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宣布,将于20日对包含工资分类支付制度适用对象和支付程序的劳动基准法实施条例及实施规则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工资分类支付制度是指承包人将承包金额中的工资费用分开支付,并由承包商确认其是否实际支付的制度。承包商不得将收到的工资费用用于其他用途。
这是去年9月发布的“工资拖欠根治对策”的核心任务之一。该措施旨在从根本上阻止因多层次承包过程中工资费用被用于其他用途而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
此前,工资分类支付制度仅适用于公共部门的建筑工程。政府决定将其移交至劳动基准法,从而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民间建筑工程和造船业。
根据修订案,建筑和造船行业中合同期限超过30天的承包项目,无论是公共还是民间,都将适用工资分类支付制度。
在造船业中,工资分类支付制度适用于建造或修理船舶的承包项目。以一艘船为基准,首次发包金额在1.2亿韩元以上的项目为最终适用对象。然而,考虑到该制度首次在造船业实施以及公共电子支付系统向民间开放的时间表,适用范围将在三年内逐步扩大。第一阶段将适用于首次发包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的项目,随后标准将依次降低至2.4亿韩元和1.2亿韩元。
承包人可要求分包商提交工资明细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资料,以确认其是否支付工资。如果项目现场使用自有电子支付系统等支付工资,也将被视为履行工资分类支付义务。
劳动部将在下个月29日前的40天内通过立法预告收集现场意见。公平交易委员会也在推进与造船业等相关行业的标准分包合同中增加工资分类支付相关条款。制度实施后,将通过实地调查持续审查需要扩大适用的多层次承包行业和项目类型。
劳动部长金英勋表示:“工资分类支付制度是防止多层次承包结构下分包工人发生工资拖欠的代表性措施,我们将确保承包人确认分包商的工资支付情况,以减少现场实际工资拖欠。”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