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机构将对将低信用者和缺乏金融历史者排除在制度外的金融行业“风险规避”惯例进行改革。政策不仅限于增加民生金融产品,还将从信用评估、金融公司激励、债务调整、数据利用体系等方面重新设计包容性金融的框架。
金融委员会于17日在首尔中区的存款保险公社召开了由李亿权主席主持的“包容性金融现场讨论会”。
李主席在开场发言中表示:“包容性金融不是一次性的民生对策,而是金融系统结构改革的任务。”他指出:“我们需要深入探讨为什么国民在制度金融的门槛前选择退却,以及为什么一次逾期会导致长期逾期的结构。”
他强调:“包容性金融并不是削弱金融原则,而是更精确地评估恢复可能性,并在问题扩大之前进行调整。”他进一步指出:“如果所有金融公司只选择安全客户,整个金融系统将出现资金供应的空白。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制定金融规则,使包容而非规避成为合理选择。”
在讨论会上,参与者讨论了金融的公共角色、民生金融政策方向以及金融行业的包容性重塑方案。发言者建议,金融机构应同时考虑盈利性和公共性,低信用者和缺乏金融历史者如果具备恢复可能性,也应在制度金融中获得机会。
金融委员会计划将此次讨论会中提出的意见纳入包容性金融战略推进小组的讨论课题。推进小组将分为总括、政策民生、金融产业和信用基础设施四个分组,并将在本月召开首次会议,确定具体课题和时间表。经过审查的课题将提交“包容性金融大转型会议”进行政策化。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