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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继承特别法:不仅要改革制度,还需改变市场

林奎振 2026-04-29 09:34

中小企业正在消失。这不仅是简单的亏损倒闭,即便盈利且拥有技术的企业也在关闭。经营者老去却无继承人,即便想转让给第三方,也难觅合适的买家。韩国共同民主党提出的“企业继承特别法”正是基于这一现实。方向是对的,但措施是否充分仍需考量。

首先要分析原因。将盈利企业的倒闭仅归因于“制度失败”过于简单。虽然第三方收购的税收优惠不足是障碍,但并非全部原因。许多中小制造企业面临低利润率、不稳定交易结构和内需依赖等限制。外部投资者对未来增长不明朗的企业持谨慎态度,这是市场的冷静判断。

企业继承问题不仅是税收问题,更是产业生态问题。仅降低税收无法解决问题,必须同时创造盈利结构和成长市场。否则,税收优惠只是暂时的解决方案。

尽管如此,企业继承特别法仍然必要。在家族继承困难的情况下,通过第三方收购维持企业是现实的选择。特别是从技术和人力维持的角度来看,兼并收购比倒闭更优。因此,必须推动类似家族继承的税收支持和简化程序。然而,这并非充分条件。

借鉴国外案例时需更准确。德国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不仅在于“代际传承结构”,还基于长期投资、稳定交易关系和高技术竞争力。家族继承模式与第三方兼并收购模式运作方式不同。韩国不能简单模仿德国,需设计符合本国实际的继承模式。

另一个难题是速度与保护的平衡。企业继承拖延越久,企业价值越低。因此,简化程序和加快交易重要,但同时需保护技术不被窃取。这两者相互冲突,解决方案是选择与集中。在初期阶段限制信息访问,只有在获得足够信任后才公开核心技术,需制度化分阶段交易结构。要同时兼顾速度与保护,需精细化设计而非简化程序。

最重要的问题是收购后的管理。企业继承特别法的目标不仅是活跃交易,更是维持技术和就业。然而,私人投资者以盈利为目的,不能排除在获得税收优惠后收购企业,仅分离核心资产并裁员的可能性。为防止这种情况,必须有事后管理措施。明确规定一定时期的就业维持义务、限制核心技术的海外流出、分阶段税收优惠回收条件等。

总之,企业继承特别法是必要的,但仅靠它不够。需将税收支持、程序改善、技术保护、事后管理设计为一个整体方案。同时,还需创造中小企业自我成长的市场环境。没有公平交易结构和稳定收益基础,仅强调继承如同无根之木。

当前韩国经济表面上在支撑,但产业基础日益削弱。中小企业倒下,大企业也难以支撑。企业继承不仅是个别企业的问题,而是关乎整个产业的可持续性。

政治界不能再拖延,但也不能仅靠仓促行事。方向正确,设计需更精细。企业的延续不仅是简单的继承,而是保护产业。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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