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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叛国罪’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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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适用反间谍法于韩国人,我国需揭示‘幕后’才能适用间谍罪在中国安徽省合肥,一名50多岁的韩国人A因涉嫌间谍活动于2023年12月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安全局怀疑A将与半导体相关的信息泄露给韩国。这是2023年7月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后,第一起适用于韩国人的逮捕案例。 与此相对,在韩国发生了相反的事件。 一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听部队”服役约40年的60多岁中国人因涉嫌窃听我军通信而被提起公诉。他以中校身份退役,自2024年3月至上个月期间,涉嫌在群山机场及釜山、平泽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亨普里斯营地等地窃听军用飞机与指挥塔的通信,收集的窃听资料达13.9太字节(TB)。 与他一同被起诉的另一名中国人也是在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和“公安局”工作了8年的党员。他在平泽亨普里斯营地正门附近经营军用品商店,涉嫌在12次中招募军人和军务人员,获取与韩美联合训练“乙支自由之盾(UFS)”相关的资料和指挥部人事信息。 然而,他们所面临的指控并不是“间谍罪”,而是“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是指不符合刑法中具体列举的外汇罪(如间谍罪),但为了惩罚损害我国军事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补充性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第98条于13日实施,将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由于他们的犯罪发生在实施之前,因此根据刑罚不溯及原则,无法适用新的间谍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即使为外国收集国家机密,也无法适用间谍罪。要指控为间谍罪,必须证明在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的指令、资助或其他意图联系下,探测、收集、泄露、传递或中介国家机密的事实。换句话说,必须揭示“幕后”。这正是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与中国相比,差异显而易见。中国在实施修订的反间谍法时,显著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等的窃取、探测、贿赂和非法提供进行了广泛的规范。然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概念过于宽泛,因而遭到国际社会对“任意执法”和“基本权利侵犯”的强烈批评。 我们并不是说要效仿中国的反间谍法,而是需要从“互惠”的角度审视我国法律的有效性。中国对我们产业信息泄露的“怀疑”适用反间谍法,而我们对中国前军人“组织性收集”军事信息却无法适用间谍罪,这是否合理。 此外,产业间谍也应当受到间谍罪的惩罚。新设的刑法第98条之2(为外国等的间谍罪)仅惩罚“向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泄露国家机密”。因此,即使外国民营企业窃取半导体、电池等技术,也难以适用间谍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高东进提出的修订案,要求将外国企业和国家核心技术纳入适用范围,并将刑期从现行的3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正是基于这一局限性。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修订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6-09-30 20:04:20 -
尹锡悦前总统无人机案今日审判,特检组量刑引关注因涉嫌指示无人机进入平壤以制造紧急状态名义而被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案件今日进入审判阶段。特检组的量刑建议和尹前总统的法庭陈述成为关注焦点。 据法律界24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6部(审判长李正烨)将举行尹前总统及前国防部长金用贤涉嫌一般叛国罪、滥用职权等案件的审判。 审判程序包括特检组的量刑建议、被告方的最终辩论以及被告的最后陈述,随后法院将指定宣判日期。 由于涉及军事机密泄露风险,此次审判将不公开进行。 特检组指控尹前总统为宣布紧急状态而多次向平壤派遣无人机,试图引发所谓的“北风”。 特检组认为,无人机的入侵导致南北军事紧张加剧,并在坠落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严重威胁国家安全。 相关被告的审判已部分结束,特检组此前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余仁亨求刑20年,对前无人机作战司令官金用大求刑5年。 尹前总统方面一直否认特检组的指控,围绕无人机指示、紧急状态名义及军事危害等问题展开激烈法律争论。 尹前总统的最后陈述被视为审判整体走向的关键,法院如何判断事实和法律将在未来的宣判中揭晓。※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4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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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适用反间谍法于韩国人,我国需揭示‘幕后’才能适用间谍罪在中国安徽省合肥,一名50多岁的韩国人A因涉嫌间谍活动于2023年12月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安全局怀疑A将与半导体相关的信息泄露给韩国。这是2023年7月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后,第一起适用于韩国人的逮捕案例。 与此相对,在韩国发生了相反的事件。 一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听部队”服役约40年的60多岁中国人因涉嫌窃听我军通信而被提起公诉。他以中校身份退役,自2024年3月至上个月期间,涉嫌在群山机场及釜山、平泽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亨普里斯营地等地窃听军用飞机与指挥塔的通信,收集的窃听资料达13.9太字节(TB)。 与他一同被起诉的另一名中国人也是在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和“公安局”工作了8年的党员。他在平泽亨普里斯营地正门附近经营军用品商店,涉嫌在12次中招募军人和军务人员,获取与韩美联合训练“乙支自由之盾(UFS)”相关的资料和指挥部人事信息。 然而,他们所面临的指控并不是“间谍罪”,而是“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是指不符合刑法中具体列举的外汇罪(如间谍罪),但为了惩罚损害我国军事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补充性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第98条于13日实施,将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由于他们的犯罪发生在实施之前,因此根据刑罚不溯及原则,无法适用新的间谍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即使为外国收集国家机密,也无法适用间谍罪。要指控为间谍罪,必须证明在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的指令、资助或其他意图联系下,探测、收集、泄露、传递或中介国家机密的事实。换句话说,必须揭示“幕后”。这正是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与中国相比,差异显而易见。中国在实施修订的反间谍法时,显著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等的窃取、探测、贿赂和非法提供进行了广泛的规范。然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概念过于宽泛,因而遭到国际社会对“任意执法”和“基本权利侵犯”的强烈批评。 我们并不是说要效仿中国的反间谍法,而是需要从“互惠”的角度审视我国法律的有效性。中国对我们产业信息泄露的“怀疑”适用反间谍法,而我们对中国前军人“组织性收集”军事信息却无法适用间谍罪,这是否合理。 此外,产业间谍也应当受到间谍罪的惩罚。新设的刑法第98条之2(为外国等的间谍罪)仅惩罚“向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泄露国家机密”。因此,即使外国民营企业窃取半导体、电池等技术,也难以适用间谍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高东进提出的修订案,要求将外国企业和国家核心技术纳入适用范围,并将刑期从现行的3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正是基于这一局限性。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修订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6-09-30 20:04:20 -
尹锡悦前总统无人机案今日审判,特检组量刑引关注因涉嫌指示无人机进入平壤以制造紧急状态名义而被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案件今日进入审判阶段。特检组的量刑建议和尹前总统的法庭陈述成为关注焦点。 据法律界24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6部(审判长李正烨)将举行尹前总统及前国防部长金用贤涉嫌一般叛国罪、滥用职权等案件的审判。 审判程序包括特检组的量刑建议、被告方的最终辩论以及被告的最后陈述,随后法院将指定宣判日期。 由于涉及军事机密泄露风险,此次审判将不公开进行。 特检组指控尹前总统为宣布紧急状态而多次向平壤派遣无人机,试图引发所谓的“北风”。 特检组认为,无人机的入侵导致南北军事紧张加剧,并在坠落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严重威胁国家安全。 相关被告的审判已部分结束,特检组此前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余仁亨求刑20年,对前无人机作战司令官金用大求刑5年。 尹前总统方面一直否认特检组的指控,围绕无人机指示、紧急状态名义及军事危害等问题展开激烈法律争论。 尹前总统的最后陈述被视为审判整体走向的关键,法院如何判断事实和法律将在未来的宣判中揭晓。※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4-24 1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