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消息,公平交易委员会自前日开始对韩华集团的实际控股公司韩华及韩华解决方案、韩华损害保险、韩华生命等主要子公司派遣调查员,获取相关资料。此次调查预计将持续一周。
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在确认韩华子公司与韩华之间签订的许可合同所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合理性。目前,韩华子公司在计算使用费时,会在销售额中扣除广告费等,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在审查这种费用计算方式是否充分反映了各子公司行业特性及实际品牌使用所带来的商业效益。如果在未进行适当价值评估的情况下,过高的使用费被设定,这可能构成通过子公司进行不当支持或向特定关系人倾斜业务(私利侵占)。
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收取商标权使用费被视为一般交易惯例。然而,由于商标权的客观价值难以评估,因此也有人指出,这可能被用作将子公司利益转移至总裁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控股公司的间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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