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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市议会暂停审议小党派团体条例,议员称忽视少数声音

金屋见 기자 2026-09-14 17:12
运营委员会暂停审议小党派团体构成与运营条例 议员称“条文可补充,需建立反映多元民意的正式协商渠道”
在第408届目击市议会运营委员会上,为提高目击市议会的民主性而推动的小党派团体条例审议被暂停。
在第408届目击市议会运营委员会上,为提高目击市议会的民主性而推动的小党派团体条例审议被暂停。[照片=目击市议会]


目击市议会为保障小党派和无党籍议员的院内活动而提出的小党派团体构成与运营条例未能通过常务委员会的审议。

据目击市议会消息,14日,在11日举行的第408届目击市议会运营委员会上,由议员朴勇俊代表提案的《目击市议会小党派团体构成与运营条例》被决定暂停审议。

该条例依据《地方自治法》第63条之2制定,旨在规定议会内小党派团体的构成与运营所需事项。

条例内容包括,目击市议会中拥有5名以上所属议员的政党,以及不属于现有小党派团体的议员,均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构成独立的小党派团体。

通过此举,旨在制度性保障小党派和无党籍议员的议政活动,并增强对议会主要议题的意见协调与协商功能。

然而,在运营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关于小党派团体支持的条例第7条“议长批准”条款及预算支持程序等问题出现分歧,最终决定暂停审议。

作为提案人的朴勇俊议员对此决定表示强烈遗憾。

朴勇俊议员指出:“运营委员会和各常务委员会是对个别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的正式决策机构,与政党间或议员间事先收集和协调意见的协商渠道性质不同。”

他进一步表示:“目击市议会在过去相当程度上依赖于议长会议等惯例,这恰恰显示出制度化正式协商渠道的必要性。”并强调:“国会和多个地方议会设立小党派团体的依据,也是为了将多元政治意见反映到议政活动中。”

特别是朴议员提到,暂停审议的背景是“对第7条‘议长批准’的表述提出问题,但条文表达或支持程序是可以通过讨论充分补充的部分”,并表示:“以此为理由推迟条例的制定是难以理解的。”

他还解释道:“小党派和无党籍议员联合构成小党派团体,并在议会中发出实质性声音,并不是为了削弱多数权力,而是为了将多元民意反映到议政活动中。”

朴议员还表示:“如果多数政党不尊重少数意见,而是对小党派和无党籍议员的联合本身持警惕态度,这与地方议会的协作精神不符。”并强调:“条例的不足之处应予以补充,但小党派制度化的讨论不应中断。”

他补充道:“将多元政治声音反映到议会运营中,并制度性保障少数议员的议政活动,我将更加细致地审查条例,努力营造协作的氛围。”

另一方面,《地方自治法》规定地方议会可以设立小党派团体,并需通过条例规定小党派团体的构成与运营所需事项。因此,围绕此次条例的讨论将不仅限于条文表述,而是将引发关于目击市议会如何协调多数与少数意见、并将其反映到议政运营中的制度性讨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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