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金融委员会公告了《压力DSR三级行政指导变更实施预告》。原定于本月底结束的地方住房贷款压力DSR三级适用的暂缓措施将延长至年底。
压力DSR是考虑到未来利率上升可能性,在实际贷款利率上加上一定水平的附加利率后计算贷款限额的制度。金融当局去年7月实施了压力DSR三级,但考虑到地方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一直对地方住房贷款的适用进行了暂缓。
此次延长暂缓后,地方住房贷款预计将继续适用现行的二级压力利率,直到今年年底。目前地方住房贷款适用的压力利率为0.75个百分点。如果三级适用,将使浮动型住房贷款的压力利率提高至1.50个百分点,从而可能减少借款人的贷款限额。
当局再次延长暂缓措施的原因被解读为地方住房市场复苏依然缓慢。尽管首都圈的住房交易和价格持续上涨,但地方市场仍有未售出房源,交易低迷的情况持续。
金融监督院此前已对压力DSR三级适用的影响进行了模拟。金融委员会将在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行政指导变更的实施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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