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水产部于7日宣布,将于29日起修订实施《进口水产品流通追溯管理公告》。此次修订将现有22个品目的指定期限延长至2029年。
为确保进口水产品流通路径的透明性,海洋水产部正在实施“进口水产品流通追溯管理制度”。根据规定,海洋水产部部长指定的进口水产品在通关后至最终销售前的各个流通环节,必须进行交易明细的申报。
此次公告修订新增了冷冻鲭鱼、冷冻带鱼、冷冻鳕鱼、冷冻鱿鱼、冷藏鱿鱼等5个品目。同时,原有的管理对象如鳗鱼、冷冻黄鳝等22个品目的指定期限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因此,整体流通追溯管理的对象品目从22个扩大至27个。
相关进口和流通企业在收到进口水产品后,需在5天内通过电子系统或向国家水产品质量管理局辖区的支持部门进行书面申报。申报义务人包括进口商和流通商。通过水产品质量管理局的进口水产品流通追溯系统网站,可以进行在线申报。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