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于5月28日表示,为了根除因综合工资滥用而导致的无偿劳动,自2月26日起进行了为期约两个月的“综合工资滥用专项监督”,共查处34家企业,拖欠工资总额达4480万元。
综合工资制度在难以计算工时的行业中被有限使用。然而,现实中却被批评为规避支付加班费的手段。为了改善长时间劳动的市场惯例,有必要关注固定加班或定额津贴形式的长期超时工作现象。
因此,劳动部针对外部问题举报、请愿及匿名举报中心提供的信息,对79家涉嫌滥用综合工资的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其中,使用固定加班的企业有73家,采用定额工资或定额津贴的企业有6家,发现其中43%存在综合工资滥用的情况。
在使用综合工资的企业中,有34家未能妥善管理加班工作,违反了加班工作限度。此外,还有27家企业在工资账簿和工资明细表中未记录实际的加班、夜班和节假日工作时间,违反了劳动时间记录和管理规定。
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了关于劳动时间违规的整改指示,并要求全额支付拖欠款项。如不遵守,将依法处理,严肃应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在法律违规问题得到根除之前,进行重复监督。
劳动部表示,将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确保综合工资滥用的监督不止于一次性行动。由于匿名举报中心举报的企业违法查处率较高,因此将加强对该中心的宣传。
劳动部部长金永勋强调:“劳动的合理报酬必须得到充分支付,这是劳动市场正常化的基本原则。不能因为综合工资的原因而否定法律规定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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