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国际法务局局长姜俊河于30日在政府果川厅法务部就国际投资争端ISDS案件宣判进行简报。 [照片=联合新闻社]](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9/30/20260930114150346455.jpg)
政府在伊朗达亚尼家族提起的第二次国际投资争端(ISDS)案件中,经过五年时间获得胜诉。
根据法务部的消息,政府于28日下午10时(韩国时间)在达亚尼家族六人依据韩伊投资保障协定提起的第二次ISDS案件中,全体一致胜诉。
达亚尼家族是伊朗最大的家电和石化企业恩特卡布(Entekhab)的创始家族。2010年,在收购大宇电子的过程中,由于未提交投资承诺书等原因,遭债权人没收了约578亿韩元的合同保证金,因此于2025年9月14日提起了第一次ISDS请求返还。
在该案件中,达亚尼家族于2018年6月5日获得了约730亿韩元及利息的胜诉判决。政府在同年7月向仲裁地英国法院提起了撤销诉讼,但于2019年12月确认败诉。
政府于2022年4月向达亚尼家族支付了首次ISDS赔偿金总额约858亿韩元中的约622亿韩元,其余约236亿韩元根据法院的扣押和追讨命令进行了公证。
然而,达亚尼家族声称政府未能按时支付首次赔偿金,于是于2021年10月18日提起了第二次ISDS。
仲裁庭经过五年时间,驳回了达亚尼家族的所有主张,并命令政府连带支付约40亿韩元的诉讼费用(75%)和约8亿韩元的仲裁行政费用。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判决认可了在对伊朗制裁下,金融委员会等政府为履行首次ISDS赔偿金支付义务所做的艰苦努力。”
他还表示:“仲裁庭明确指出,韩国政府的努力符合国际法上的‘诚信原则’,并且外部制裁导致的不可避免的履行延迟不应视为违反协议。同时,法院的扣押命令和政府的公证也确认了投资吸引国的合法司法体系不能被申请人规避,从而维护了韩国的正当司法主权。”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