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多岁的男性因在盐场工作十年,剥削智力障碍者的工资超过9600万元,近日在二审中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新闻报道,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二部(法官金钟锡)于14日对59岁的A某因涉嫌准诈骗、违反残疾人福利法等罪名的上诉案件,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与此案相关,A某的亲弟弟(58岁)及B某曾暂时居住的疗养院工作人员(63岁)也被一起起诉。他们被指控私自使用B某账户中的资金。在二审中,亲弟弟与一审相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疗养院工作人员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B某长期遭受劳动剥削的事实是在2023年新安郡盐场地区进行的劳动状况全面调查中揭露的。
此前,A某因违反劳动基准法被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并附带1年的缓刑。
当时,针对处罚轻于犯罪严重性的批评在去年的法院与检察院国政监督中也被提出。检察院解释称,因公诉时效临近,仅对违反劳动基准法的案件进行了单独起诉,而法院则表示根据适用的劳动基准法量刑标准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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