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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43年后首次主动撤销间谍案指控,受害者获无罪

元恩美 기자 2026-05-28 18:08
取消对在日侨胞金炳镇的公诉保留 考虑到保安司的非法拘禁及共犯再审无罪 首例无权利救济的公诉保留受害者
2003年左右的金炳镇
2003年左右的金炳镇 [照片=联合新闻]


检方于43年后首次主动撤销了对国军保安司令部(现国军防谍司令部)“在日侨胞留学生间谍团操控事件”受害者金炳镇(71岁)的公诉保留,并作出无罪处理。检方主动救济公诉保留受害者的案例首次出现。

首尔中央检察院于28日表示,金炳镇因违反国家安全法而被公诉保留的案件,经过检方主动重新提起后,作出了无罪的处理。这是金炳镇去年8月向大检察厅提交公诉保留取消申请约9个月后发生的。

检方解释称,考虑到当时没有民间人调查权的保安司对金炳镇的调查和非法拘禁,以及作为共犯被起诉的在日侨胞徐某在2017年经过再审后被确认无罪等因素。

金炳镇在1983年7月就读于延世大学研究生院国语国文学系时,未持逮捕令被保安司在西大门拘留,接受了约3个月的调查。当时,保安司认为金炳镇在日本留学期间与在日侨胞间谍徐某见面并接受了思想教育,1976年回国后收集国家机密并领取了工作经费。

随后,金炳镇于同年11月在首尔检察院被处以公诉保留。公诉保留是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0条的规定,考虑到犯罪动机或犯罪后的情况而推迟起诉的制度,实际上是以有罪为前提的概念,类似于现行的起诉缓期。

问题在于,公诉保留的情况下没有单独的权利救济程序。被判有罪的人可以申请再审,但被公诉保留的人由于没有接受审判,无法申请再审。

金炳镇在共犯徐某在再审中确认无罪后,仍无法进行单独的法律救济程序。公诉保留在两年后将无法起诉,但该处理仍然维持。

检方考虑到这一制度性盲点,主动重新提起案件并作出无罪处理。检方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公诉保留受害者没有当事人可以进行的单独权利救济程序,检察官主动重新提起案件并作出无罪处理的案例是首次。”

金炳镇一直主张在保安司调查员的酷刑和威胁下被迫作出虚假供述。他在1986年移居日本后,于1988年出版了著作《保安司》,揭露了当时的国家暴力实态。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在2009年和2024年两次对金炳镇案件作出真相确认决定。

检方表示:“在涉及人权侵害的历史事件中,作为公益的代表和客观的法律执行机构,我们将忠实履行遵守合法程序和保障人权的职责。”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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