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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地贵妍法官因‘夜总会接待’指控进行不拘留起诉

权奎鸿 기자 2026-09-04 11:28
在江南酒吧,朋友们支付了409万韩元...每人超过100万韩元 已获取证人金融交易记录...相关人员被传唤调查 因未能证明有利益关系,未对受贿指控进行起诉
地贵妍首尔北部地方法院法官照片
地贵妍首尔北部地方法院法官 [照片=联合新闻]

韩国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对曾负责尹锡悦前总统叛乱案审判的地贵妍(司法研修院第31期)首尔北部地方法院法官,因涉嫌违反所谓的‘夜总会接待’和禁止请托法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检察官李大煥在4日的简报中表示,地法官因违反禁止请托法被不拘留起诉。

根据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说法,地法官在2013年8月与两名律师朋友一起访问了首尔江南区清潭洞的一家预约制酒吧,饮酒后让朋友们支付了409万韩元的费用。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认为,三人分摊的酒水费用中,地法官支付的金额达到了136万韩元。

禁止请托法规定,公职人员如果从同一人处一次性接受超过100万韩元的财物或接待,无论是否与职务相关或有回报关系,均应受到处罚。

此前,地法官在去年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时,负责尹锡悦前总统叛乱首审案件的审判。

然而,在尹锡悦前总统的保释审查中,地法官将保释期限的计算单位从‘天’改为‘小时’,导致尹锡悦被释放。当时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对地法官进行了强烈批评,并在同年5月提出了地法官的夜总会接待指控,并公开了相关照片。

市民团体向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举报了地法官违反禁止请托法的行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在调查中确认了与地法官同行的律师A在该酒吧的支付记录,以及地法官的出租车使用记录,发现其行程一致。

随后,调查组对相关证人进行了金融交易记录的获取,并基于所获取的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传唤调查,最终决定对地法官进行起诉。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地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审判便利提供和请托等有偿关系进行了调查,但认为仅凭模糊的推测无法证明有偿关系,因此对受贿指控未进行起诉。

李检察官表示:“今后将继续严格调查高位公职人员的腐败案件,以维护公职的纪律。”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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