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高等法院家事一部24日下午就SK集团会长崔泰源与蝴蝶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案发回重审作出判决,认定崔泰源应向卢素英支付94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3.7亿元)财产分割金。
法院同时确定双方财产分割比例为崔泰源三分之二、卢素英三分之一,并认定崔泰源持有的SK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驳回了崔泰源方面关于“相关股份系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特有财产,不属于分割对象”的主张。
法院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崔泰源通过企业经营推动SK股份价值大幅增长,而卢素英长期承担家庭事务和子女抚养,并在SK集团对外活动等方面提供支持,对股份价值的形成、维持及增值亦作出了一定贡献。
关于财产分割的计算基准,法院维持以离婚诉讼事实审(二审)辩论终结日,即2024年4月16日作为股份价值计算基准日。这一认定依据最高法院相关判例,即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对象及金额原则上应以事实审辩论终结日为基准确定。
卢素英方面则主张,应以本次发回重审辩论终结日(6月26日)作为计算基准。由于前后两个基准日之间SK股价上涨超过5倍,基准日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最终财产分割金额。
不过,法院同时表示,为实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已综合考虑SK股价大幅上涨等因素,并将其反映在财产分割比例的确定中。
法院表示,财产分割比例是在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各自拥有的财产状况、共同财产形成过程、双方对共同财产形成及维持的贡献程度,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等因素后作出的。同时,法院还考虑到SK股份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比较高,以及股份价值增长与崔泰源经营贡献密切相关等情况。
另一方面,法院依据最高法院此前判决精神明确指出,即便已故前总统卢泰愚曾向SK方面提供300亿韩元秘密资金,该资金属于非法资金,不能作为认定卢素英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形成作出贡献的依据。此外,崔泰源为维持经营权及开展企业经营而在婚姻破裂前赠与亲属的部分股份,也被排除在财产分割范围之外。
法院同时决定,财产分割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法院解释称,考虑到SK股份涉及企业经营权及控制权,并综合财产名义、资产形态、取得过程及利用情况等因素,决定由崔泰源以现金方式向卢素英支付其应得的财产分割份额。
宣判结束后,崔泰源方面代理律师向媒体表示,崔泰源对案件长期审理期间给社会各界带来的担忧深表歉意,将在仔细研究判决书后再就判决发表正式立场。卢素英方面代理律师则未接受采访,直接离开法院。
本案始于2017年7月崔泰源申请离婚调解,双方随后展开长达9年的法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