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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新闻 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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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协银行扩大电子合同系统至全国营业网点,提高透明度NH农协银行于14日宣布,为提高合同业务的透明度和加强内部控制,将从30日起在全国营业网点和办公室扩大电子合同系统的应用。早在8月,农协银行已在总部部门优先引入电子合同系统,以验证其稳定性和操作便利性。此次扩展将实现对物品采购、服务和工程合同的签署到交付、验收的全过程统一管理。银行计划通过系统化合同流程,减少业务盲区,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此外,农协银行还将简化以手工和面对面为主的业务,计划缩短合同签署和付款所需的时间。交易伙伴将能够在线使用标准化的合同流程,并随时查看进展情况。NH农协银行行长强太永表示:“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高效的工作环境为基础,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一个清廉、值得信赖的银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23:36:00 -
金融监督管理局对30家PEF运作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检查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对国内30家私募基金(PEF)运作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实态检查。检查将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规定的制定情况,以及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合规监控和防止利益冲突的体系是否正常运作。 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消息,从本月开始,将对约30家注册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PEF)全职运作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运营实态检查。这些检查对象的承诺金额占国内全职PEF运作公司总承诺金额的46.5%。 此次检查旨在确认今年3月发布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业务执行人(GP)标准内部控制标准》是否在现场得到有效执行。 金融监督管理局在1月的PEF运作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座谈会上呼吁加强伦理经营和社会责任的履行,3月则召开了内部控制研讨会并发布了标准内部控制标准。 检查对象主要选择大型GP,但也包括在监督过程中确认需要检查的公司和中小型运作公司。 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从所有检查对象公司收集内部控制相关的内部规章和执行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检查。对于部分大型GP等运作公司,还将进行负责人的面谈和现场检查。 特别关注内部控制组织与体系、合规监控人员的运作、信息交流管理、利益冲突评估、员工金融投资产品交易管理等五个领域。 此次检查的重点在于确认内部控制系统是否真正发挥作用,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规定。例如,即使任命了合规监控人员,也要检查该人员在经验、职务和权限等方面是否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还将检查部门间信息交流的阻断机制、未公开信息泄露的防止措施、利益冲突发生时的应对程序等。员工的金融投资产品交易申报与报告情况、内部举报制度的运作、合规培训现状等也在检查范围之内。 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根据检查结果与行业分享最佳案例和不足案例,并指导各公司改进事项。检查过程中确认的制度改进需求将反映在未来的标准内部控制标准中。 此外,金融监督管理局还计划扩大未来的检查对象,并根据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实施差异化的监督与检查。 金融监督管理局期待通过此次检查,能够预防因内部控制失效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事件的再次发生,并提升PEF行业的自主内部控制能力。※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2 21:04:00 -
人工智能的进化…金融安全机制能跟上吗人工智能(AI)如果给出错误答案,可以再次询问。然而,如果AI因错误判断而转账或交易股票,情况就大不相同。错误可以纠正,但已经转动的资金可能难以追回。随着AI从回答人类问题的时代进入自主判断和行动的阶段,新风险随之而来。 最近,全球AI行业对此变化的警告不断增加。AI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准确执行人类指令,与其在既定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控制的能力同样成为新的课题。因为在实现特定目标的过程中,AI可能会采取意想不到的行动或超出允许的权限。随着技术的高度发展,控制这些技术的人类能力也必须相应提升。 金融行业无疑是对这些变化最为敏感的行业。金融本质上是一个移动资金和管理风险的行业。小的判断错误可能导致巨大的金钱损失,一家金融公司的事故可能蔓延至其他公司和整个金融市场。虽然AI是提升金融效率的强大工具,但同时也可能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 超越判断的行动AI…金融风险也发生了变化 实际上,AI正在迅速改变金融行业的面貌。银行的贷款审核、客户咨询、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证券公司的投资信息分析和资产管理等应用领域正在不断扩大。快速分析海量数据并能审查远超人类的变量,这无疑是显著的竞争优势。金融公司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消费者则能享受到更快速、更精细的服务。 此外,AI代理的出现预示着另一种变化。过去,AI主要负责信息分析和判断辅助,而未来则朝着连接多个系统并直接执行复杂工作的方向发展。这包括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寻找合适的产品,调整投资组合,甚至执行资金转移。这是从辅助人类判断的技术向替代人类行为的技术的转变。 问题在于,随着AI活动范围的扩大,风险的性质也在变化。错误推荐贷款产品和实际批准错误贷款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提供不准确的投资信息与因错误判断直接进行交易同样是不同层面的风险。前者给人类提供了审查和修正的机会,而后者的判断则可能直接导致金钱损失。这也是为何不能将金融AI的发展仅视为简单的工作自动化延续的原因。 最近,国内金融界发生的一系列黑客事件也展示了AI时代的新风险。多家金融公司遭到攻击,客户信息被泄露,攻击过程中还可能使用了AI自动化工具。利用AI,攻击者能够比以往更快地探索系统并发现漏洞,这给现有的安全体系带来了新的压力。 然而,不能将此次事件的原因仅归咎于AI技术本身的风险。攻击者最终瞄准的是金融公司未能妥善管理的认证程序和安全漏洞。AI虽然可以加快攻击的速度和范围,但使攻击成为可能的却是现有安全体系的漏洞。为了应对新技术的威胁,基本的安全和内部控制必须有效运作,这是我们应吸取的教训。 除了外部的AI攻击,金融公司内部也存在需要警惕的风险。金融公司直接引入的AI可能超出控制范围。黑客是外部入侵者的问题,而金融公司使用的AI从一开始就可能被赋予访问内部系统的权限。如果在查询客户信息和处理交易的过程中,AI超出了允许的范围或做出了错误判断,那么仅靠外部防火墙无法解决问题。 迄今为止,金融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基于人类行为设计的。每位员工都有不同的权限,重要交易设有审批程序,发生事故时追究责任。然而,在AI连续执行多项工作的环境下,这种角色分工和审批程序是否足够,需要重新审视。必须明确AI被赋予何种权限,以及允许多大程度的自主性。 责任归属也是一个重要课题。如果金融公司引入外部AI模型进行工作时发生事故,开发公司可能会声称没有技术缺陷,而金融公司则可能指责AI的意外判断。那么在责任争论持续的过程中,损害赔偿可能会延迟。AI并不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独立主体。无论技术如何发展,管理客户资产的金融公司的责任都不应模糊。 AI判断过程难以解释的“黑箱”问题同样与消费者保护息息相关。被拒绝贷款的客户,金融公司必须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然而,如果AI基于复杂数据得出结论,而金融公司甚至无法清楚解释判断依据,那么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将变得困难。因此,除了提高技术的准确性外,还需要建立对判断过程和结果负责的体系。 个别金融机构的合理选择,市场整体却面临风险 这些风险不仅限于个别金融公司,还可能扩散至整个金融市场。如果多家金融公司使用相似的AI模型和数据进行投资和风险评估,在危机情况下,它们可能会对相同信号做出反应,导致同时抛售资产或缩减贷款。个别公司的合理判断可能导致金融系统整体出现信用紧缩和波动性加剧的悖论。当金融公司的风险规避行为集中发生时,各自的安全选择可能会加剧市场整体的不安。 尤其是AI的判断和交易执行速度越快,人类介入的余地就越小。在经历过算法交易和高频交易的金融市场中,自主AI代理的结合可能会加速风险的扩散。人们在危机发生后再去理解和处理情况的传统方式是否足够,值得怀疑。 国际金融机构也将AI视为金融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在6月发布了金融公司负责任引入AI的12项最佳实践建议。英格兰银行也将金融公司的核心决策、金融市场、外部AI服务供应商和网络威胁视为AI相关的主要风险路径。AI已不再仅仅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而是成为金融系统层面需要管理的课题。 尤其是对少数全球技术公司和云服务的高度依赖,可能导致新的集中风险。尽管个别金融公司运营着不同的产品和系统,但核心AI技术可能依赖于少数公司的模型和服务。如果某个AI服务出现故障或发现共同缺陷,多个金融公司可能会同时受到影响。AI在有效连接金融的同时,也可能成为风险扩散的通道。 将工作交给AI,但责任不能转移 然而,推迟或阻止金融引入AI并不是解决方案。AI不仅能提高生产力,还能在金融欺诈检测、异常交易监控、信用风险分析等方面增强金融系统的安全性。AI在以前人力无法覆盖的领域扩展金融服务的潜力也很大。重要的是,不是阻止技术的发展,而是要具备与其发展速度相匹配的控制能力。 为此,金融公司应在引入AI的业绩上更进一步。需要检查在哪些工作中使用AI,赋予了多大权限,出现错误行为时由谁来发现和制止。重要的金融交易应设有人工审批程序,并确保能够追踪AI的判断和行为记录。建立防止事故发生和阻止损害扩散的体系同样重要。 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方式也必然需要改变。除了现有的资本健康、流动性、内部控制和信息安全外,还需关注AI模型的风险和权限管理,以及对外部技术公司的依赖程度。需要检查个别金融公司的安全性,以及多家金融公司依赖相似AI可能带来的共同风险。开发AI的企业与将其应用于金融服务的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也应更加明确。 当然,无法事先完美地阻止所有风险。在互联网银行和移动金融普及的时期,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担忧也很大。然而,金融行业在利用技术的便利的同时,逐步完善安全机制。AI也应走这条路。只是在自主判断和行动的技术背景下,管理风险的范围和应对速度比以往更为重要。 在金融行业,信任不仅仅是企业形象。它是客户将资金托付给金融公司以及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的基本基础。金融公司通过AI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固然重要,但如果失去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的信任,这种效率将无法持久。AI在金融竞争力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金融的本质——信任和责任的价值将愈加重要。 如今,金融公司提出的问题也应有所改变。不是AI能替代多少人类工作,而是是否准备好管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随着AI变得越来越智能,控制金融安全机制的能力也必须与之进化。金融公司可以将判断和工作交给AI,但不能将对结果的责任转移。AI时代金融的竞争力在于能够多大程度上将工作交给机器,而在于能多么有效地控制这些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0 22:04:00 -
金融监督管理局警告新设私募基金公司CEO:如有违法行为将被市场驱逐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新设私募基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发出警告,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并表示将对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市场驱逐措施。 金融监督管理局与金融投资协会于10月2日在首尔汝矣岛的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了针对新设私募基金公司CEO的说明会。此次活动吸引了170多名参与者,包括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投资副局长徐在完、金融投资检查三局局长、金融投资协会相关人员及新设私募基金公司CEO。 金融监督管理局之所以针对新设私募基金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是因为近年来私募基金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而许多公司仅由少量员工运营,导致法律违规的可能性增大。 截至2021年底,私募基金公司数量为273家,2022年底增至356家,2023年底为389家,2024年底为414家,去年年底达到430家,四年内增加了157家,增幅约为58%。 然而,去年私募基金公司的平均员工人数仅为14.4人。金融监督管理局认为,由于公司规模小,员工可能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对法律法规理解不足,从而导致违规行为,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可能不够完善。 徐在完副局长在会议上表示:“尽管我们持续对制裁案例进行指导,但类似的违法行为仍在继续发生,这无疑反映出CEO对内部控制的关注不足。” 他特别强调,随着责任结构的实施,CEO的内部控制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应直接审查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徐副局长表示:“对于侵犯投资者利益或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我们将采取果断措施,通过积极的市场驱逐等手段严肃追责。” 在说明会上,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公开了实际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法律违规案例。例如,一家基金公司的员工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使其家族公司购买即将纳入基金的可交换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违反了职务信息使用禁令。 还介绍了根据投资者或销售方的请求设立和运营基金的案例。投资者要求创建投资于其他基金的产品,或销售方要求投资于海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贷款债权的基金,运营商照此执行的情况。资本市场法限制根据投资者或销售方的命令、指示、请求等运营基金的行为。 未任命合规监察员,或合规监察员直接参与基金资产价值评估或运营指示书的编写等资产运营工作,也被发现是违规行为。此外,合规监察员的绩效奖金和评估标准未与公司财务业绩分开制定的情况也被列为违规案例。 员工利用他人名义的账户进行上市股票的买卖,并未向公司报告交易记录和账户开设事实的案例也被列为主要违规案例。 金融投资协会计划扩大私募基金公司合规监察员的培训课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深度课程、风险管理责任人培训、后台实务课程等相关教育项目。 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未来将通过CEO说明会和合规监察员研讨会等方式,持续与私募基金公司沟通,支持其扩大投资可及性和提供有效资金供应的基本角色。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2 19:12:00 -
金融委员会限制银行房地产项目融资信贷额度至20%从明年开始,银行的房地产项目融资(PF)相关信贷额度将限制在总信贷额度的20%以内。这一措施旨在防止金融机构对房地产PF的过度资金集中,并加强金融健康管理。 金融委员会于30日表示,将在11月9日前发布包含上述内容的《银行业监督规定》修订预告。这项修订案是金融委员会在去年12月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PF健康性制度改善方案》的后续措施。当时,政府宣布将引入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房地产PF额度监管,以防止金融机构对房地产PF的过度风险暴露和集中,提升金融健康性。 房地产PF信贷额度的监管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制度实施时已超过额度的银行,将给予3年内解决的过渡期。 此外,银行法令中信贷额度的范围将不包括外汇结算账户的运营金额。考虑到银行的外汇结算账户运营与法律上大股东信贷额度监管的目的不同,以及保险业法中类似资金运用不计入信贷额度的规定,这一措施被提出。 目前,多家银行为支持国内企业的海外结算和资金交易,已在当地银行开设并运营外汇结算账户。然而,银行对大股东的信贷额度仅限于自有资本的25%或大股东出资比例以内。金融委员会认为,外汇结算账户的存款计入信贷额度,可能导致部分银行在遵守大股东信贷额度时面临困难。 金融委员会表示:“通过这一制度改善,预计将使国内出口和进口企业的贸易结算等资金运用更加顺畅,同时提升银行资金结算业务的效率。” 特殊银行的内部控制评估也将加强。目前,在经营实态评估中,风险管理部分的子项目被单独分离为评估部分,并将评估权重从原来的3.2%提高至10%。此前,金融委员会在2024年2月对一般银行的经营实态评估体系进行改革时,已将内部控制单独分离为评估部分,并将评估权重从5.3%大幅提高至15%。 互联网专业银行的面对面业务许可范围也将有所扩大。原则上,互联网银行不得与用户直接见面或沟通进行面对面销售,但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债务人指导、咨询、协商和债务重组咨询等业务,将允许进行面对面业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3:36:00 -
金融监督管理局召集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检查过度信贷、融资交易及费用转嫁问题金融监督管理局召集主要证券公司的合规监察员,检查过度信贷、融资交易诱导、费用转嫁及违法过度交易等内部控制不足的案例。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合规监察部门在金融产品规划和审议阶段发挥“红队”角色,加强预防功能。 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1日上午在首尔汝矣岛金融投资协会召开了“加强投资者中心内部控制的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座谈会”。此次座谈会有10家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和11家中型证券公司参加。 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投资部门副局长徐在完在开场发言中表示:“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中实现了显著的外部增长,作为金融机构的责任也随之加大。”他指出:“仅靠表面上的投资者保护已无法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期望。” 金融监督管理局特别指出,过度信贷、融资交易诱导及费用转嫁等“只让证券公司获利”的经营行为引发了批评。部分重点网点还发现了违法的过度交易、非法的任意交易和客户信用信息的未经授权查询等内部控制不足的案例。 最近进行的高风险金融产品设计和制造适当性检查中,预防性投资者保护程序仍然被评估为不足。金融监督管理局强调,合规监察部门需要在产品规划和审议阶段积极检查产品风险和利益冲突等问题,发挥公司内部的“红队”角色。 对于包括首席执行官在内的管理层,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根据最近实施的责任结构有效履行内部控制管理义务,并支持合规监察部门获得足够的权力和人力、物力基础。 金融监督管理局通过最近对主要证券公司网点的检查,确认了违法的过度交易、任意交易及客户信用信息管理问题,并向行业分享这些问题,要求加强内部控制。 在海外投资方面,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呼吁重新审视内部控制,具体建议在绩效评估体系(KPI)中反映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指标,加强对海外股票事件和投资广告的控制,同时合理化海外本地经纪商的选择和管理及投资者外汇存款使用费用的计算程序。 金融产品发布阶段的管理措施检查结果也已公开。金融监督管理局对3家证券公司和2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责任结构实施情况的检查,认为有必要具体化管理措施,以便在制造和销售过程中提前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内部控制空白并进行改进。 金融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加强消费者保护责任人(CCO)的权力。在新金融产品的制造和发布或绩效评估体系设定过程中,建议CCO可以提出异议。合规监察部门应对业务部门实施的管理措施进行二次检查,并持续监测不足之处。 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将检查1日发布的广告业务综合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况,并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以根除虚假和夸大广告。 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投资部门副局长徐在完表示:“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中实现了显著的外部增长,作为金融机构的责任也随之加大。仅靠表面上的投资者保护已无法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期望。”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1 19:04:10 -
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800亿金融诈骗,数月未察觉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了800亿韩元的金融事故,暴露了其非面对面贷款管理体系的漏洞。企业银行声称,在通过外部平台处理客户的本金和利息偿还过程中遭遇了所谓的“外部人诈骗”,但直到结算款未到账和客户投诉增加后才意识到事故的发生。 根据24日国会金融委员会成员申东旭从金融监督院和企业银行获得的资料,企业银行中国法人与当地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A公司签订合同,开展非面对面贷款业务。A公司通过在线贷款平台B公司处理借款人招募和本金利息偿还业务。企业银行在直接发放贷款的同时,采用借款人偿还的本金利息通过B公司指定账户进行后续结算的方式。 金融事故正是由于B公司利用了这种偿还结构。B公司以提前还款或利息减免等名义向客户收取款项,随后向金融机构发送虚假信息,声称已完成偿还,但实际上并未转账。这导致客户在还款后仍被视为未偿还和逾期,金融机构也未能收到偿还款。 尤其是企业银行在事故发生后数月才意识到问题,令其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去年12月1日至今年6月29日。然而,企业银行在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的6月24日才首次意识到问题。即便如此,企业银行也是在实际未收到款项和客户投诉增加的情况下才察觉到事故。随后,企业银行于6月25日访问了平台公司和担保公司办公室以了解情况,并于6月26日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口头报告。 企业银行于6月30日首次向总部报告,并于7月1日通过电话首次向金融监督院报告,书面报告则在7月10日完成。 问题在于,尽管事故规模相当大,但截至目前,确切的损失金额和损失规模尚未确定。企业银行在上个月15日公告此次金融事故的规模为833亿7600万韩元。然而,自事故被察觉后两个月过去,企业银行仍未能准确掌握实际事故金额、回收金额和损失预估等情况。 对此,企业银行表示:“目前海外机构正在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我们将与当地相关机构密切合作,推进必要的法律应对。”并称“正在持续检查和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4 22:48:00 -
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金融事故 内控遭质疑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近日曝出金融事故,涉案金额达833.7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亿元),该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由此受到外界质疑。 据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国民力量党议员申东旭获取的金融监督院及IBK企业银行相关资料,事故源于该行中国法人此前与中国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A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 在这一合作模式中,IBK企业银行负责向A公司对接的当地借款人发放非面对面贷款,A公司则通过线上贷款平台B公司招募借款人,并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业务。换句话说,IBK企业银行虽是实际放贷方,但借款人偿还的本息并不直接进入银行账户,而是须先汇入B公司指定账户,再由B公司与银行进行后续结算。 事故正是发生在这一还款环节。B公司擅自变更还款账户,将借款人缴纳的本息挪作他用,未按约定转交IBK企业银行,同时通过伪造电子信息将相关款项虚报为“已偿还”状态,致使银行未能正常收回贷款本息。 值得关注的是,IBK企业银行对事故的发现过程,同样暴露出内控漏洞。该行虽称每日都会核对贷款本息偿还记录与实际到账金额,但直至今年6月24日,因结算款项未到账、借款人投诉增多等异常情况集中显现,才首次察觉问题。 金融监管层面的应对速度也遭到申东旭质疑。申东旭指出,金融监督院在收到事故报告后,仅完成了内部汇报、事故案例通报及涉案金额变动确认等基础工作,尚未对IBK企业银行相关责任人展开面对面调查,也未要求该行进一步提交资料,更未启动书面调查或现场检查。 金融监督院回应称,将待损失补偿等善后工作结束、IBK企业银行提交事故终结报告后,再对整个事故处理过程的适当性进行检查。
2026-08-24 20:32:58 -
KB保险引入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加强内部控制KB保险于16日宣布,将引入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CP),并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KB保险于13日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总部举行了“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引入宣告仪式”。CP是企业为员工提供公平交易相关行为标准,并防止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而自主运营的内部合规系统。 KB保险计划将CP应用于保险产品开发与销售、分包与外包管理、子公司间交易等所有业务领域。此举旨在与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提前管理公平交易相关风险。 公平交易风险评估体系也将得到提升。将对保险条款和广告的公平性进行事前验证,并细分高风险领域,如代理商佣金管理、信息技术(IT)及损失评估外包服务的分包法遵守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 由首席执行官直接管理的自律合规管理员将被赋予独立的调查与整改权力。同时,所有员工也参与了CP实践承诺。 KB保险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通过将现有内部控制能力与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结合,提高风险管理效果,推动公平竞争文化的建立。”※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6 18:04:10 -
银行信贷审查系统再遭考验,外部贷款诈骗频发主要银行接连发生外部人员利用虚假资料申请贷款的金融事故,银行信贷审查系统再次面临考验。尽管银行业已加强了对员工挪用和背信等内部金融事故的控制,但此次却是外部人员通过信贷审查漏洞进行的事故。多家银行出现类似事件,事故金额也在调查过程中不断上升,亟需重新审视贷款执行前的验证和事后管理体系。根据金融界的消息,KB国民银行、信贷银行、我们的银行和IBK企业银行于12日公告称,发生了外部人员的诈骗金融事故。国民银行确认了新的事故,而信贷银行、我们的银行和企业银行则对之前掌握的事故金额进行了修正,四家银行的事故金额总计约为490亿韩元。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中,事故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此次事故的性质与银行员工挪用资金或不当放贷的传统挪用和背信事故不同。外部人员通过精心伪造的虚假资料,像正常借款人一样通过了贷款审查。金融界分析认为,金融事故已从内部员工的失职,演变为针对信贷审查程序本身的外部诈骗,手段日益复杂化。实际上,金融诈骗是金融界最常见的金融事故类型。根据国民力量党议员姜民国从金融监督院获得的资料,自2020年至今年4月,所有金融业发生的609起金融事故中,金融诈骗占253起,数量最多。面对大规模金融事故的频繁发生,银行已明确了员工的内部控制责任,并加强了异常交易检测系统。然而,银行界指出,外部人员利用精心伪造的资料组织性申请贷款,单靠个别营业网点的审查难以完全识别。此外,外部诈骗问题也不能仅仅归咎于银行外部。多家银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且事故金额在事后调查中持续增加。因此,有必要检查在贷款执行阶段是否充分验证了提交的文件和借款人的交易实质,以及在贷款后是否及时发现异常迹象。特别是,随着事故手法的迅速演变,呼吁超越员工中心的内部控制,补充信贷审查本身的声音日益增大。与其依赖个别营业网点的审查,不如通过总部层面的异常迹象分析和外部数据交叉验证,强化提前筛查虚假资料或异常贷款申请的体系。金融界人士指出:“多家银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意味着银行业整体需要重新审视审查系统,不仅要加强事后责任,还需要在贷款执行阶段就能发现异常迹象的实质性预防措施。”
2026-08-14 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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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协银行扩大电子合同系统至全国营业网点,提高透明度NH农协银行于14日宣布,为提高合同业务的透明度和加强内部控制,将从30日起在全国营业网点和办公室扩大电子合同系统的应用。早在8月,农协银行已在总部部门优先引入电子合同系统,以验证其稳定性和操作便利性。此次扩展将实现对物品采购、服务和工程合同的签署到交付、验收的全过程统一管理。银行计划通过系统化合同流程,减少业务盲区,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此外,农协银行还将简化以手工和面对面为主的业务,计划缩短合同签署和付款所需的时间。交易伙伴将能够在线使用标准化的合同流程,并随时查看进展情况。NH农协银行行长强太永表示:“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高效的工作环境为基础,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一个清廉、值得信赖的银行。”※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23:36:00 -
金融监督管理局对30家PEF运作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检查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对国内30家私募基金(PEF)运作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实态检查。检查将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规定的制定情况,以及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合规监控和防止利益冲突的体系是否正常运作。 根据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消息,从本月开始,将对约30家注册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PEF)全职运作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运营实态检查。这些检查对象的承诺金额占国内全职PEF运作公司总承诺金额的46.5%。 此次检查旨在确认今年3月发布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业务执行人(GP)标准内部控制标准》是否在现场得到有效执行。 金融监督管理局在1月的PEF运作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座谈会上呼吁加强伦理经营和社会责任的履行,3月则召开了内部控制研讨会并发布了标准内部控制标准。 检查对象主要选择大型GP,但也包括在监督过程中确认需要检查的公司和中小型运作公司。 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从所有检查对象公司收集内部控制相关的内部规章和执行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检查。对于部分大型GP等运作公司,还将进行负责人的面谈和现场检查。 特别关注内部控制组织与体系、合规监控人员的运作、信息交流管理、利益冲突评估、员工金融投资产品交易管理等五个领域。 此次检查的重点在于确认内部控制系统是否真正发挥作用,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规定。例如,即使任命了合规监控人员,也要检查该人员在经验、职务和权限等方面是否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还将检查部门间信息交流的阻断机制、未公开信息泄露的防止措施、利益冲突发生时的应对程序等。员工的金融投资产品交易申报与报告情况、内部举报制度的运作、合规培训现状等也在检查范围之内。 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根据检查结果与行业分享最佳案例和不足案例,并指导各公司改进事项。检查过程中确认的制度改进需求将反映在未来的标准内部控制标准中。 此外,金融监督管理局还计划扩大未来的检查对象,并根据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实施差异化的监督与检查。 金融监督管理局期待通过此次检查,能够预防因内部控制失效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事件的再次发生,并提升PEF行业的自主内部控制能力。※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2 21:04:00 -
人工智能的进化…金融安全机制能跟上吗人工智能(AI)如果给出错误答案,可以再次询问。然而,如果AI因错误判断而转账或交易股票,情况就大不相同。错误可以纠正,但已经转动的资金可能难以追回。随着AI从回答人类问题的时代进入自主判断和行动的阶段,新风险随之而来。 最近,全球AI行业对此变化的警告不断增加。AI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准确执行人类指令,与其在既定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控制的能力同样成为新的课题。因为在实现特定目标的过程中,AI可能会采取意想不到的行动或超出允许的权限。随着技术的高度发展,控制这些技术的人类能力也必须相应提升。 金融行业无疑是对这些变化最为敏感的行业。金融本质上是一个移动资金和管理风险的行业。小的判断错误可能导致巨大的金钱损失,一家金融公司的事故可能蔓延至其他公司和整个金融市场。虽然AI是提升金融效率的强大工具,但同时也可能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 超越判断的行动AI…金融风险也发生了变化 实际上,AI正在迅速改变金融行业的面貌。银行的贷款审核、客户咨询、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证券公司的投资信息分析和资产管理等应用领域正在不断扩大。快速分析海量数据并能审查远超人类的变量,这无疑是显著的竞争优势。金融公司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消费者则能享受到更快速、更精细的服务。 此外,AI代理的出现预示着另一种变化。过去,AI主要负责信息分析和判断辅助,而未来则朝着连接多个系统并直接执行复杂工作的方向发展。这包括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寻找合适的产品,调整投资组合,甚至执行资金转移。这是从辅助人类判断的技术向替代人类行为的技术的转变。 问题在于,随着AI活动范围的扩大,风险的性质也在变化。错误推荐贷款产品和实际批准错误贷款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提供不准确的投资信息与因错误判断直接进行交易同样是不同层面的风险。前者给人类提供了审查和修正的机会,而后者的判断则可能直接导致金钱损失。这也是为何不能将金融AI的发展仅视为简单的工作自动化延续的原因。 最近,国内金融界发生的一系列黑客事件也展示了AI时代的新风险。多家金融公司遭到攻击,客户信息被泄露,攻击过程中还可能使用了AI自动化工具。利用AI,攻击者能够比以往更快地探索系统并发现漏洞,这给现有的安全体系带来了新的压力。 然而,不能将此次事件的原因仅归咎于AI技术本身的风险。攻击者最终瞄准的是金融公司未能妥善管理的认证程序和安全漏洞。AI虽然可以加快攻击的速度和范围,但使攻击成为可能的却是现有安全体系的漏洞。为了应对新技术的威胁,基本的安全和内部控制必须有效运作,这是我们应吸取的教训。 除了外部的AI攻击,金融公司内部也存在需要警惕的风险。金融公司直接引入的AI可能超出控制范围。黑客是外部入侵者的问题,而金融公司使用的AI从一开始就可能被赋予访问内部系统的权限。如果在查询客户信息和处理交易的过程中,AI超出了允许的范围或做出了错误判断,那么仅靠外部防火墙无法解决问题。 迄今为止,金融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基于人类行为设计的。每位员工都有不同的权限,重要交易设有审批程序,发生事故时追究责任。然而,在AI连续执行多项工作的环境下,这种角色分工和审批程序是否足够,需要重新审视。必须明确AI被赋予何种权限,以及允许多大程度的自主性。 责任归属也是一个重要课题。如果金融公司引入外部AI模型进行工作时发生事故,开发公司可能会声称没有技术缺陷,而金融公司则可能指责AI的意外判断。那么在责任争论持续的过程中,损害赔偿可能会延迟。AI并不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独立主体。无论技术如何发展,管理客户资产的金融公司的责任都不应模糊。 AI判断过程难以解释的“黑箱”问题同样与消费者保护息息相关。被拒绝贷款的客户,金融公司必须能够提供合理的解释。然而,如果AI基于复杂数据得出结论,而金融公司甚至无法清楚解释判断依据,那么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将变得困难。因此,除了提高技术的准确性外,还需要建立对判断过程和结果负责的体系。 个别金融机构的合理选择,市场整体却面临风险 这些风险不仅限于个别金融公司,还可能扩散至整个金融市场。如果多家金融公司使用相似的AI模型和数据进行投资和风险评估,在危机情况下,它们可能会对相同信号做出反应,导致同时抛售资产或缩减贷款。个别公司的合理判断可能导致金融系统整体出现信用紧缩和波动性加剧的悖论。当金融公司的风险规避行为集中发生时,各自的安全选择可能会加剧市场整体的不安。 尤其是AI的判断和交易执行速度越快,人类介入的余地就越小。在经历过算法交易和高频交易的金融市场中,自主AI代理的结合可能会加速风险的扩散。人们在危机发生后再去理解和处理情况的传统方式是否足够,值得怀疑。 国际金融机构也将AI视为金融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在6月发布了金融公司负责任引入AI的12项最佳实践建议。英格兰银行也将金融公司的核心决策、金融市场、外部AI服务供应商和网络威胁视为AI相关的主要风险路径。AI已不再仅仅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而是成为金融系统层面需要管理的课题。 尤其是对少数全球技术公司和云服务的高度依赖,可能导致新的集中风险。尽管个别金融公司运营着不同的产品和系统,但核心AI技术可能依赖于少数公司的模型和服务。如果某个AI服务出现故障或发现共同缺陷,多个金融公司可能会同时受到影响。AI在有效连接金融的同时,也可能成为风险扩散的通道。 将工作交给AI,但责任不能转移 然而,推迟或阻止金融引入AI并不是解决方案。AI不仅能提高生产力,还能在金融欺诈检测、异常交易监控、信用风险分析等方面增强金融系统的安全性。AI在以前人力无法覆盖的领域扩展金融服务的潜力也很大。重要的是,不是阻止技术的发展,而是要具备与其发展速度相匹配的控制能力。 为此,金融公司应在引入AI的业绩上更进一步。需要检查在哪些工作中使用AI,赋予了多大权限,出现错误行为时由谁来发现和制止。重要的金融交易应设有人工审批程序,并确保能够追踪AI的判断和行为记录。建立防止事故发生和阻止损害扩散的体系同样重要。 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方式也必然需要改变。除了现有的资本健康、流动性、内部控制和信息安全外,还需关注AI模型的风险和权限管理,以及对外部技术公司的依赖程度。需要检查个别金融公司的安全性,以及多家金融公司依赖相似AI可能带来的共同风险。开发AI的企业与将其应用于金融服务的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也应更加明确。 当然,无法事先完美地阻止所有风险。在互联网银行和移动金融普及的时期,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担忧也很大。然而,金融行业在利用技术的便利的同时,逐步完善安全机制。AI也应走这条路。只是在自主判断和行动的技术背景下,管理风险的范围和应对速度比以往更为重要。 在金融行业,信任不仅仅是企业形象。它是客户将资金托付给金融公司以及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的基本基础。金融公司通过AI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固然重要,但如果失去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的信任,这种效率将无法持久。AI在金融竞争力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金融的本质——信任和责任的价值将愈加重要。 如今,金融公司提出的问题也应有所改变。不是AI能替代多少人类工作,而是是否准备好管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随着AI变得越来越智能,控制金融安全机制的能力也必须与之进化。金融公司可以将判断和工作交给AI,但不能将对结果的责任转移。AI时代金融的竞争力在于能够多大程度上将工作交给机器,而在于能多么有效地控制这些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0 22:04:00 -
金融监督管理局警告新设私募基金公司CEO:如有违法行为将被市场驱逐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新设私募基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发出警告,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并表示将对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市场驱逐措施。 金融监督管理局与金融投资协会于10月2日在首尔汝矣岛的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了针对新设私募基金公司CEO的说明会。此次活动吸引了170多名参与者,包括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投资副局长徐在完、金融投资检查三局局长、金融投资协会相关人员及新设私募基金公司CEO。 金融监督管理局之所以针对新设私募基金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是因为近年来私募基金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而许多公司仅由少量员工运营,导致法律违规的可能性增大。 截至2021年底,私募基金公司数量为273家,2022年底增至356家,2023年底为389家,2024年底为414家,去年年底达到430家,四年内增加了157家,增幅约为58%。 然而,去年私募基金公司的平均员工人数仅为14.4人。金融监督管理局认为,由于公司规模小,员工可能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对法律法规理解不足,从而导致违规行为,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可能不够完善。 徐在完副局长在会议上表示:“尽管我们持续对制裁案例进行指导,但类似的违法行为仍在继续发生,这无疑反映出CEO对内部控制的关注不足。” 他特别强调,随着责任结构的实施,CEO的内部控制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应直接审查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徐副局长表示:“对于侵犯投资者利益或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我们将采取果断措施,通过积极的市场驱逐等手段严肃追责。” 在说明会上,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公开了实际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法律违规案例。例如,一家基金公司的员工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使其家族公司购买即将纳入基金的可交换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违反了职务信息使用禁令。 还介绍了根据投资者或销售方的请求设立和运营基金的案例。投资者要求创建投资于其他基金的产品,或销售方要求投资于海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贷款债权的基金,运营商照此执行的情况。资本市场法限制根据投资者或销售方的命令、指示、请求等运营基金的行为。 未任命合规监察员,或合规监察员直接参与基金资产价值评估或运营指示书的编写等资产运营工作,也被发现是违规行为。此外,合规监察员的绩效奖金和评估标准未与公司财务业绩分开制定的情况也被列为违规案例。 员工利用他人名义的账户进行上市股票的买卖,并未向公司报告交易记录和账户开设事实的案例也被列为主要违规案例。 金融投资协会计划扩大私募基金公司合规监察员的培训课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深度课程、风险管理责任人培训、后台实务课程等相关教育项目。 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未来将通过CEO说明会和合规监察员研讨会等方式,持续与私募基金公司沟通,支持其扩大投资可及性和提供有效资金供应的基本角色。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2 19:12:00 -
金融委员会限制银行房地产项目融资信贷额度至20%从明年开始,银行的房地产项目融资(PF)相关信贷额度将限制在总信贷额度的20%以内。这一措施旨在防止金融机构对房地产PF的过度资金集中,并加强金融健康管理。 金融委员会于30日表示,将在11月9日前发布包含上述内容的《银行业监督规定》修订预告。这项修订案是金融委员会在去年12月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PF健康性制度改善方案》的后续措施。当时,政府宣布将引入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房地产PF额度监管,以防止金融机构对房地产PF的过度风险暴露和集中,提升金融健康性。 房地产PF信贷额度的监管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制度实施时已超过额度的银行,将给予3年内解决的过渡期。 此外,银行法令中信贷额度的范围将不包括外汇结算账户的运营金额。考虑到银行的外汇结算账户运营与法律上大股东信贷额度监管的目的不同,以及保险业法中类似资金运用不计入信贷额度的规定,这一措施被提出。 目前,多家银行为支持国内企业的海外结算和资金交易,已在当地银行开设并运营外汇结算账户。然而,银行对大股东的信贷额度仅限于自有资本的25%或大股东出资比例以内。金融委员会认为,外汇结算账户的存款计入信贷额度,可能导致部分银行在遵守大股东信贷额度时面临困难。 金融委员会表示:“通过这一制度改善,预计将使国内出口和进口企业的贸易结算等资金运用更加顺畅,同时提升银行资金结算业务的效率。” 特殊银行的内部控制评估也将加强。目前,在经营实态评估中,风险管理部分的子项目被单独分离为评估部分,并将评估权重从原来的3.2%提高至10%。此前,金融委员会在2024年2月对一般银行的经营实态评估体系进行改革时,已将内部控制单独分离为评估部分,并将评估权重从5.3%大幅提高至15%。 互联网专业银行的面对面业务许可范围也将有所扩大。原则上,互联网银行不得与用户直接见面或沟通进行面对面销售,但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债务人指导、咨询、协商和债务重组咨询等业务,将允许进行面对面业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3:36:00 -
金融监督管理局召集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检查过度信贷、融资交易及费用转嫁问题金融监督管理局召集主要证券公司的合规监察员,检查过度信贷、融资交易诱导、费用转嫁及违法过度交易等内部控制不足的案例。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合规监察部门在金融产品规划和审议阶段发挥“红队”角色,加强预防功能。 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1日上午在首尔汝矣岛金融投资协会召开了“加强投资者中心内部控制的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座谈会”。此次座谈会有10家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和11家中型证券公司参加。 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投资部门副局长徐在完在开场发言中表示:“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中实现了显著的外部增长,作为金融机构的责任也随之加大。”他指出:“仅靠表面上的投资者保护已无法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期望。” 金融监督管理局特别指出,过度信贷、融资交易诱导及费用转嫁等“只让证券公司获利”的经营行为引发了批评。部分重点网点还发现了违法的过度交易、非法的任意交易和客户信用信息的未经授权查询等内部控制不足的案例。 最近进行的高风险金融产品设计和制造适当性检查中,预防性投资者保护程序仍然被评估为不足。金融监督管理局强调,合规监察部门需要在产品规划和审议阶段积极检查产品风险和利益冲突等问题,发挥公司内部的“红队”角色。 对于包括首席执行官在内的管理层,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根据最近实施的责任结构有效履行内部控制管理义务,并支持合规监察部门获得足够的权力和人力、物力基础。 金融监督管理局通过最近对主要证券公司网点的检查,确认了违法的过度交易、任意交易及客户信用信息管理问题,并向行业分享这些问题,要求加强内部控制。 在海外投资方面,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呼吁重新审视内部控制,具体建议在绩效评估体系(KPI)中反映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指标,加强对海外股票事件和投资广告的控制,同时合理化海外本地经纪商的选择和管理及投资者外汇存款使用费用的计算程序。 金融产品发布阶段的管理措施检查结果也已公开。金融监督管理局对3家证券公司和2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责任结构实施情况的检查,认为有必要具体化管理措施,以便在制造和销售过程中提前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内部控制空白并进行改进。 金融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加强消费者保护责任人(CCO)的权力。在新金融产品的制造和发布或绩效评估体系设定过程中,建议CCO可以提出异议。合规监察部门应对业务部门实施的管理措施进行二次检查,并持续监测不足之处。 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将检查1日发布的广告业务综合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况,并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以根除虚假和夸大广告。 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投资部门副局长徐在完表示:“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发展中实现了显著的外部增长,作为金融机构的责任也随之加大。仅靠表面上的投资者保护已无法满足公众日益提高的期望。”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1 19:04:10 -
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800亿金融诈骗,数月未察觉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了800亿韩元的金融事故,暴露了其非面对面贷款管理体系的漏洞。企业银行声称,在通过外部平台处理客户的本金和利息偿还过程中遭遇了所谓的“外部人诈骗”,但直到结算款未到账和客户投诉增加后才意识到事故的发生。 根据24日国会金融委员会成员申东旭从金融监督院和企业银行获得的资料,企业银行中国法人与当地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A公司签订合同,开展非面对面贷款业务。A公司通过在线贷款平台B公司处理借款人招募和本金利息偿还业务。企业银行在直接发放贷款的同时,采用借款人偿还的本金利息通过B公司指定账户进行后续结算的方式。 金融事故正是由于B公司利用了这种偿还结构。B公司以提前还款或利息减免等名义向客户收取款项,随后向金融机构发送虚假信息,声称已完成偿还,但实际上并未转账。这导致客户在还款后仍被视为未偿还和逾期,金融机构也未能收到偿还款。 尤其是企业银行在事故发生后数月才意识到问题,令其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去年12月1日至今年6月29日。然而,企业银行在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的6月24日才首次意识到问题。即便如此,企业银行也是在实际未收到款项和客户投诉增加的情况下才察觉到事故。随后,企业银行于6月25日访问了平台公司和担保公司办公室以了解情况,并于6月26日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口头报告。 企业银行于6月30日首次向总部报告,并于7月1日通过电话首次向金融监督院报告,书面报告则在7月10日完成。 问题在于,尽管事故规模相当大,但截至目前,确切的损失金额和损失规模尚未确定。企业银行在上个月15日公告此次金融事故的规模为833亿7600万韩元。然而,自事故被察觉后两个月过去,企业银行仍未能准确掌握实际事故金额、回收金额和损失预估等情况。 对此,企业银行表示:“目前海外机构正在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我们将与当地相关机构密切合作,推进必要的法律应对。”并称“正在持续检查和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4 22:48:00 -
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发生金融事故 内控遭质疑IBK企业银行中国法人近日曝出金融事故,涉案金额达833.7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亿元),该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由此受到外界质疑。 据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国民力量党议员申东旭获取的金融监督院及IBK企业银行相关资料,事故源于该行中国法人此前与中国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A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 在这一合作模式中,IBK企业银行负责向A公司对接的当地借款人发放非面对面贷款,A公司则通过线上贷款平台B公司招募借款人,并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业务。换句话说,IBK企业银行虽是实际放贷方,但借款人偿还的本息并不直接进入银行账户,而是须先汇入B公司指定账户,再由B公司与银行进行后续结算。 事故正是发生在这一还款环节。B公司擅自变更还款账户,将借款人缴纳的本息挪作他用,未按约定转交IBK企业银行,同时通过伪造电子信息将相关款项虚报为“已偿还”状态,致使银行未能正常收回贷款本息。 值得关注的是,IBK企业银行对事故的发现过程,同样暴露出内控漏洞。该行虽称每日都会核对贷款本息偿还记录与实际到账金额,但直至今年6月24日,因结算款项未到账、借款人投诉增多等异常情况集中显现,才首次察觉问题。 金融监管层面的应对速度也遭到申东旭质疑。申东旭指出,金融监督院在收到事故报告后,仅完成了内部汇报、事故案例通报及涉案金额变动确认等基础工作,尚未对IBK企业银行相关责任人展开面对面调查,也未要求该行进一步提交资料,更未启动书面调查或现场检查。 金融监督院回应称,将待损失补偿等善后工作结束、IBK企业银行提交事故终结报告后,再对整个事故处理过程的适当性进行检查。
2026-08-24 20:32:58 -
KB保险引入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加强内部控制KB保险于16日宣布,将引入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CP),并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KB保险于13日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总部举行了“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引入宣告仪式”。CP是企业为员工提供公平交易相关行为标准,并防止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而自主运营的内部合规系统。 KB保险计划将CP应用于保险产品开发与销售、分包与外包管理、子公司间交易等所有业务领域。此举旨在与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提前管理公平交易相关风险。 公平交易风险评估体系也将得到提升。将对保险条款和广告的公平性进行事前验证,并细分高风险领域,如代理商佣金管理、信息技术(IT)及损失评估外包服务的分包法遵守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 由首席执行官直接管理的自律合规管理员将被赋予独立的调查与整改权力。同时,所有员工也参与了CP实践承诺。 KB保险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通过将现有内部控制能力与公平交易自律合规程序结合,提高风险管理效果,推动公平竞争文化的建立。”※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6 18:04:10 -
银行信贷审查系统再遭考验,外部贷款诈骗频发主要银行接连发生外部人员利用虚假资料申请贷款的金融事故,银行信贷审查系统再次面临考验。尽管银行业已加强了对员工挪用和背信等内部金融事故的控制,但此次却是外部人员通过信贷审查漏洞进行的事故。多家银行出现类似事件,事故金额也在调查过程中不断上升,亟需重新审视贷款执行前的验证和事后管理体系。根据金融界的消息,KB国民银行、信贷银行、我们的银行和IBK企业银行于12日公告称,发生了外部人员的诈骗金融事故。国民银行确认了新的事故,而信贷银行、我们的银行和企业银行则对之前掌握的事故金额进行了修正,四家银行的事故金额总计约为490亿韩元。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中,事故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此次事故的性质与银行员工挪用资金或不当放贷的传统挪用和背信事故不同。外部人员通过精心伪造的虚假资料,像正常借款人一样通过了贷款审查。金融界分析认为,金融事故已从内部员工的失职,演变为针对信贷审查程序本身的外部诈骗,手段日益复杂化。实际上,金融诈骗是金融界最常见的金融事故类型。根据国民力量党议员姜民国从金融监督院获得的资料,自2020年至今年4月,所有金融业发生的609起金融事故中,金融诈骗占253起,数量最多。面对大规模金融事故的频繁发生,银行已明确了员工的内部控制责任,并加强了异常交易检测系统。然而,银行界指出,外部人员利用精心伪造的资料组织性申请贷款,单靠个别营业网点的审查难以完全识别。此外,外部诈骗问题也不能仅仅归咎于银行外部。多家银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且事故金额在事后调查中持续增加。因此,有必要检查在贷款执行阶段是否充分验证了提交的文件和借款人的交易实质,以及在贷款后是否及时发现异常迹象。特别是,随着事故手法的迅速演变,呼吁超越员工中心的内部控制,补充信贷审查本身的声音日益增大。与其依赖个别营业网点的审查,不如通过总部层面的异常迹象分析和外部数据交叉验证,强化提前筛查虚假资料或异常贷款申请的体系。金融界人士指出:“多家银行重复发生类似事故,意味着银行业整体需要重新审视审查系统,不仅要加强事后责任,还需要在贷款执行阶段就能发现异常迹象的实质性预防措施。”
2026-08-14 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