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于1日发布了关于修订电子证券法和资本市场法的立法预告,旨在为代币证券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该制度将于明年2月正式生效。
此次立法预告涵盖了《资本市场法实施令》、《电子证券法实施令》、《金融投资业务规定》、《证券的发行及公告等规定》以及《电子登记业规定》的修订,预告期至下月11日。
根据电子证券法下位法修订草案,允许代币证券化的证券范围包括除碎片投资证券外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现有标准证券。
在分布式账本的要求方面,参与者必须由除电子登记机构外的两个或更多账户管理机构组成,并且禁止为使用分布式账本进行电子登记而支付直接费用。
关于发行人直接管理账户的制度,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的注册要求设定为最低自有资本4亿韩元、账户管理专业人员1名、内部控制专业人员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2名等。
为了应对通过代币化实现债券流通市场的多元化,资本市场法下位法修订草案还新增了对非上市股票、非现金信托收益证券及债务证券的场外交易所许可单位(2o-11-1)的设立内容。
场外交易所一般投资者的投资限额设定为以场外交易所年度净买入金额为基准,限制为1亿韩元。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在立法预告期间,我们将充分收集意见,并在正式立法程序中充分讨论业界对代币证券政策方向的看法。”
此外,《资本市场法实施令》、《电子证券法实施令》、《金融投资业务规定》、《证券的发行及公告等规定》及《电子登记业规定》的修订草案将在10月2日至下月11日的预告期后,经过金融委员会决议、法制处审查、部长会议及国务会议的决议等程序,于2027年2月4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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