将优先支付基本奖励,待罚款最终确定后再支付剩余奖励。
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此次举报奖励制度的改善,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对串通等不公平行为的严厉应对,同时引导内外部人员积极举报,期待法律遵守意识能够得到进一步增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