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根除医疗领域内部和患者团体持续指出的不当和违法行为,韩国政府将启动大规模行政调查。
卫生福利部于10日宣布,将于6月15日起启动专门负责医疗领域不当和违法事项的“非正常·虚假诊疗行政调查组”(以下简称行政调查组)。
行政调查组的优先调查对象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例。具体包括:△在专家确认无效的注射剂等条件下诱导患者住院并收取过高医疗费用的行为;△在没有医学依据的情况下对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进行过度处方的行为;△其他医疗人员的不道德行为等。
根据现行医疗法,患者的处方和医疗行为由医疗人员的专业判断决定,因此监管存在局限。为此,卫生福利部决定积极适用医疗法第66条及其实施令第32条中关于“医疗人员禁止不道德诊疗行为的义务”的规定,以应对不当和非正常的医疗行为。
医疗法实施令第32条将学术上不被认可的医疗行为、不道德的诊疗行为、不必要的检查、用药、手术等过度医疗行为定义为“医疗人员损害品位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违反义务,卫生福利部部长可以对其处以一年以下的执照资格暂停等行政处分。
特别是,卫生福利部将在行政调查及判断非正常医疗行为的过程中,与医师协会等医疗团体保持协作机制。对专业领域的调查和非正常行为的判断将尊重专家的意见。通过这一机制,即使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违法前阶段,涉及不道德诊疗的情况,也将迅速通过医疗团体伦理委员会等专业判断,实施资格暂停等制裁。
此外,在行政调查过程中,如果怀疑存在非法行为,如经营“社长医院”、虚假文件发放等,将向司法机关举报并请求调查。
非正常·虚假诊疗行政调查组组长郭顺汉表示:“我们将竭尽全力创造一个让国民安心的医疗环境,确保医疗机构不进行非正常诊疗。”
卫生福利部于10日宣布,将于6月15日起启动专门负责医疗领域不当和违法事项的“非正常·虚假诊疗行政调查组”(以下简称行政调查组)。
行政调查组的优先调查对象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例。具体包括:△在专家确认无效的注射剂等条件下诱导患者住院并收取过高医疗费用的行为;△在没有医学依据的情况下对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进行过度处方的行为;△其他医疗人员的不道德行为等。
根据现行医疗法,患者的处方和医疗行为由医疗人员的专业判断决定,因此监管存在局限。为此,卫生福利部决定积极适用医疗法第66条及其实施令第32条中关于“医疗人员禁止不道德诊疗行为的义务”的规定,以应对不当和非正常的医疗行为。
医疗法实施令第32条将学术上不被认可的医疗行为、不道德的诊疗行为、不必要的检查、用药、手术等过度医疗行为定义为“医疗人员损害品位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违反义务,卫生福利部部长可以对其处以一年以下的执照资格暂停等行政处分。
此外,在行政调查过程中,如果怀疑存在非法行为,如经营“社长医院”、虚假文件发放等,将向司法机关举报并请求调查。
非正常·虚假诊疗行政调查组组长郭顺汉表示:“我们将竭尽全力创造一个让国民安心的医疗环境,确保医疗机构不进行非正常诊疗。”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