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新闻 2个
-
不经过主承包商,直接向分包商和工人支付工资… 直接支付制度有望阻止工资拖欠建筑工程款项将不经过主承包商,直接支付给分包商和建筑工人等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将于明年在民间建筑工地推广。这一制度旨在减少多级承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资和分包款拖欠,预计将改变建筑工地的支付方式。 据政府消息,国土交通部部长金允德于10日上午在首尔汝矣岛参加了“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国民报告大会”,并表示包含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扩大的修订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如期实施。 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是利用电子支付系统,发包人不经过承包商或分包商的账户,直接向建筑工人支付工程款项的制度。工程款项不仅包括分包款,还包括材料、设备费用和工资等。该制度重点管理支付对象的款项,确保中间商无法将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此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发包的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但修订法实施后,规模以上的民间建筑工程也将纳入适用范围。 民间工程的适用范围将根据工程金额确定。非公共工程中,单个承包金额达到国土交通部规定的金额以上的工程,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具体金额标准将在未来的下位法令中规定。 对于建筑机械租赁费用的保护也得到了加强。修订法规定,在申请建筑机械租赁费用时,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地方政府若民间建筑工程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将根据条例支持部分分包款或建筑机械租赁费用的支付保证费用。 建筑工地内多级承包结构导致的支付延迟问题早已被提出。建筑工程通常是通过发包人、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层层传递给工人或设备供应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承包商的账户被查封或用于其他用途,最终支付对象可能无法及时收到款项。 民主劳动总联合会全国建筑工会在今年3月提出制度引入法案时发表声明,指出了这一问题。在多级分包过程中,工程款被挪用或支付延迟,导致工人在数十天甚至数月内无法领取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 金允德部长在当天上午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国民报告大会”上表示,虽然没有发布与活动相关的政策报告或新的实施细则,但在制度实施前仍有待解决的任务。首先,尚未确定在民间建筑工程中,从何种规模开始适用直接支付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将增加防止拖欠的对象,但发包人和建筑公司也需适应新的支付系统,负担可能加重。 制度实施的时间点和违规时的罚款时间也存在差异。根据8日公布的修订建筑产业基本法(法律第21894号),与直接支付制度相关的修订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然而,不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支付工程款时适用的罚款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实施。 我们的银行房地产研究室主任范英镇表示:“直接支付制度的引入从根本上消除了在分包中间阶段资金被挪用或因主承包和分包金融账户被查封而导致款项被冻结的风险。”他认为,这在减少工资和材料款拖欠方面是积极的。 范主任指出:“但与公共工程不同,民间项目中,发包人可能未能及时将款项投入资金系统,或发包人本身可能面临破产等‘根本信用风险’,这仅靠相关立法难以完全保障。” 他还建议:“由于多级承包的特性,可能无法完全保障未在正式合同中体现的再分包等的安全性,因此需要加强对非法再分包的监测和发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00:12:00 -
建筑与造船行业将实施工资分类支付制度从明年开始,建筑和造船行业的多层次承包项目中,承包金额中属于工人工资的部分必须与其他项目费用分开支付。总承包商需确认分包商是否将该费用实际支付为工资。 劳动部宣布,将于20日对包含工资分类支付制度适用对象和支付程序的劳动基准法实施条例及实施规则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工资分类支付制度是指承包人将承包金额中的工资费用分开支付,并由承包商确认其是否实际支付的制度。承包商不得将收到的工资费用用于其他用途。 这是去年9月发布的“工资拖欠根治对策”的核心任务之一。该措施旨在从根本上阻止因多层次承包过程中工资费用被用于其他用途而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 此前,工资分类支付制度仅适用于公共部门的建筑工程。政府决定将其移交至劳动基准法,从而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民间建筑工程和造船业。 根据修订案,建筑和造船行业中合同期限超过30天的承包项目,无论是公共还是民间,都将适用工资分类支付制度。 建筑业的适用范围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相同。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是指发包人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直接向分包商和建筑工人等支付工程款,而不经过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普通账户。 在造船业中,工资分类支付制度适用于建造或修理船舶的承包项目。以一艘船为基准,首次发包金额在1.2亿韩元以上的项目为最终适用对象。然而,考虑到该制度首次在造船业实施以及公共电子支付系统向民间开放的时间表,适用范围将在三年内逐步扩大。第一阶段将适用于首次发包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的项目,随后标准将依次降低至2.4亿韩元和1.2亿韩元。 承包人可要求分包商提交工资明细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资料,以确认其是否支付工资。如果项目现场使用自有电子支付系统等支付工资,也将被视为履行工资分类支付义务。 劳动部将在下个月29日前的40天内通过立法预告收集现场意见。公平交易委员会也在推进与造船业等相关行业的标准分包合同中增加工资分类支付相关条款。制度实施后,将通过实地调查持续审查需要扩大适用的多层次承包行业和项目类型。 劳动部长金英勋表示:“工资分类支付制度是防止多层次承包结构下分包工人发生工资拖欠的代表性措施,我们将确保承包人确认分包商的工资支付情况,以减少现场实际工资拖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18:04:00
-
不经过主承包商,直接向分包商和工人支付工资… 直接支付制度有望阻止工资拖欠建筑工程款项将不经过主承包商,直接支付给分包商和建筑工人等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将于明年在民间建筑工地推广。这一制度旨在减少多级承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资和分包款拖欠,预计将改变建筑工地的支付方式。 据政府消息,国土交通部部长金允德于10日上午在首尔汝矣岛参加了“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国民报告大会”,并表示包含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扩大的修订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如期实施。 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是利用电子支付系统,发包人不经过承包商或分包商的账户,直接向建筑工人支付工程款项的制度。工程款项不仅包括分包款,还包括材料、设备费用和工资等。该制度重点管理支付对象的款项,确保中间商无法将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此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发包的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但修订法实施后,规模以上的民间建筑工程也将纳入适用范围。 民间工程的适用范围将根据工程金额确定。非公共工程中,单个承包金额达到国土交通部规定的金额以上的工程,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具体金额标准将在未来的下位法令中规定。 对于建筑机械租赁费用的保护也得到了加强。修订法规定,在申请建筑机械租赁费用时,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地方政府若民间建筑工程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将根据条例支持部分分包款或建筑机械租赁费用的支付保证费用。 建筑工地内多级承包结构导致的支付延迟问题早已被提出。建筑工程通常是通过发包人、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层层传递给工人或设备供应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承包商的账户被查封或用于其他用途,最终支付对象可能无法及时收到款项。 民主劳动总联合会全国建筑工会在今年3月提出制度引入法案时发表声明,指出了这一问题。在多级分包过程中,工程款被挪用或支付延迟,导致工人在数十天甚至数月内无法领取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 金允德部长在当天上午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国民报告大会”上表示,虽然没有发布与活动相关的政策报告或新的实施细则,但在制度实施前仍有待解决的任务。首先,尚未确定在民间建筑工程中,从何种规模开始适用直接支付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将增加防止拖欠的对象,但发包人和建筑公司也需适应新的支付系统,负担可能加重。 制度实施的时间点和违规时的罚款时间也存在差异。根据8日公布的修订建筑产业基本法(法律第21894号),与直接支付制度相关的修订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然而,不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支付工程款时适用的罚款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实施。 我们的银行房地产研究室主任范英镇表示:“直接支付制度的引入从根本上消除了在分包中间阶段资金被挪用或因主承包和分包金融账户被查封而导致款项被冻结的风险。”他认为,这在减少工资和材料款拖欠方面是积极的。 范主任指出:“但与公共工程不同,民间项目中,发包人可能未能及时将款项投入资金系统,或发包人本身可能面临破产等‘根本信用风险’,这仅靠相关立法难以完全保障。” 他还建议:“由于多级承包的特性,可能无法完全保障未在正式合同中体现的再分包等的安全性,因此需要加强对非法再分包的监测和发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00:12:00 -
建筑与造船行业将实施工资分类支付制度从明年开始,建筑和造船行业的多层次承包项目中,承包金额中属于工人工资的部分必须与其他项目费用分开支付。总承包商需确认分包商是否将该费用实际支付为工资。 劳动部宣布,将于20日对包含工资分类支付制度适用对象和支付程序的劳动基准法实施条例及实施规则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工资分类支付制度是指承包人将承包金额中的工资费用分开支付,并由承包商确认其是否实际支付的制度。承包商不得将收到的工资费用用于其他用途。 这是去年9月发布的“工资拖欠根治对策”的核心任务之一。该措施旨在从根本上阻止因多层次承包过程中工资费用被用于其他用途而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 此前,工资分类支付制度仅适用于公共部门的建筑工程。政府决定将其移交至劳动基准法,从而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民间建筑工程和造船业。 根据修订案,建筑和造船行业中合同期限超过30天的承包项目,无论是公共还是民间,都将适用工资分类支付制度。 建筑业的适用范围与明年1月1日实施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相同。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是指发包人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直接向分包商和建筑工人等支付工程款,而不经过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普通账户。 在造船业中,工资分类支付制度适用于建造或修理船舶的承包项目。以一艘船为基准,首次发包金额在1.2亿韩元以上的项目为最终适用对象。然而,考虑到该制度首次在造船业实施以及公共电子支付系统向民间开放的时间表,适用范围将在三年内逐步扩大。第一阶段将适用于首次发包金额在5亿韩元以上的项目,随后标准将依次降低至2.4亿韩元和1.2亿韩元。 承包人可要求分包商提交工资明细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资料,以确认其是否支付工资。如果项目现场使用自有电子支付系统等支付工资,也将被视为履行工资分类支付义务。 劳动部将在下个月29日前的40天内通过立法预告收集现场意见。公平交易委员会也在推进与造船业等相关行业的标准分包合同中增加工资分类支付相关条款。制度实施后,将通过实地调查持续审查需要扩大适用的多层次承包行业和项目类型。 劳动部长金英勋表示:“工资分类支付制度是防止多层次承包结构下分包工人发生工资拖欠的代表性措施,我们将确保承包人确认分包商的工资支付情况,以减少现场实际工资拖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18: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