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庆北上州警察局在被告讯问过程中限制特定犯罪类型的辩护人参与,引发争议,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对此提出了强烈质疑。随后,警察厅国家调查总部对全国警察局进行了全面调查。
首尔律师协会近日表示,针对上州警察局在“被告讯问过程辩护人参与制度”通知中,将国家安全法违反、组织暴力、毒品、恐怖事件等列为辩护人参与限制对象,已正式要求采取措施。
然而,宪法第12条第4款明确规定,任何人在被逮捕或拘留时,均有权立即获得辩护人的协助。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2也规定,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应保障辩护人参与被告讯问。
根据警察调查规则,除非是泄露调查机密或妨碍讯问等明确例外理由,不能以特定犯罪类型为由一律限制辩护人参与。该通知被认为是对1999年首次引入被告讯问参与制时的指导方针的延续。
在首尔律师协会提出问题后,国家调查总部对除上州警察局外的261个警察局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除了上州警察局外,没有其他警察局发布相同的通知。上州警察局已立即撤回该通知,并计划制作新的通知以保障辩护人协助权。
首尔律师协会对此事表示,问题的提出促使国家调查总部对全国警察局进行调查,并促成上州警察局的整改,具有重要意义。赵顺烈会长计划于16日亲自访问上州警察局,确认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商保障辩护人协助权的实质性改善方案。
赵会长表示:“辩护人协助权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在调查现场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压制。”并表示“首尔律师协会将继续积极应对,确保辩护人协助权得到实质保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