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光产业在4日发布的“对特拉斯顿股东信的声明”中表示:“特拉斯顿通过毫无根据的指控,妨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和未来增长所需的业务重组。”
据太光产业介绍,特拉斯顿于2021年6月报告获得太光产业5%的股份后,进行了股票的买卖,截至今年6月底持有1.3%的股份。特拉斯顿最初的股票购买单价估计在每股90万韩元左右,去年和今年以每股80万韩元的价格出售了约175亿韩元的股票,预计损失约25亿韩元。
太光产业批评道:“特拉斯顿未能预见石化行业的结构性低迷,却将投资造成的损失归咎于公司和管理层。反复发送公开股东信,是否是为了逃避投资失败的责任,并在资产管理市场上提升知名度的‘噪音营销’?”
太光产业表示,单靠现有的石化和纺织业务结构难以保证未来增长,因此正在推进业务重组以获取新的增长动力。对投资和收购新业务的审查,包括对爱敬产业、东星制药和酒店等领域的投资,旨在扩大消费品、生物、医疗保健和旅游等领域的业务范围,以建立新的收益基础。
太光产业表示:“尽管他们的主张和要求未被法院接受,但在此次股东信中再次毫无依据地提出了通过经营支持协商体进行经营干预的疑虑,呼吁应立即停止这种无责任的行为。”
关于特拉斯顿提出的经营支持协商体的角色,太光产业解释称:“这是一个促进子公司间合作和协同增效的协商机构。在大规模业务重组和新业务推进过程中,子公司之间共享信息和能力、进行合作是企业集团中通常需要的经营活动。”
太光产业表示,特拉斯顿的指控损害了公司的信任和企业价值,妨碍了正常的业务重组,已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公司方面表示:“我们已开始对特拉斯顿提出的主张及一系列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并将对散布虚假事实和违反资本市场法等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特拉斯顿反驳称太光产业的主张与事实不符。特拉斯顿表示,从未要求违法的股价支撑或高价公开收购,公开收购也是应太光产业管理层的请求作为自购股份的替代方案提出的。此外,特拉斯顿支持对爱敬产业和东星制药的收购目的追加议案,因此认为阻碍业务重组的说法并不属实。
特拉斯顿还澄清,要求补偿投资损失的主张仅是对股价下跌导致的管理层责任的提出。关于经营协商会,特拉斯顿认为这是对没有章程依据的非正式机构的决策参与和费用转嫁等治理结构问题的正当股东权利行使。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