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已故郭本穆 LG前会长的遗产,价值超过2万亿韩元的继承纠纷上诉审开始了。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8-3部(审判长林钟孝、崔恩贞、吴洋相法官)于4日下午4时,针对郭前会长的妻子金英植及其两位女儿郭妍京(LG福利基金会代表)和郭妍秀对郭光模提起的继承恢复请求诉讼,进行了首次非公开的审理准备会议。
此次上诉审是因三母女对今年2月进行的第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的。第一审法院当时支持了郭会长的立场。
三母女在上诉审的首次会议上就表示,第一审判决不公。她们的法律代理人在审理结束后对媒体表示:“我们向法庭充分说明了各自主张的要点,并强烈主张应与第一审不同判断的部分。”
郭会长的法律代理人则简短回应称:“没有特别的意见。”他解释说,首次上诉审以非公开方式进行是因为第一审也是非公开的,因此希望上诉审同样以非公开方式进行,法庭接受了这一意见。
此前,郭前会长在失去亲生儿子后,根据LG集团长期的“长子继承原则”,于2004年收养了其弟弟郭本能(希成集团会长)的长子郭光模。郭光模与三母女在郭前会长生前并未发生明显摩擦,郭前会长去世后也未引发争议。
然而,2023年2月,三母女突然对郭光模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遗产,继承纠纷由此正式开始。
纠纷的核心是2018年5月去世的郭前会长所遗留的LG股份11.28%的继承合法性。当时,郭前会长将其中的8.76%(15122169股)继承给了郭光模,郭妍京获得2.01%,郭妍秀获得0.51%。此外,三母女还获得了价值5000亿韩元的房地产和金融投资产品等遗产。然而,三母女主张通过诉讼要求LG股份等按法定继承比例,即配偶1.5倍、每位子女1倍的比例重新分配。
第一审法院认为,三母女曾多次从郭前会长的财务管理团队员工那里获得关于继承财产的报告,并基于此与郭会长进行了合法的继承财产分配协商。同时,法院认为在协商书的撰写过程中并不存在欺诈行为,且提起诉讼的时点也超过了法定时效(法律规定的行使特定权利的期限)。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