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交易委员会的罚款决定在法院上频频被推翻,导致企业在数年内承受行政和刑事风险的情况屡见不鲜。然而,类似检察院的“无罪评定”,对处罚适当性进行事后检查的内部机制几乎不存在,因此有必要建立与公正交易委员会权力相匹配的监督机制。
◆ 罚款退还频繁……举报后刑事风险长期化
根据相关部门的消息,自2017年至去年8月,公正交易委员会向企业退还的罚款总额达到6247亿韩元。同一时期,退还的利息也达到了474亿韩元。当公正交易委员会的罚款决定在法院被撤销或被职权取消时,企业将获得已缴纳罚款及利息性质的退还金。
大多数退还是因为公正交易委员会在行政诉讼中败诉。问题在于,尽管企业最终能够退还罚款,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负担却难以恢复。数年的行政诉讼费用、交易伙伴和投资者信任的降低、企业形象的损害等,都是金钱补偿无法弥补的,业界对此表示担忧。退还的利息也是由国库支付,因此公正交易委员会的过度处罚所造成的社会成本最终将转嫁给国民。
由于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判断在法院被推翻的案例并不少见,因此处罚后撤销或罚款退还的情况也在不断重复。对此,提升处罚的精准性和可预测性的制度性措施的呼声日益高涨。公正交易委员会在行使强大调查权和制裁权的同时,必须建立分析法院推翻处罚原因并进行制度改进的程序。
企业的刑事风险也在长期化。公正交易委员会在经过审议后,不仅对企业处以罚款等行政制裁,还会在认为需要刑事处罚时将案件举报给检察院。企业不得不同时应对行政诉讼和刑事程序,负担自然加重。
去年,公正交易委员会向检察院举报的案件达45起,是自2019年(82起)以来的最高水平。然而,其中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仅有17起,26起仍处于调查阶段。举报案件中超过一半的案件在起诉与否的决定上仍未作出,调查持续时间较长。
调查的长期化也十分明显。截至去年年底,最近三年内正在调查的公正交易委员会举报案件达40起。即使不算去年举报的案件,仍有14起案件在检察院调查中持续多年。公正交易委员会举报后,刑事程序的长期进行使企业在行政处罚之外,持续承受刑事风险。
◆ 检察院的“无罪评定”……公正交易委员会缺乏事后验证
公正交易委员会的事后验证体系被评估为不及检察院。
检察院在起诉案件中,如果无罪被确认,会通过“无罪评定”内部审查调查和公诉过程的适当性。虽然无罪判决并不直接导致该检察官的责任或人事上的不利后果,但重复出现的无罪案件会被用作检查案件处理适当性和提高未来调查质量的内部控制机制。
相对而言,公正交易委员会在竞争法领域几乎承担一审的角色,但在法院撤销处罚或导致大规模罚款退还时,几乎没有系统性评估或公开验证的程序。对于企业而言,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在市场上被视为事实上的有罪判断,因此在处罚被推翻的情况下,需要有确认原因和改进情况的机制。
无罪决定或法院判决后的后续结果未能充分公开,也是需要改进的课题。公正交易委员会会通过新闻稿等积极告知主要制裁案件或审查报告的发送情况。然而,法院撤销处罚或确认无罪的案例在市场上往往不为人知。
法律界认为,这种信息公开也是公正法律执行的一部分。尤其是最近公正交易委员会公开审查报告的发送情况,市场上往往将其视为事实上的“有罪信号”,因此最终撤销处罚或无罪结论的案例也应当平衡公开,以提高企业的可预测性。
法律事务所“巴伦”的律师白光贤表示:“公正交易委员会网站上虽然公开了一些资料,但所有无罪案例或法院撤销的案例并未系统性公开。”他指出:“对于企业而言,制裁案例以及无罪或法院撤销案例同样是合规经营的重要先例。”
他进一步表示:“必须了解为何会无罪,以及法院为何撤销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处罚,这对未来企业活动和合规也有帮助。”他建议:“即使在数年后法院推翻处罚,企业也很难主动告知,因此公正交易委员会需要平衡公开制裁案例以及撤销和无罪案例。”
专家们一致认为,公正交易委员会强大的调查权和制裁权本身并无问题,但应当同时加强相应的责任性和程序性控制。建立系统分析法院推翻处罚案例并进行制度改进的机制,能够提高企业的可预测性和市场信任度。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