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于10日宣布,将对《就业保险法》和《就业伤害保险费征收法》的部分下位法令进行为期40天的立法预告。
收入基础的就业保险是为了将短时工和多重就业者纳入就业安全网而进行的制度改革。在平台劳动、短时工作和多重就业日益增加的情况下,仅以工时判断就业保险的适用性将导致存在盲区。
因此,政府决定将就业保险的适用标准从工时改为收入,并与国税厅的收入资料进行关联。这为所有工作者提供了适用就业保险的基础。
首先,就业保险的适用标准将从现行的每月工作60小时(每周15小时)以上,改为每月收入80万韩元以上。这是考虑到每周工作15小时的新加入就业保险劳动者的月收入平均为79万韩元,而劳动提供者的就业保险适用标准为80万韩元等因素。未来在调整适用标准时,将考虑物价上涨率、工资上涨率和就业保险适用对象的扩大等因素。
保险费征收体系也将进行改革。企业主每年一次的年总工资申报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企业主每月向劳动福利公团申报月工资,或以国税厅的收入申报资料作为月工资申报的替代方式。此外,社会福利领域的非营利法人优先支持企业的选定标准中将包括“营业收入600亿韩元以下”。
与此同时,劳动部长金英勋当天访问了劳动福利公团,检查收入基础就业保险的推进情况。劳动福利公团自3月起成立了专门工作组,通过与国税厅及健康保险、国民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险机构的业务协商,准备确保收入基础就业保险在现场的落实。
特别是将国税厅的约2510万条收入资料与约1550万人的就业保险数据库进行匹配和关联,重新设计基于劳动者收入的就业和伤害保险费的征收和结算工作流程。为了支持企业主的便利,将进行就业和伤害保险的综合服务改进、移动应用程序的升级、一键工资服务的推广、聊天机器人咨询系统的建设等工作。
然而,为了确保现场的落实,减少行政负担的工作也至关重要。当天与金部长会面的劳动福利公团工会强调,需要充足的人力和预算保障,以及改善就业保险投保资格的双重获取限制等。
金英勋劳动部长表示:“收入基础的就业保险是韩国就业保险30年历史上最大的转折点,我们将毫不松懈地推进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现场所需各项事宜。这是国家对所有工作者负责的‘全民就业保险’的第一步,我们将持续扩大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