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虐待8个月大的儿子致其死亡的30多岁母亲被判处12年监禁。
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刑事合议2部(法官朴智英)于15日对因违反儿童虐待犯罪的处罚等特别法(儿童虐待杀人)被拘留起诉的A某(30多岁)判处12年监禁。同时,法院还命令其参加80小时的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并在10年内禁止其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
法院表示:“被告多次用遥控器击打受害儿童的头部,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的事实已得到确认”,但“被告在施暴后带孩子去儿科医院,且未及时就医的行为并不能被视为故意杀人,因此儿童虐待杀人罪判决无罪,而儿童虐待致死罪则被认定为有罪。”
关于量刑理由,法院指出:“作为有责任保护和抚养孩子的监护人,侵害生命的行为具有极高的可指责性,罪责重大,因此必须严惩。”同时指出:“即使在法律上不认定为杀人罪,但对年幼孩子的头颅造成严重损伤的行为可视为近乎故意杀人。”
A某在4月10日于京畿道市兴市的家中,因8个月大的儿子B某持续哭闹,用电视遥控器多次击打其头部。B某在施暴四天后最终去世。
特别是,A某在施暴后仍然对孩子置之不理,未能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
在施暴当天,尽管B某哭闹不止,被带到附近的儿科医院并被建议去大型医院就诊,但A某选择回家,之后在一家综合医院被建议住院,但也拒绝了。B某在病情恶化后,三天后才被送往急诊室,次日最终去世。
此前,检方在7月的结案听证会上表示:“被告否认了故意性,但明知8个月大的婴儿被打可能导致死亡,仍然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请求判处无期徒刑。
当时,A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对(已故的)第二个孩子感到歉意,决心成为第一个孩子最温暖的母亲”,请求法庭宽恕。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