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指责个别运动员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每届赛事都重复出现的同样争议,根源在于制度本身。根据现行兵役法实施条例,奥运会获得第三名及以上、亚运会获得第一名的运动员可以被纳入艺术·体育人员,享受兵役特例。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34个月内在自己的项目中活动,并履行544小时的公益服务。在本届赛事中,足球代表队的20名队员和棒球代表队的16名队员均获得了兵役优惠。
该制度自1973年设立以来,政府以“国威宣扬和文化繁荣”为名,为艺术·体育特长者提供兵役优惠。当时,国际舞台上升起太极旗的场景极为珍贵。虽然此后多次调整对象和标准,但以奥运会和亚运会奖牌为依据的基本框架始终未变。
在此期间,韩国体育的地位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活跃于欧洲赛场的运动员已不再稀有。日本在本届赛事中以社会人选手为主组建了棒球队,足球队则由21岁以下的年轻球员为主力。韩国代表队以职业运动员为主所获得的金牌,是否还能赋予与半个世纪前相同的“国威宣扬”意义,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公平性争议也由来已久。是否合理将奥运会铜牌与亚运会金牌视为同一标准,考虑到各个项目参赛国和竞争水平的不同,仅凭奖牌颜色给予相同的优惠,是否合乎逻辑,值得深入思考。在出生率下降导致兵役资源减少的情况下,若要承认例外,必须有明确的原则和社会共识作为支撑。
政府和国会应将此次争议视为制度改革的契机。需要重新审视1970年代设定的“国威宣扬”标准在2026年是否仍能为兵役特例辩护。兵役问题是所有年轻人敏感关注的公平问题。如果时代发生了变化,标准也应随之调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