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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年脱煤计划初步方案:提前淘汰21座煤电机组,考虑10座作为‘安全电源’政府正在考虑为实现2040年脱煤目标,分阶段于2037年至2039年提前淘汰剩余的21座煤电机组。其中,最多10座机组将被指定为应对电力供给危机的“安全电源”,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后再逐步淘汰。在9月18日于首尔永登浦区韩国电力公司南首尔总部举行的第12次电力供给基本计划制定第7次公开讨论会上,汉阳大学资源环境工程系教授金振秀发布了“2040年煤电淘汰政策方案”。金教授表示,该方案并非最终方案,而是未来讨论的起点。目前,韩国国内正在运行的煤电机组有60座,装机容量约为39.5GW。其中,39座设计寿命达到30年的机组将在2038年前淘汰,其余21座(19.1GW)将在2040年前提前淘汰。首先,2036年前设计寿命到期的27座(13.6GW)将根据现有电力基本计划替换为LNG发电厂。其中,英兴1、2号机组将为加强首都圈的发电能力而在首都圈内设置替代LNG发电厂,而唐津5、6号机组则考虑在湖南地区设置,以配合西南地区的重大项目。2037至2038年淘汰的其余12座(6.79GW)将考虑用抽水蓄能发电替代。目前计划中的13个抽水蓄能项目总规模为7.5GW,但将根据经济性评估决定替代规模。2040年仍有设计寿命的21座机组将在2037至2039年分批淘汰。若在2040年一次性淘汰21座机组,将导致大规模供给能力下降,给电力供给和系统运行带来压力。因此,计划在确保设备余量和电力供给及系统稳定性的前提下,逐步检查分阶段淘汰的影响。对于提前淘汰的运营商,政府考虑在电池储能系统(BESS)等新发电项目招标时给予优待。如果地方接受度得到保障,将考虑将煤电场地转型为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并根据热需求等因素将部分民营发电机转型为LNG热电联产。在剩余的21座机组中,最多10座将被保留作为“安全电源”。将根据发电厂的性能和系统贡献度进行指定,具体对象将在此次第12次电力基本计划之外的下次电力基本计划中逐步确定。安全电源分为“预备电源型”和“战略保留型”。预备电源型是为了应对峰值负荷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下降,保持随时可再启动的状态。战略保留型则是在电力供给危机中,因LNG供应不稳定或油价飙升等情况,仅保留最少人力进行长期保存。金教授表示:“安全电源不应简单指定,需在需要定期启动的电源上,基于CCUS等减排手段进行推进。”※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20:00:00 -
韩国加快能源立法进程,支持脱煤政策为支持李在明政府的能源转型国家政策,相关法案陆续通过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包括煤电淘汰地区支持特别法、可再生能源供应义务化(RPS)改革、以及电网三法修订案等法案相继获得通过。 气候能源环境部第二次官李浩贤于21日在政府世宗大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实现碳中和的能源结构,相关法案的通过提高了地方的接受度,能够实现公正的转型,这为能源转型目标的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 国会气候能源环境劳动委员会于19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煤电站工人及淘汰地区支持特别法案》(煤电站淘汰支持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等46项法案。 煤电站淘汰支持法旨在应对煤电站淘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失业和地区经济萎缩,法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工人的职业转型和就业支持,以及对淘汰地区替代产业的制度性支持。 特别法中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被淘汰的煤电站基础设施优先发展无碳发电等能源产业。此外,还将设立地区转型协商体,确保地方居民和工人代表参与淘汰地区支持计划的制定过程。 特别法还规定,在电力系统影响分析结果显示电力供应和系统的可靠性及稳定性受到影响时,可以将相关煤电机组指定为安全电源发电机,而不是批准淘汰计划。 政府认为,在碳中和实施过程中,煤电站的淘汰将加速,导致工人就业不安、合作企业萎缩和地区经济衰退的担忧加剧。实际上,从今年的太安2号机组开始,明年将有多个煤电站如河东1至3号机组、保宁5至6号机组、三千浦3至4号机组等计划淘汰。 因此,政府的立场是,在尽量减少煤电淘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地区冲击的同时,保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李浩贤表示:“2040年淘汰煤电是原则”,但同时也在考虑根据电力供应情况和地区条件,在紧急情况下临时使用的安全电源概念。 他补充道:“具体的淘汰与补偿路线图将与第十二次电力供应基本计划相结合进行讨论。” 此外,关于可再生能源供应义务化制度(RPS)的改革内容的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也已通过。该RPS制度自2015年起运行,计划逐步淘汰,转向以长期固定价格合同市场为中心的体系。 未来,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通过设备容量单位的长期固定价格合同市场进行运营。现有的RPS义务者29家将分为公共部门的8家和私营部门的21家进行管理。 此外,电网三法(电网特别法、电力事业法、发电促进法)的修订案也在此次常务委员会中获得通过。 修订案中包含了民间企业在建设国家重要电网部分区段后将所有权转让给韩国电力公司的BT(建设-移交)方式的依据。政府认为,在可再生能源扩大和人工智能(AI)产业增长的背景下,利用民间能力是必要的。※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2 0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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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年脱煤计划初步方案:提前淘汰21座煤电机组,考虑10座作为‘安全电源’政府正在考虑为实现2040年脱煤目标,分阶段于2037年至2039年提前淘汰剩余的21座煤电机组。其中,最多10座机组将被指定为应对电力供给危机的“安全电源”,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后再逐步淘汰。在9月18日于首尔永登浦区韩国电力公司南首尔总部举行的第12次电力供给基本计划制定第7次公开讨论会上,汉阳大学资源环境工程系教授金振秀发布了“2040年煤电淘汰政策方案”。金教授表示,该方案并非最终方案,而是未来讨论的起点。目前,韩国国内正在运行的煤电机组有60座,装机容量约为39.5GW。其中,39座设计寿命达到30年的机组将在2038年前淘汰,其余21座(19.1GW)将在2040年前提前淘汰。首先,2036年前设计寿命到期的27座(13.6GW)将根据现有电力基本计划替换为LNG发电厂。其中,英兴1、2号机组将为加强首都圈的发电能力而在首都圈内设置替代LNG发电厂,而唐津5、6号机组则考虑在湖南地区设置,以配合西南地区的重大项目。2037至2038年淘汰的其余12座(6.79GW)将考虑用抽水蓄能发电替代。目前计划中的13个抽水蓄能项目总规模为7.5GW,但将根据经济性评估决定替代规模。2040年仍有设计寿命的21座机组将在2037至2039年分批淘汰。若在2040年一次性淘汰21座机组,将导致大规模供给能力下降,给电力供给和系统运行带来压力。因此,计划在确保设备余量和电力供给及系统稳定性的前提下,逐步检查分阶段淘汰的影响。对于提前淘汰的运营商,政府考虑在电池储能系统(BESS)等新发电项目招标时给予优待。如果地方接受度得到保障,将考虑将煤电场地转型为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并根据热需求等因素将部分民营发电机转型为LNG热电联产。在剩余的21座机组中,最多10座将被保留作为“安全电源”。将根据发电厂的性能和系统贡献度进行指定,具体对象将在此次第12次电力基本计划之外的下次电力基本计划中逐步确定。安全电源分为“预备电源型”和“战略保留型”。预备电源型是为了应对峰值负荷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下降,保持随时可再启动的状态。战略保留型则是在电力供给危机中,因LNG供应不稳定或油价飙升等情况,仅保留最少人力进行长期保存。金教授表示:“安全电源不应简单指定,需在需要定期启动的电源上,基于CCUS等减排手段进行推进。”※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20:00:00 -
韩国加快能源立法进程,支持脱煤政策为支持李在明政府的能源转型国家政策,相关法案陆续通过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包括煤电淘汰地区支持特别法、可再生能源供应义务化(RPS)改革、以及电网三法修订案等法案相继获得通过。 气候能源环境部第二次官李浩贤于21日在政府世宗大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实现碳中和的能源结构,相关法案的通过提高了地方的接受度,能够实现公正的转型,这为能源转型目标的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 国会气候能源环境劳动委员会于19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煤电站工人及淘汰地区支持特别法案》(煤电站淘汰支持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等46项法案。 煤电站淘汰支持法旨在应对煤电站淘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失业和地区经济萎缩,法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工人的职业转型和就业支持,以及对淘汰地区替代产业的制度性支持。 特别法中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被淘汰的煤电站基础设施优先发展无碳发电等能源产业。此外,还将设立地区转型协商体,确保地方居民和工人代表参与淘汰地区支持计划的制定过程。 特别法还规定,在电力系统影响分析结果显示电力供应和系统的可靠性及稳定性受到影响时,可以将相关煤电机组指定为安全电源发电机,而不是批准淘汰计划。 政府认为,在碳中和实施过程中,煤电站的淘汰将加速,导致工人就业不安、合作企业萎缩和地区经济衰退的担忧加剧。实际上,从今年的太安2号机组开始,明年将有多个煤电站如河东1至3号机组、保宁5至6号机组、三千浦3至4号机组等计划淘汰。 因此,政府的立场是,在尽量减少煤电淘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地区冲击的同时,保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李浩贤表示:“2040年淘汰煤电是原则”,但同时也在考虑根据电力供应情况和地区条件,在紧急情况下临时使用的安全电源概念。 他补充道:“具体的淘汰与补偿路线图将与第十二次电力供应基本计划相结合进行讨论。” 此外,关于可再生能源供应义务化制度(RPS)的改革内容的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也已通过。该RPS制度自2015年起运行,计划逐步淘汰,转向以长期固定价格合同市场为中心的体系。 未来,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将通过设备容量单位的长期固定价格合同市场进行运营。现有的RPS义务者29家将分为公共部门的8家和私营部门的21家进行管理。 此外,电网三法(电网特别法、电力事业法、发电促进法)的修订案也在此次常务委员会中获得通过。 修订案中包含了民间企业在建设国家重要电网部分区段后将所有权转让给韩国电力公司的BT(建设-移交)方式的依据。政府认为,在可再生能源扩大和人工智能(AI)产业增长的背景下,利用民间能力是必要的。※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2 02: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