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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龄:47%的农地为租赁,需改革30年前的农地法

朴基烙 기자 2026-10-08 12:12
保持耕地自有原则,纳入租赁制度 解决‘影子农民’的补贴盲区
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在8日于世宗市政府世宗厅就农地普查后续措施和制度改革方向进行简报。
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在8日于世宗市政府世宗厅就农地普查后续措施和制度改革方向进行简报。[照片=联合新闻]

宋美龄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表示,考虑到47%的农地以租赁形式使用,必须对30年前制定的农地法进行修订。她指出,虽然要保持耕地自有原则,但应将习惯性租赁纳入制度框架,并保护实际耕作农民的权益。

在8日于政府世宗厅举行的“农地调查后续措施和制度改革方向”简报会上,宋部长强调:“(农地的)租赁必须实现和活跃,目前的租赁比例约为47%。”

她进一步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能够促进租赁活跃的制度框架以及保护租赁农民的机制非常重要。”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借此次农地普查的机会,对以农地所有权为中心的现行制度进行调整,以更好地符合实际使用和耕作的现实。自1996年实施农地法以来,农村人口老龄化、继承农地增加、租赁扩大等农村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现行制度未能充分反映这些变化。

宋部长表示:“农地法是30年前制定的旧制度,必须根据现实进行修改,我认为对此没有太大分歧。”她补充说,目前国会已提交的农地法修正案达30件。

不过,她也表示,没有必要废除宪法中规定的实际耕作人应拥有农地的耕地自有原则,或推动宪法修正。

宋部长指出:“如果严格解释耕地自有原则,意味着耕作的人应拥有农地,但这个原则的目标是农地不应成为投机的对象,必须为粮食安全而合理利用。”

她认为:“不必进行宪法修正,也能充分实现这一点。”她解释说:“根据现行农地法,租赁等方面必然会出现许多违法情况。”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确认了所谓的“影子农民”问题,即虽然实际耕作,但没有正式的租赁关系,从而在各种支持中被排除在外。

宋部长表示:“由于暗中进行租赁,许多以自己名字未注册的农民在此次调查中首次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她指出:“在整体农地中,47%为租赁情况,将习惯性租赁纳入制度框架是反映现实的方向。”

农林畜产食品部认为,将租赁纳入制度框架后,实际耕作的人将能够在各种农业支持中获得权益。她解释说,在宗族所有农地或未登记的继承农地中,实际耕作却未能签订合法租赁合同而无法获得补贴的情况时有发生。

宋部长提到:“在宗族土地或未登记的继承农地中,实际耕作的人有时无法获得补贴。如果能够正确进行租赁,这些人也能获得补贴。”

农林畜产食品部正在考虑通过特别措施法,对农地调查中确认的非投机性违规行为不予处罚,并设定2至3年的特例期。随后,计划在明年上半年推动农地法修正,扩大租赁和休耕的认可理由,保护实际耕作者和租赁农民的权益。

宋部长表示:“目前考虑的特例期大约为2至3年。”她指出:“如果在此期间农地法得到修正,未来制度上可以接受的部分将得到相当程度的修复。”

不过,是否将新特例适用于已经因违反农地法而受到处分命令的农地,仍需进一步讨论。这是因为可能会出现已执行处分命令的人与尚未执行之间的公平性问题。

宋部长表示:“是否将此次特例适用于已受到处分命令的人尚未决定,国会阶段还需进一步讨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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